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犯人越獄,後被證明無罪,該犯人是否有罪?

時間 2021-05-06 14:53:12

1樓:不欺暗室

在中國,有罪,涉嫌脫逃罪和組織越獄罪。

有說最高院答覆的,答覆的內容是「可不以」,可不以和可以本質上沒什麼區別。

法律正義包括程式正義和實體正義,越獄觸犯了程式正義,所以有罪。

在部分國家,越獄本身無罪。

還有一部分國家,含冤越越獄無罪。

2樓:煎茶官

無罪的法理基礎是缺乏期待可能性。有罪的主張是監管秩序不能受到挑釁。如果說申訴制度通暢,犯人可以通過申訴來救濟,不能通過越獄極端方式來表達訴求,這樣會形成破窗效應,監管秩序將產生巨大隱患。

脫逃罪更關注的是程式上的合法,有判決書,那麼關押就是合法的,合法的行為不容變通。當然如果是因為被錯判死刑,不越獄沒有機會翻盤的話,此時是缺乏期待可能性的,另當別論。

3樓:竹子

無罪。法律作為入罪的基礎,倫理做為出罪的依據。在行為上確實違反了法律法規,但是其本身是在追求公平正義。

羅翔老師講過這個問題,他說大家在看肖申克的救贖的時候,是希望安迪逃出去還是被抓住?民眾樸素的道德情感當然是希望他逃出去,不要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乙個人的行為只要符合倫理道德,那它絕不是犯罪。

4樓:shenhongji1993

如果非要有爭議,不如要就下,刑期的問題,正常越獄,要算新罪,先減後並,但是前罪沒有了,刑期如何計算?這個我覺得應該研究下吧

5樓:奔向月光的熊

有,不能將前罪和後罪混在一起看。因為你無罪是有認定程式的。無罪的人被羈押出獄後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但越獄行為嚴重擾亂了監獄管理秩序,肯定是構成犯罪的。而且在越獄時並沒有證實其無罪。

6樓:追夢無悔

有爭議犯罪,越獄應輕判或緩判

由於證明無罪,主觀上不該有拘押的問題。因此,無罪之後更應該對越獄問題不予追究

但是,如果越獄過程中發生了其他刑事案件,如擊傷、致死獄警等,應把越獄事件按單獨犯罪來處理

7樓:豆豆家的水水

先說結論,無罪。

不過,「正當防衛」和「正當越獄」是兩個性質。

防衛的本質是自我保護,而越獄的本質是對抗國家暴力機關。

知道暴力機關為什麼叫暴力機關嗎?就是因為你對抗它,你就是錯的,你不認,它就會用暴力讓你屈服。

權力的本質是暴力。

權力包括說你是對是錯的權力。

當然,我們有更大的暴力,就可以讓對方屈服並改正,比如「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

恰好我們以前聚集過大海,而且對方屈服過,有專門的司法解釋了這種情況,不以逃脫罪論處。所以在我們國家是無罪的。

其它國家不一定。

如果被犯人陷害切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自己會被抓捕麼?

Daniel li 警察找到C,問有沒有見過A,C知道A在家裡,仍然說沒見過,那才算罪,或者明明知道A的去向卻不說,甚至故意誤導警察,也算罪。去你家住一天,之後走了,警察通過其他方式抓到了他,根本沒必要回來找你麻煩。 法官是不是戴了速食麵 要知道。不得自證其罪是刑法發展了的必然原則。自職權主義訴訟模...

因為被冤枉錯判死刑後越獄,被抓起來會被判越獄罪嗎?

以前回答過乙個類似的問題。搬過來。學界觀點無非兩大類,一類認為不能,一類認為能 哎,這句話好像說了跟沒說一樣 2 認為構成逃脫罪。主要理由是 2.1 刑法中,脫逃罪的主體包括罪犯 被告和犯罪嫌疑人。邏輯上,被告和犯罪嫌疑人當然可能是無罪的,所以脫逃罪的主體當然包括無罪之人 2.2 脫逃罪侵犯的法益是...

某人越獄後被抓回,因脫逃罪加刑數年,刑期內發現另有罪犯,當初是誤判,他需要為脫逃罪的刑罰繼續坐牢嗎?

證券收藏家 徐洪慈這個事情,首先判斷的就是前提何在。他是越獄的,他是越境的,但是談任何事情要有前提,如果他不被錯劃成右派,他怎麼會發生後面那麼多事情呢?後來怎麼發生的?因果,一切都有因果。所以一切的根源,都是因為這是乙個冤枉的事。既然冤獄被平反了,前提被推翻了,那麼後面一切都不能成立。自此,流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