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建的房子,寫女方乙個人的名字可以嗎?

時間 2021-05-06 08:50:06

1樓:王幼柏律師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該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對於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對於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

2樓:

現在中國寫名字很重要,請問清楚你所在城市的律師後果。在澳洲無所謂,誰有證據證明給了錢付出了貢獻,又不是禮物,就有權力連本帶利拿回來。

3樓:怎麼才能做個人

我覺得這件事你可以立刻拒絕掉,人生路還很長,這種妻子能和你有多遠先不提,就這種事做出來就已經能說明她僅僅只是在交易,對你沒我感情,大概率來說。

4樓:月下挽琴觴

婚後買房子可以寫乙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乙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財產。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5樓:愛情分析者

可以的,這個代表這你願意為她進行投資,這樣能給對方極高的安全感!也能增加彼此的甜蜜指數、幸福指數!

當然,如果,你又二心,或最後產生了婚姻矛盾,最後離婚了,那麼財產是需要有對方的一部分。

婚後夫妻買房,寫乙個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還是只屬於乙個人?

范思瑤 我建議你還是寫兩個人的名,大不了寫明雙方的份額吧。雖然這樣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實際操作中如果房產證只有乙個人的名字,那個人是能乙個人把房子賣了的。你想想,都隱瞞配偶賣房了這肯定是急用啊,錢可能就過了個手。這時你發現了要離婚,就只能變成配偶欠你錢了,欠錢有多難拿回來不用我說了吧。 任麗麗律師 根...

婚後買的房子,為了方便,只寫了我老公乙個人的名字,房產證上的共有情況寫的是「單獨所有」,算共同財產嗎?

于琦婚姻律師 當然算夫妻共同財產了。只要是婚後買的房子,不管是寫的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共有情況那一欄裡面的 單獨所有 並不會影響夫妻共有的性質。 王幼柏律師 一般情況下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都屬於共同財產,但是以下兩種情況除外1 夫妻一方以婚前的個人財產買房,並且登記在出資方名下的,依舊是T...

我買房寫我乙個人的名字,是我錯了嗎?

gknw 首先,當時他們全家站一起,就該離。其次,乙個陌生的地方,你呆那幹嘛?最後,愛過過,不過拉倒。婚後,你要是一點錯,他全家都來。房子首付是你,又怎樣,後續房貸呢,他出,他也有份,做事,看得是長遠,不是衝動。 伯約 沒領證就不叫離婚,所以何來的離婚?如果覺得不合適,可以分開,但是彩禮錢退回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