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免責有意義嗎,為什麼不能廢除這項法律呢?

時間 2021-05-30 19:47:02

1樓:

不是精神病人會殺人放火,正常人也會犯罪,監獄裡難道全是精神病人嗎?

還有,誰說不處罰犯罪的精神病人的?

我就搞不懂你們這些人,看見普通人犯法還要想一想他是不是被冤枉了,怎麼一到這種問題上就全部指責精神病人了?

所以我算是看明白了,你們不是要追求法律的公正,只是對這種逃脫法律制裁的行為不滿意,或者說,心猿意馬。

2樓:風兮

我覺得有精神病暴力傾向的就應該一律拿去安樂死。乙個對社會毫無貢獻的人把有貢獻的人殺了,而且還不用負法律責任,這是算什麼人道主義?對精神病那個人道了,可對被殺害的正常人又人道了嗎?

新聞上說了多少人是被精神病人傷害的,傷人者關到精神病院幾天又放出來,之後又傷人!!!既然國家沒有能力去以醫治這些病人的話,你就應該把他人道毀滅。最起碼也應該把他關起來。

3樓:金俊玉

犯罪有構成要件之要求。構成要件基本分為行為,結果,主觀。犯罪當然有消極的構成要件。在對於行為人進行苛責之時,為會對苛責的必要性進行研究。

具體而言,存在以下責任(刑法)阻卻事由。

1,認知能力

2,精神狀態

3,防衛

4,避險

5,允諾

6,期待可能性

精神病人雖然其行為危害了刑法之法益,但是其人認識不到其行為的性質,以及行為所造成的結果。

如果對其進行刑事處罰,有失公正。

4樓:Ivony

提問者搞錯了一件事情,《刑法》不是為了給受害者報仇的,也不是給受害者補償的(給補償是民法的事情)。《刑法》的主要意義在於,避免罪行的發生,也就是不要有受害者。

對於精神病人(或者說所有無刑事責任能力人)而言,刑事懲罰是不能起到震懾、杜絕類似事件發生的效果的

但是為了避免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所以需要對精神病人進行強制收容,以絕後患。

至於民事賠償,你覺得還要拉上誰來賠合適?難不成拉上國家來賠?

法律中為什麼會保留所謂精神病人免責的條例?

笑笑4125 我覺得殺人就應該償命,不管是精神病 誤殺,正當防衛除外,總不能等死吧?但是中中國人你開個口子就一定有人鑽空子,法律這個東西我是不信的就是了 做乙個不恰當的比喻,精神病人好比乙隻獅子 但是比獅子更難以辨識 傷 殺 了人,至少也該人道毀滅吧。不然法律如何保障正常人呢? 泥馬君 從對社會的危...

為什麼精神病人無法辨認自己的行為?

已登出 題主應該既非精神科專業,也不是感同身受的。我打一粗俗的比方 王者榮耀打過嗎。意識你的操作,行為是英雄表現,狀況是延遲460的網速。隊友 你在幹嘛啊?SB小學生別玩了。網絡卡打什麼遊戲啊?來害人啊。他的病就猶如延遲的網路控制他的行為。不由自主。病也不是持續穩定影響,就像你的網路。而且他基本看不...

精神病人眼中的世界是什麼樣子的?

作為乙個精神病人,我想我應該有資格回答此問題。在我眼中,幾乎所有人都是敵人,因為我會因為乙個小細節,乙個小動作感到別人要傷害自己,實際看來也是如此。別人居心叵測,心地陰暗狠毒,經常會過來找我的茬,本來我都不想搭理他們,可他們偏要過來傷害我,簡直是個十足的小人。所以當我忍不住了,我便會反擊用手指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