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小販躲避城管開車軋死 4 歲兒子 ?

時間 2021-05-11 21:23:02

1樓:Classiiiiiiiic宋

咱們換個不恰當的例子:如何看待毒販(違法者)為躲避緝毒警(執法者)追捕,開車撞死自家未牽狗繩(監護不力)的京巴狗(個人財產或重要親人)。

ps沒有調侃死者的意思,只是這麼一比喻,是不是豁然開朗了呢?

2樓:一粒公尺

沒有人喜歡當小販的,要不是文化不夠,條件不夠,誰喜歡被追來追去,趕來趕去,這不都是為了生活,只要不影響安全,影響生活,中中國人何必為難中中國人

3樓:槐槐

目前有問題的不是城管也不是小販

城管也有好有壞,有的幫小販解決問題,有的打砸搶+受保護費小販也有好有壞,有的配合城管工作,有的耍無賴惡意襲擊目前的問題的制度上的懶政,而不是城管和小販的對立國外有沒有城管?如果沒有,是如何維護市容整潔和街道秩序的?如果小攤販不配合他們是怎麼做的?

- 法律

4樓:

不敢看,所以就是看了別人的答案才來回答的。

男人是小販,他躲避城管是他的本能。那個時候心裡面的恐慌讓他想不到任何事情是有可能的。因為被城管抓到,有可能被沒收攤位,被罰錢,種種結果大概是他承受不起的。

也可能是城管在許多故事中已經妖魔化了,即使城管不對他做什麼,他也害怕,因為他是弱小的,無法與城管抗衡的弱勢群體。

至於他的孩子,他真的是沒盡到做父親的責任。他的受教育程度應該不高,對怎樣教育孩子也沒有什麼概念,即使有概念可能也沒能力做到。

他在發現自己碾死孩子後就打城管,是因為他需要發洩,他不能夠接受這個殘酷的事實,打城管是他能夠接受的。

所以這是乙個沒有加害者只有受害者的悲劇。不要責怪任何人,而是應該想,我們應該怎樣才能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

5樓:

小販涉嫌違法經營,城管正常執法,並在執法的方式方法上沒有不當,以掩蓋違法行為和逃避正常執法為目的的行為顯然是無法構成「緊急避險」的,從這個角度來說城管無責任。

對於小販的逃跑實際上城管是應該預料或者理應預料到的,但小孩的意外死亡顯然是城管無法或者說無義務預料的;但小販作為司機,對於行車情況是有義務作出觀察和判斷的,因此小孩的意外死亡是小販應當預料到而因疏忽大意未預料到的,所以我認為小販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交通肇事罪,這個看是否違反交通法規,才疏學淺望補充)。

6樓:孫乾

我只說一點。很多人都覺得小販是弱勢群體,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這些「弱勢群體」年收入都是十幾二十萬,甚至還有年收入五六十萬的。也許那些說小販是弱勢群體的人的收入還不及小販收入的零頭。

(這句話好像很拗口)

7樓:張可韓

出離憤怒了!為什麼公安不進行調查取證。殺人犯法,殺自己孩子就不犯法了?因為其他客觀原因過失殺死自己孩子就不是犯罪?說好的依法治國呢???

8樓:楊六郎

看了挺揪心的,孩子是無辜的啊,

小攤販見到城管就像老鼠見到貓一樣,我想如果城管一直堅守文明執法應該就不會出現現在這樣了吧,,,,,

9樓:AaronWang

這也賴城管了,動手也罵,不動手也罵,自己開車壓死兒子也罵…

怪不得別人,自己當年毀了形象,毀了信用,這會兒來的就是代價。

但是對於客觀存在的事,作為腦子清楚的人,我希望大家,一方面呼籲取消城管這種莫名其妙的機構,一方面不要再把這種莫須有的罪名按到無辜的人頭上。城管形象在慢慢轉變,這是好事。別因為他們的存在可能不合理,就用潑髒水的方式讓他們退出舞台。

10樓:迦南

小時候媽媽是賣衣服的,就是那種出早市的,每天都要被城管攆,現在想想感覺很心酸。但是城管也是一種職業,也有他自己的職責所在,我曾認真的想過為什麼城管這麼的遭人唾棄,因為他們總是與最底層的群眾打交道,稍微處理不好就會背上乙個欺凌弱小的罪名。所以現在我們對城管的印象,多多少少是被醜化了一些的。

11樓:King JiuJiu

這個父親連車前面有沒人都沒看就開車,究竟是個怎麼樣的司機?一下車第一時間就是打人,連自己的孩子都不管,究竟是個什麼父親?既然是法治社會,就按法律追究吧!

12樓:

有些時候,我覺得每乙個人都要站在公正的立場是來思考問題,是不是因為這個人死了孩子,所以他的佔道經營就是對的了。是不是因為自己佔道經營,在別人來進行例行檢查的時候,撞死了自己的孩子,就可以怪罪城管。那麼城管的例行檢查就是錯的了,城管不應該進行例行檢查,你們檢查之前應該提前告知小商小販們,我們城管要來檢查了,你們麻溜的躲起來啊!!!

出這個事情之前,小販就是有過錯的一方,為什麼的就不能因為你已經有錯了,孩子的死就必須再找別的人來承擔了呢?

有些人每天都在網上大罵城管不管事情,說是什麼小商小販佔道經營沒有人管理,那個時候是不是因為你上班的時候被堵在了路上。在回家的時候大罵城管什麼東西,這個時候不是因為堵在了路上,是因為他在樓下買不到想要的水果。在睡覺的時候繼續大罵城管,是因為小販在樓下叫賣沒有人管,打擾了自己的美夢。

他們從來就沒有真正的站在乙個理性的角度出發來看待問題,只是認為自己沒有從中獲益或者單純的看到雙方實力或勢力的對比,不管青紅皂白就對弱勢的一方進行力挺。

我回過頭再看了這個事件,我想了想,想了半天也沒有想明白,為了生計的人(無論是家庭貧困的老奶奶,還是身有殘疾的叔叔一類的人群)佔道經營的時候是有多麼的可憐,只要他們被和城管一起上電視的時候,不管他們有多少的過錯,人們怎麼都會有一大片的言論是對他們是力挺的

13樓:李鵬

昨天傍晚,我在路上還想過這件事情,腦海中蹦出四個字,人間慘事。

我也是乙個4歲兒子的父親,小販的悲痛可以體會到。

這是乙個社會問題,而不是城管和小販誰對誰錯的問題。

14樓:鄒子傑

畢竟任何事都要從多方面看,不能因為少數暴力城管的過激不負責任的行為而讓中國千千萬萬的城管集體們蒙羞,也不能因為讓看起來是生活在底層的弱勢群體而享受太多不該有的「特權」!

15樓:莫二師兄

先不管城管和小販的糾紛吧 。

最讓我在意的是他下車先打人,或許是積怨太深或許是脾氣暴躁。

應該先救孩子啊,而不是把氣忘別人頭上撒。不敢擔當責任是懦夫。

你首先是乙個父親啊。

16樓:午覺覺

我突然很想跳出來為這個小販說話,你們憑什麼義正言辭地站出來指責他,孩子夭折最受傷是他,還是那句話事沒發生在你身上,談什麼感同身受。

看見人家跑他跟著跑錯了嗎?如果是你靠著賣水果賺取微薄的收入眼見城管來了就會遵守治安規則待在那等著被罰嗎?這時候你要說孩子都不管了嗎?

如果他不愛他家兒子會下車就毆打城管嗎?他們當然比不上知乎的精英們,他們可能初中學歷都沒有,他們只有簡單的想法,他們只知道被抓了生活就會陷入困境,是你們就不會跑對嗎?真是想笑,因為不能理解,那我說個好理解點的例子,你們有沒有上課偷偷摸摸玩手機被抓的經歷,戰戰兢兢,如履簿冰的感覺。

跳出小販的立場各位都是一秒鐘變高冷,好像你們的人生就是比較高貴,從來都是從容不迫,從來不存在什麼心慌意亂。如果他能有安穩的生活條件他會願意把孩子帶出來做生意嗎?為什麼國家無法保護好弱勢家庭還要去壓迫他們無法生存?

真是悲哀,沒有人能做到相互理解談什麼看法。

17樓:魏什麼

對這件事,其他的不評價,我就在靜等會不會對小販以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過失致人死亡起訴!

PS:一直都在宣傳要推進依法治國,現在就看是不是要自己打臉!看是不是維穩大於一切,看是不是還是以人治代替法治!

18樓:

我提乙個問題,攤販的小孩為什麼不是和同齡人一樣在安全的地點,如幼兒園或老人監護下玩耍?而是父母一邊做著提心吊膽的小生計,一邊照看小孩?城管來了還要奪命飛奔?

是什麼情況讓小販看到城管的影子就慌不擇路?莫非又是體制的悲劇?

19樓:吳昊天

看了前幾名的回答,大部分都是就事論事,說是孩子大人的錯,城管沒錯,我只是輕嘆:孩子,你生錯了家庭,恨不生帝王家,城管神馬我再不怕。

糾結於對錯,難道說城管沒有一丁點連帶責任?有人逼你拿刀砍人,你若不砍,你就得承受被折磨痛苦,砍還是不砍? 砍死人之後大家說,誰的責任,是持刀的還是威逼的那個?

悲劇已發生,還是想想怎麼避免這類的悲劇吧,城市建設該如何進行,城管如何執法為民給小商販一些指定地點賣東西這類的?如何讓底層的人民活的有尊嚴?如何讓利於民?

這些才是解決這類悲劇的基本問題。

20樓:

我想起了我去鄉下送乙份法律文書的事情,中年婦女不肯收我的文書,我使用了留置送達,後來她一把把文書撕了,我們就走了,然後她就一路跟著我們,邊哭邊罵我們幫著違法犯罪的人,說我們不是好人,欺負孤兒寡母,我們就被村民圍住,乙個個指著鼻子罵。

好異曲同工。

21樓:

針對這個事情,這批城管確實無責。

不要拿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來說話了,就事論事TM會死麼?如果乙個人從小失去父母,他能有什麼可恨之處!

每個人都在特殊的環境下學會了特殊的生存技能,但是這種特殊的生存技能相較於更好的社會的生存技能肯定是有害性更大一點的。

比如說,戰爭年代,你的生存技能必然包括跑得快,甚至於會武功,但是相比於和平的年代,這種技能依然會有更大的傷害,相較於走路,急急忙忙跑肯定容易摔死,你覺得自己會武功,但是相較於跑,肯定更容易掛,因為可能遇上槍。

這個先略下不談,談談小販的可憐與可恨。

可恨之處很多:霸佔公共場所,阻礙交通,可能逃稅,影響市容市貌,有時候穿過大街,心裡也是很不舒服。

還有哪些可恨之處沒有指出,希望大家不吝指教。

可恨之人也有可憐之處:通常來說他們處於社會底層,這是最大的可憐,沒有資本,找不到好的工作,還不如擺攤。

其中的逃稅這點我要單獨說:一般收入不高,估計也不用交稅,但是如果收入高到需要交稅了,還擺攤,就有點說不過去了,當然這得以家庭算,個人到交稅的階段,但是家裡人如果好多非勞動力,估計生活還是蠻艱辛的。

所以說,小販大多是生活所迫,少部分就是不願意交稅,不願意付那房租等成本,這些確實可恨。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有幾個願意擺攤呢?如果不擺攤,有幾個願意學會拎起就跑的生存技能呢?

個中原因我不想再深入了,免得說我不客觀,憤青。

有人說:為什麼小孩不放托兒所?有錢誰不願意放!

大家將心比心。當然這個父親的不盡責是主要原因,但是這中間總有一些原因不是他能掌控的,我們還是要相信,大部分父母是希望孩子更好的。

這種事情的發生必定有個人原因,但免不了社會責任,不要忘了,還要有社會福利保障人民最基本的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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