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已登出」
乙個人是有權利冒犯另乙個人的,乙個人也是有權利冒犯一群人的,人類管這叫思想碰撞,人類進步就靠它。
是什麼給於了神棍們不可被冒犯的權力?
2樓:「已登出」
宗教本就是以欺騙、麻痺民眾來鞏固或產生特權階級的工具。
如果告訴別人「你被耍了,神不存在」這種基本的科普行為是冒犯、是越界的那科普工作不要開展了,讓反智分子和宗教分子主導社會好了。
至於宗教主義分子之間的宗教矛盾嘛
只能說:為什麼要看蠢驢互撕?趕緊回去磨刀,反正不管哪個蠢驢都一樣早晚要做成驢肉火燒的。
3樓:趙丹
法不禁止者皆權利!
法不禁止者皆權利!
法不禁止者皆權利!
冒犯不是法律用語,沒有準確的法律定義,與權利不在同一語境下,沒有辦法給出答案,
有道是:
概念沒對齊,不是好問題。
但是具體問題只要知道法不禁止者皆權利,就可以判斷出來,然而因為長期義務本位的法律傳統,很多中國人就是不知道,所以有必要先說三遍。
4樓:
假如我的信仰就是我很美還萌萌噠,當有個人冒出來說你特麼個醜鬼醜就算了還特麼自戀,我會說他侵犯了我的信仰我要去告他麼,那太逗了,頂多和他打一架告訴他你不懂欣賞就別瞎掰掰,除此之外,沒有外圍的能量去供你維護你的信仰,信仰這個東西太廣泛了,心心念念守護著的信仰被人有意或無意的中傷是挺操蛋的,如果足夠強大可以不在意他人怎麼冒犯也可以把冒犯那人打趴下,要求他向你道歉。但千萬別指望別人去替你維護。。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別提什麼有權沒權了,嘴長在別人臉上,你能做的就是讓其閉嘴,僅此而已。
5樓:
有。人與神的契約:神允許人做任何人在其能力範圍內可以做的事情,神不對人的任何行為負責。
人與人的契約:人類社會作為生物種群,有維持其安全和繁衍的自覺機制。社會中的個體為了自身的安全和自我基因的自覺繁衍,有義務尊重其他個體的安全和【尊嚴】。
人類社會又可以分為不同部落(子社會),當特定部落的信仰具有攻擊性和排他性,例如極端毛左的信仰,被攻擊物件完全有權利蔑視這種信仰並予以擯斥。而如果特定部落的信仰是溫和的,例如膜法師團體的信仰,那麼就不應受到語言上的攻擊。
6樓:
反對這句「乙個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也意味著其他人需要尊重這個人的宗教信仰,其他人不能對這個人的宗教信仰進行侮辱和詆毀。"
乙個人有宗教信仰自由,是說乙個人有信和不信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強制。尊重的是自由,而不是宗教。
7樓:臧大為
可以。但是只能對等處理。
比如說你罵我一句,我回罵你一句。
卡梅隆的意思應該是別人罵你一句,你不能因此捅他一刀。你頂多回罵幾句。
8樓:啥也不懂陳老師
凡是對我宣教的,預設都是對我人格和智商的侮辱,請不要怪我不客氣,如果覺得您的信仰被侮辱了,咱們可以打一架,但是:請閉嘴!
9樓:
從理性的角度來說,有權對宗教進行諷刺。
宗教是信仰的一種形式,法西斯也是一種信仰,民族主義也是一種信仰,甚至文革也是信仰的延生,我們能不能對納粹進行諷刺呢?
宗教裡面有很多東西跟納粹一樣是經不起推敲的,而且某些宗教的極端對社會是有害的,而他們的動機都是原教旨主義的,原教旨是什麼意思?就是嚴格按照宗教教義行動。
某些宗教不允許女性拋頭露面,對通姦女性施以極刑,這種宗教本身就是一種對女性的傷害,能不能進行批判呢?
所以說,集體的信仰是可以諷刺批判的,不然社會怎麼進步,
如果宗教不能諷刺,那麼納粹也不能諷刺,極端民族主義不能諷刺。
我們在諷刺的過程中還是要謹慎一點,為什麼?不要因為諷刺傷害到自己。但是對於能夠勇敢面對的人,從我個人的角度,對他們報以百分百的敬意!
人的信仰是否可以大愛?是否可以脫離生物意識?
小白 首先要明確信仰,信仰的意思是相信他所說的所有,包括自己的尊嚴和面子都不能和自己相信的信仰所比較,因為他能帶給他安全感這就是信仰,錯誤的信仰會脫離生物意識的平衡,因為有安全感所以太過於相信,所有的質疑信徒都會受不了。所以人們開始了不在信仰任何事物,沒有正確的信仰,只能與自己的面子尊嚴較真,就有了...
為什麼要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
冊空 我個人覺得,世界上有沒有神這件事是無法證明也無法證偽的,所以宗教並不是真理或者謬論的問題,而是每個人選擇相信或選擇不相信的問題。就像你永遠無法知道這個世界是真實的還是虛擬的,但我覺得如果我相信它是真實的我會生活得更好,所以我選擇相信這個世界是真實的。我是不可知論者,但我尊重教徒和無神論者。 因...
如何面對他人不知情下的冒犯?譬如 被大聲的咳嗽擾亂心情,被大聲的吐痰影響情緒?
微味 這種情況是很普遍的,每個人都會遇到,如何面對這種被別人影響到的情況取決於你自己的敏感程度,有些人可能不在意,有些人可能比較在意,但過後也就忘了,這是因為被影響到的時間不同,有些人0.5秒 有些人幾秒或一分鐘。還有乙個原因可能和你的心情好壞有關,心情不好時更容易被影響到。至於怎麼面對,順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