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逾期未交房,但是合同中沒有解除合同條款,只有一點點逾期交房違約金,求問這種情況下,想退房怎麼辦?

時間 2021-05-13 02:52:54

1樓:上海任湧律師

可以發函催告,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開發商仍未履行,可以起訴解除合同要求返還房款,並且賠償損失。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相關法條《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六十四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2樓:馬志良律師

逾期交房滿足某些條件,可以擁有解除合同的權利1、逾期履行主要合同義務的單方解除權

《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十五條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但需要注意的是,此種法定解除權行期限很短,過期作廢:經催告後的三個月;未經催告的一年。

2、逾期交房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如果開發商逾期多年交房,應當歸類為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再比如,房屋處於停工狀態,短期內無法建成,屬於徹底無法交付或者爛尾,也屬於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這種解除權沒有行使期限限制。

3樓:京雲房產律師團

方案一:購房者可起訴開發商要求其盡快交房,並按照購房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標準支付違約金。

此外,法律規定,約定的違約金標準過分低於實際損失,購房者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調高違約金數額。

方案二:如果是因為開發商資金鏈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交房遙遙無期,購房者有權依法或依約解除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和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無論是哪一種方案,協商不成,都要都要訴訟解決的,相關事宜最好提前諮詢或委託專業人士處理。

4樓:張律師-貴陽

如果沒有約定,那麼就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解除合同,房開延期交房屬於未履行自己的主要義務,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一方未履行主要義務,另一方催告後仍未履行,那麼你就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即退房。

全款買房,開發商逾期交房,想退房,但是房屋公升值近一倍。起訴退房,想申請公升值部分的賠償,能獲得賠償嗎?

胖噠先森 首先,一切都得從合同說起 首先先得看你合同怎麼約定的,逾期交房,開發商究竟承擔什麼違約責任,這一點很重要,也是處理問題的關鍵。像最近的很多因為疫情的逾期,有屬於不可抗力因素裡面的。 執筆斷情絲 你好,咱別鬧了行嗎,踏踏實實等開發商交房了,房本辦下來了,賣了賺一倍的錢,不好嗎?開發商延期交房...

開發商逾期交房,但拒絕支付違約金,應該怎麼維權?

rguhgfhjnhhhb 請問樓主現在問題解決了嗎?怎麼解決的啊,我現在真的急切地想知道。我也遇到同樣的問題了,真的好氣啊啊啊啊啊啊啊!剛剛從售樓部出來,本來就不會吵架,售樓部的人耍無賴,一副反正我不給違約金,房子你愛收不收的態度,真的被氣得要死。走出來心裡簡直嚥不下這口氣,花了錢買房,該享受的權...

買房,但開發商沒有按時交房,這種情況該如何維權?

冠領律師 民法典 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 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按時交房或者房子爛尾,開發商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購房者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要求其賠償損失。在此,建議儲存相關證據,盡快起訴。近幾年,隨著環保的加強,工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