男方全款買房,並且裝修也是男方在談戀愛前裝修的,女方結婚時要求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姓名 憑啥?

時間 2021-05-30 03:30:33

1樓:落日

如果男方主動提出來,你也要婉轉的拒絕,如再三提出要把你加上去,而且男方全家都同意,你就歉然接受,估計他們是表示真心。你最好也付出個十萬二十萬的意思一下,表示一下你的誠意。如此皆大滿意。

2樓:暖暖

說實話,如果真愛乙個人,要跟乙個人過一輩子,這個人要給你生兒育女,操持家務,照顧父母,可能會因為這些便能黃臉婆,陪你一生,你還在乎在房本上加名字嗎?若你在乎,那你是擔心以後會離婚嗎?既然這樣,那你幹嘛要娶她,是體驗一遍婚姻遊戲嗎?

之後再婚會如此痛苦,在結婚也會很難,那還不如不結婚,聰明的男人和女人不會一時衝動而結婚,無論愛情也好,無論過日子也好,都會珍惜身邊的原配。

既然原則結婚,就珍重,好好珍惜。婚姻中會有很多困難,希望我們遇到問題的時候去解決問題,而不是解決人,彼此付出,彼此被愛,實力想當,其實每個人都願意在婚姻中幸福。

3樓:自由人

要乙個保證,房子代表家,你買的房子沒有女方名字,那麼那套房子只是你乙個人的家,隨時你都可以離婚,讓女方離開你的家。

你肯定會說你不會和女方離婚,可是以後那麼久,你拿什麼保證以後不會呢?愛情?

在這個沒有安全感的社會

買房子直接寫我老婆乙個人的名字,因為我知道我們不會離婚,她想要安全感,給她就是了,畢竟是要相伴一生的人,談房子誰是誰的有必要?

4樓:沒頭腦

女方父母把女兒養了二十幾年,嫁給你。你和你老婆一起生活,生兒育女,照顧你父母,料理家務。你既然是結婚,那也不是奔著離婚去的,。

你老婆付出這麼多。房子寫個名字安撫老婆,踏踏實實過日子。一家人,多個名字怎麼了?沒懂

5樓:追風

第一,新的婚姻法已經有明確規定了,婚前財產離婚後不回被分割,加不加名字一樣

第二,男女是平等了,但是男女在數量上卻不平等啊,國內適婚人口,男多女少。市場經濟,女方當然有更多的話語權,你不加我名字,就是不愛我,我另外找愛我的。就這麼簡單

6樓:董豆豆

我和我老公戀愛中期那會,我也提過這要求(房子是在我們戀愛前買的),提這要求本意是想知道他多愛我,老公當時給我回覆是如果這樣做他媽媽會傷心的(我老公家裡是我婆婆撐起來的,公公中風多年了,婆婆太不容易了)。我還糾結了幾天,後來我父母知道後說我這樣不好,房子是我老公那邊買的,我又沒出一分錢,為啥要寫我名字,我也沒必要去細究寫不寫我的名字。再後來這事我就忘了,也沒去追究寫不寫我的名字,現在才知道婚房是老公按揭買的,由於是自住也沒辦房產證,法律即使不加我的名字,房子也與我有關。

現在我老公為了滿足我想在我娘家有套房願望,瞞著我婆婆,和我一起在我家鄉靠近市中心地方按揭買了二套房。

7樓:波蒂又來了

全憑自願。有的女孩你不加名字就得散。不娶也罷。有哥們在健身房遇到乙個渣女,都求婚成功了,女方說結婚必須買哪個樓盤的哪棟門牌號的房子,都看好了。qnmd,直接吹了

8樓:NICAI

中國習俗一直都是男方備好婚房,雖然現代女性婚後都會有參加自己的工作,但婚後的財產屬於共有的,而且若是女方家有弟弟或者是哥哥的話,那女方這邊是不太可能給女生準備房子的,這樣的話女性婚後就沒有署名自己的房產證的房子,相對來講也少了很多安全感,尤其是離婚率這麼高的現在。再有

9樓:之乎者也

本人作為乙個女生,如果是我遇見這種情況,我不會要求男方必須加我名,因為我知道即便加了我名字,萬一離婚的話,跟我也沒多大關係。但如果男方自願加我名字我也很樂意。

10樓:愛旅遊的夢夢

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屬於你的婚前財產,就是離婚,這房子也是跟女方沒有半點關係!

她讓加名字,無非是為了測試一下你愛不愛她,就算加上也無妨

11樓:Vivian

這種情況大概率女方沒有自己的房產,原生家庭條件和自己工作收入也不會很高。因為沒有資產傍身所以才沒有安全感,怕自己賠了青春到頭來還一無所獲。憑啥?

憑男方覺得值得唄。覺得不值得的最後就一拍兩散了。

12樓:叫我小仙女

扯證前買的房子就是婚前財產,加女方名字意義不大,無非就是讓女方圖個心安,不過很現實的就是,女方沒有出錢,卻要求人家加名字的想法挺可笑的,有些東西不是自己的就不要強要,憑自己本事買來自己住它不香麼?

13樓:極地陽光

在感情中,沒有道理可講,這本來就是乙個願打乙個願挨的事,如果這事發生在我身上,那完全可以換個講道理的人結婚啊。我是女的,我感覺能教出這樣女性的家庭,也或多或少有點奇葩。

14樓:卿卿

題主的問題是,憑啥?

我就想說啥也不憑,女方有權提出任何訴求,男方也有權不同意該訴求。我一直認為彩禮加名這些事,本質上並非是生子補償,習俗什麼的。一切只關乎個人想法,和條件所限

男方要是願意,加名彩禮都不是問題,何須強要;要是覺得這些舊禮無關緊要,女方也不會主動要,男方也不必強給。

生活條件優越,這些條件可以輕易做到,家境一般,則願意也難。

題主說了條件現狀,也說了女方訴求,那麼接下來該考慮「能否做到」和「是否願意」。清官難斷家務事,家是講愛的地方,哪那麼多道理可言。所以,無關憑啥,也無關應不應該。

你要是願意給,那就應該,你要是不願意給,那就不應該,僅此而已。

就像很多人買奢侈品的問題,有人贊同,有人反對,這本質是價值觀的差異而非簡單的對錯問題。不是奢侈品值不值的問題,而是你願意買,那就值,你要是不願意買, 那就不值,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的想法。

總結一下,題主好好思考,是否願意答應這些要求,願意皆大歡喜,不願意就溝通,溝通不了就散。三觀不同,且不能調和,那就不必相融了……

15樓:Dawn

感覺我可能和題主講情況差不多。

房子男朋友自己買的,自己還貸。裝修我出點子,他出錢。平時房子的開銷他出。

我就只是管自己的零花。男朋友也不是什麼有錢人,工資還貸生活之外不剩什麼,所以我們交往也沒怎麼去特別花錢的地方。

這種情況下,結婚要求男方加名,我覺得是有些過分的。我是根本沒想過要加名。

但是如果你們婚後,男方的錢還貸之外,沒有負擔起生活基本的一半的,就相當於女方的錢養家。我是覺得這個情況下,房子份額可以多少商量商量。哪怕是按照5%、10%的份額約定也是好的。

對女方來說多個保障,算是安安她的心。

不要想著佔便宜,也不要吃虧。互相都有付出都有回報,才是正常健康的交往。

16樓:

這...有女生結婚非要求加名字的,也有女生不要加名字的。結婚就是你情我願,你找個自己有房的就好了。

我和我老公都是婚前各自有各自的房,相互也都沒加名字,開心的很。就這麼簡單哇!

17樓:邱悅

就憑你愛她!你在乎她,就給她加個名,給她安全感,讓她從此安心為你做牛做馬生猴子。話說回來,你不愛她的話,管她個鬼感受,直接就地分手,再送她句憑什麼!

也就別暗戳戳的委屈,還不知道是誰更在乎誰呢!

18樓:Jaina

就我個人來說:如果你願意不要小孩並且去結紮,我可以不加名字。

你女朋友怎麼想不知道,能談成就結,談不成就散唄。她不能強迫你加名字,你也不能強迫人家不加名字就嫁給你。。。。

19樓:labu

憑啥?別結婚不就行了。這麼s 缺的問題問的,好像這媳婦是路邊撿的一樣。你自己想想憑啥。如果連這點溝通和信任都沒有就不要瞎幾把結婚行不行年輕人。

20樓:說慕

憑啥?憑你愛她,想給她個未來的保障。當然,如果女人僅僅是圖您的財產嫁給您那就確實有點風險了。

其實我覺得結婚前涉及財產的時候男方多問問憑什麼加你名和女方多問問憑什麼嫁給你都是有利的,雙方都權衡好利弊,能交換就交換,不能交換就拉倒。真感情除外。若真心相愛,男人會恨不得把女人的一切都安排好,女人也不會因為貧困就棄他而去。

21樓:zou八荒

其實你要是願意做上門女婿,那麼情況可以反著來的。

為什麼現在都在說要追求男女平等?因為現實生活中男女各自承擔的責任義務不平等嘛,要是都平等了,那就不用提了。

這個問題一般在雙方家庭經濟一般的情況下產生。如果女方家有錢,那房子加不加名字無所謂,這套房子算不了啥。如果男方家有錢,就一套房子而已,想要就給了唄。

要是雙方都有錢的話,那就更不成什麼問題了。

所以這個問題產生的最有可能的情況是,男方家沒什麼錢,工作也賺不到特別多的錢,可能是花了父母半輩子積蓄才買一套房子。那麼考慮到結婚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後,離婚之後會分走財產,當然是不願意的了。

而站在女方角度來看,一起生活後,女方承擔家務要重些,生小孩也是女方承擔痛苦,小孩的撫養,冠姓權,還有父母的養老問題。

現在社會上大部分情況是,婚後女方還是得出去賺錢養家,小孩跟男方姓,女方承擔大部分家務,過年多數在男方家過,需要負責男方家父母的養老。

所以要是算各自的利益得失的話,女方付出的也很多,只不過不是像男方那樣結婚是就一次性拿出,而是在以後生活中,慢慢的付出。

結婚應該是雙方都有很強的意志,能在這個殘酷的社會中互相扶持走下去。結婚要把對方當成家人來對待,都是家人了,為什麼不願意分享各自的財產?

當然如果你覺得女方就是用結婚來坑你錢的話,那就別結了,找乙個不要你房子的人跟你結婚吧,或者守著你的房子,自在生活。

22樓:小紅帽萌噠噠

這是你們結婚前你買了並裝修的,結婚後雖然加上了她的名字,但是萬一離婚,這也屬於你的婚前財產,女方分不到的,具體的可以網上諮詢下律師的。

23樓:

哎,在知乎上看到這麼多男全款女家加名的問題,為什麼我們這裡我周圍就沒有提說過一例加名的,都是女方貼錢貼裝修貼車……我嫂子嫁給我哥鑽戒都沒要,直接打了70萬"彩禮」給我舅媽,對沒錯我們這都這麼玩!本來以為嫂子要求加名的後來沒提也就算了。以前覺得嫂子家條件沒我家好,房子是我哥婚前買的,女方出點錢補貼也應該。

現在輪到自己了,就覺得好南啊~

24樓:星愛微微

沒有誰離誰活不了,對方之所以敢提這麼無理的要求,就是因為愛情,有恃無恐。

相對雙方說幾句話:

女的,你如果是要嘗試對方的真心,沒問題,支援你這種想法。

男的,如果你真的愛女方,你的東西就是你們兩人共有,寫不寫都可以,開心就好。

雙方,無論誰,對這個問題過度糾結,吵起來,那你們都不是真愛,結不結婚已經不重要了,連這個坎都過不去,今後倆人一起面對的坎比這個多多了,難多了,趁早別過了。

25樓:成長

這就是所謂的婚前財產,婚後不加你名字,離婚時,這房子也跟你沒關係。加你名字可能說明男方對你們的感情充滿信心。但是也有女方不會讓加,婚後兩人重新買乙個共同的。

26樓:不太樂觀自信的小可愛

我覺得呢這就看倆人吧他愛她他就願意加,他愛的沒那麼深可能就不加。如果女的一定要加格局問題吧看事情每個人想法不同但是加了也不麻煩,誰也不是奔著離婚分房去的

男方婚前全款買房,房子在男方父母名下,男方父母要求裝修費男女方一起出,合理嗎?

單純從某一方是否佔另一方便宜的角度來看,公平合理。房子的產權屬於男方父母。如果換一種說法 男方父母免費將房子租給夫妻居住。那麼平攤裝修費的做法,是不是就可以被人理解了呢?如果把裝修理解成對房產的投資,那麼女方份額沒有在產權上體現,女方吃虧了。但是,實際並不是這麼回事。裝修是消費,花錢提公升居住環境。...

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付全款買房,房子在男女雙方的名下,離婚後,這個房子該如何分割?

律師小偉de小號 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如果沒有特殊的協議規定,被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行為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是這種情況,之後離婚時有較大可能是進行平均分割。 王幼柏律師 如果當時沒有特別的說明或者協議的話,很大機率是認定為對男女雙方的贈予,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在一般情況下是按照平均分割的...

男方全款買房,說為了買車位讓女方裝修?

silvia124 把錢看得重是華夏女性五千年優良傳統。不然你準婆婆為撒貫徹得那麼到位?不然以後過日子你未婚夫的能力如何支撐得了你不安分的買買買的心?謝他娘誇你吧!看重錢就要會算計。你還是不如你婆婆貫徹得好。錢掙來就是要花的,但好錢花在刀刃上。你可以用自己的錢買車位啊,幹嗎要勞煩婆婆?讓婆婆省下錢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