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掉乙個法律上確定死亡,但還活著的人,犯法嗎?

時間 2021-05-06 14:34:46

1樓:面壁者蠟筆小新

瀉藥,刑事訴訟是很嚴謹的,比方說你自己承認殺人了,也找到了凶器,上面有被害人的血液與犯罪嫌疑人的指紋,在某條河裡找到了被害人的一條殘肢(一節手臂)等其他證據,但沒有找到被害人的其他身體部位,至此最多足以證明犯罪嫌疑人砍下了被害人的乙隻手,並不能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即使全世界都覺得這個人被犯罪嫌疑人殺死了,最終會因為證據不足無法對其確定有故意殺人罪。

即使被害人失蹤(或者說已經真的死了,但是找不到完整的屍體)後被宣告死亡,也無法因此對犯罪嫌疑人定故意殺人罪。

當然,也不會就這樣放過犯罪嫌疑人,雖然不能確定為故意殺人的罪犯,但他仍然是犯罪嫌疑人,或者可以變更罪名以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提起公訴。

2樓:淼淼

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罪保護的犯罪客體(法益)是他人的生命權。殺掉被宣告死亡但實際存活的人當然侵犯到他人的生命權,構成故意殺人罪。

3樓:和曦

Of course.

「法律上確定死亡」,我想題主指的是宣告死亡。

民法通則T23: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被宣告死亡的人,判決宣告之日為其死亡的日期,婚姻關係終止、子女可被他人收養、財產可發生繼承,但並不代表其作為自然人的行為能力權利能力消失。

宣告死亡制度只是在解決「這個人不見了」對其關聯人權利義務的確定,而不是否認這個人的自然存在。

4樓:ScottDong

犯法,殺人罪是自然犯。

(自然犯,就是不需要定義。在200個廣場舞大媽面前殺乙個人,然後問她們這是啥,200個人都不會有不同觀點)

熊孩子不負刑事責任是否是法律上的乙個重大bug?

法盾法律團隊 社會發展太快,到了現代社會,孩子都普遍早熟。再加上教育不當,未成年人犯罪頻發,犯罪低齡化等現象出現,都在不斷加深公眾對未成年人犯罪增加的擔憂。特別是14到16周歲犯 八大罪 以外的罪的群體,因為他們是不用負刑事責任。那麼當他們不用負刑責後,社會應該怎麼去教育他們就是乙個很大的問題了。首...

有哪些法律上的事實,沒有一定法律知識的人不會相信?

西方有句法諺 法律不強人所難。這句話可以有多重理解,我想說的是 法律是根據普通人制定的,他不按庸人的標準也不按超人的標準要求大眾,更不會超出普通人的理解。那麼相應的法律事實也就不難理解。難點在於法律事實有時候並不是顯而易見的,需要從錯綜複雜的事實當中抽絲剝繭找尋 法律事實很簡單,但它往往處於迷霧之中...

諮詢乙個如何確定起訴被告主體的法律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A和B兩人是合作關係,A僱傭的我媽媽,開工資也是他,但是他說是給B幹的活。法人也是B,A不是股東,這種情況我應該起訴誰。一 假如 A 是 B 所在公司的員工,起訴公司就行。二 假如A 和 B 公司是承攬合同關係,就把A和B所在的公司作為共同被告人 A和B雙方之間成立承攬合同關係,你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