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房產證寫乙個人還是兩個人名字問題吵架。。。 ?

時間 2021-07-13 00:24:24

1樓:索嗎

我是女的

我自己出首付在新二線城市買了一套小戶型,我的名字,他不讓我寫他的,然後他和我一起還卡

我們外地全款有一套小的很的人家賠給他的房子,我的名字老家的房子屬於雙方父母,我們想自己買一套,他準備向我借十萬,剩下的他自己來,然後寫我的名字

這是信任多一點吧,我們也都知道現在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條,所以無所謂可能我們涉及金額不大,給你參考,但不用你苟同為啥不寫他的名字?他不樂意啊

2樓:吵吵

婚都結了,畢竟你才出了1/4首付,如果離婚還能分一半財產,還是划算的。

我一女同事所在開發公司給員工一點兒優惠折扣的售房政策,要求必須員工本人的姓名。我那女同事家境困難(父親癌症),老公出的全款,要求做公證,老公佔99%,她佔1%。就這樣,兩人結婚創業現在生了2個孩子了,也沒見出什麼問題。

而且我那女同事貌美如花,最大樂趣就是買買買。老公農村的,最大樂趣就是掙錢給老婆孩子花。

你老公如果真算計,就直接做財產公證,他75%,你25%。那才叫真有城府。

另外,我覺得你倆蠻般配的,那點小算計全當面表達出來了,那點兒佔便宜的小心理也全部表現出來了。

3樓:葉無道

我覺得只要兩個人感情好寫誰的都無所謂了,不要因為這個影響到感情了,到時候鬧離婚的話,雙方父母更操心,畢竟兩個人的感情才是最主要的,

4樓:

從現在的資訊來看,你矯情了。。

這麼說吧,就算是老夫老妻,有些話題也別輕易觸碰,當時買房子已經寫了倆人名字了,這事兒就過了,沒必要還心理留個疙瘩,你覺得你只是開玩笑說一句:你看人家老公多大方,但是在我看來你老公生氣是必然的。這種表達方式是個人都不會覺得只是開玩笑然後內心一點波瀾都沒有的。

舉個不一定完全貼切,但是旨在讓你換位思考的例子:如果你倆生了個閨女,生的時候你就有意識你老公更喜歡男孩兒,然後過了兩三年你老公吃飯的時候來了一句:我同事老婆剛生了一對兒雙胞胎男孩兒,你看看人家媳婦兒多整齊。

就說他是笑著開玩笑的,你難道也會笑笑過了一點都不生氣嗎?很多事看破不說破,當時買房的時候理應寫你倆的名字,他當時也沒有言辭拒絕寫你的名字不是嗎?有些事情別把人想的太好,但是也別把人想的太噁,結果是好的不就行了,不要沒事兒拿這種事情出來開玩笑,本來已經達成一致的事情,何苦再來回翻舊賬因為這個爭吵呢?

你可能太容易糾結小事兒,其實目光放長遠一點,多看看大面上的事兒,他對小家庭是不是有責任心,你需要他的時候他是否能陪伴你,這些才是過一輩子的根本,等到你倆白髮蒼蒼的時候,真的還要揪著當時買房子時候他居然沒有第一時間主動提出來要加你名字的事兒來抱怨嗎?不存在的~

5樓:七七

剛剛和孩子爸準備離婚,11年結婚,純粹裸婚什麼都沒有,12年生寶寶,16年買房,17年離婚,房子80萬,中介兩萬,裝修六七萬,首付30,他爸出的,中介以及裝修是自己掏的,其中有兩萬是刷的我的信用卡,一直是我自己還,離婚,孩子沒有給我,房子我沒要,存款也沒有,我一直覺得,既然分開了,為什麼非要因為這些身外之物鬧的不歡而散,也給孩子將來造成不好的影響呢!

6樓:

主要因為現今的社會存在好多不確定性,所以許多人都遇到和你同樣的問題。而且,好多時候這個問題已經不僅僅侷限於當事夫妻兩人,還涉及到雙方各自的家庭。

客觀的講,如果是拿著雙方父母的積蓄,又是婚後一起還貸寫你們雙方的名字是很理所應當的,這和面子沒什麼關係,至於你老公首付多付的那部分只要做出約定就可以了。

除非是他婚前買的房子,又不需要你承擔房貸或裝修費,那就與你沒什麼關係了。

最後說一句,不喜勿噴!如果他在此事上不肯讓步,個人覺得你們倆的感情可能值得商榷……

7樓:

他就是個情商低的普通人,數量挺多並非異類,相處好了,也能一輩子沒心沒肺地幸福生活下去,婚後無需再琢磨這事。

男人分兩種,一種是生死關頭他會毫無猶豫地讓你成為最安全的人,另一種是生死關頭他會猶豫好久,也不一定把你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婚前你就必須確定你能否接受第二種人,婚後來想已經沒什麼意義。

我第一次戀愛遇到的就是第一種男人,因此當遇到第二種的時候,能夠輕易認出來,無論多喜歡都不會與之發生感情。

婚前一人買房,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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