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倒地路人無人敢扶,為什麼類似事件發生這麼多次,這個社會現象還會存在?

時間 2021-05-05 20:46:12

1樓:裴臻

其實這種現象的存在實在沒必要把屎盆子都扣到法律不健全上,就算它健全了它也是有滯後性的呀!你要是硬要怪法律的話我覺得你還不如去怪教育!老頭老太太訛人這事我覺得更多的還是社會道德的淪喪。

乙個人訛人吃到甜頭了,之後大家紛紛走上了這條發家致富的道路。法律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礎上的,但是法律不能約束道德,乙個國家如果要靠法律來約束道德的話,這個國家也就快走到頭了。道德的淪喪說到底還是因為信仰的缺失。

你不信天地不信神佛,但至少你得信良心吧(此處向高秀敏老師致敬)。

下面歪個樓。

咱先放下老頭老太太,你說小孩摔倒了你要不要扶?嗯,好,我想一般人都會說會扶。因為你覺得兩三歲的小孩不至於會訛你,但是我們設想一下這個場景,這小孩在花壇旁邊玩,父母在遠處聊天,你路過這個小孩身邊的時候他栽崴了一下,撲到小灌木上,差點摔到花壇裡,你一愛心氾濫把他從小灌木上撈起來打算放到地上,誰知道熊孩子使勁兒掙扎,從你手上掙脫掉下來,腦袋正好摔在了灌木叢裡的尖石頭上,顱骨骨折了,甚至再倒霉點兒摔死了,你說這時候人家父母來不來找你,人家有理由啊,誰讓你手欠去扶的?

要是我自己把孩子抱下來孩子也不能死啊!告到法院定你個過失致人死亡罪你就不光是賠點錢的問題了。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的行為確實符合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構成啊!應當預見可能發生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的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你說正常人能不能預見花壇裡會有石頭?能不能預見抱孩子可能抱不穩?

能不能預見腦袋撞石頭上能撞死?不知道你能不能,反正我能。

2樓:小刺蝟的泡泡

雷鋒來過、沒多久就走了

現在是離開雷鋒的日子

還記得以前剛畢業的時候、過馬路,有老人同行就不知不覺走到她們身邊扶著一起走。

世態炎涼。現在的我,絕對的避而遠之

3樓:LakeHylia

我覺得參考機動車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設定。扶人之前給自己買個100萬的商業扶老人財產損失險,妥妥的社會風氣又上來了。

但是,有哪個保險公司敢賣這個險?

4樓:kennedy ke

樓主對這個結果很意外嗎?

我認為,沒有信仰是很重要的原因,不論是法律信仰亦或是其他信仰百年之前,有個人就是這麼說中國人的……

在中國,尤其是在都市裡,倘使路上有暴病倒地,或翻車捽摔傷的人,路人圍觀或甚至高興的人盡有,有肯伸手來扶助一下的人卻是極少的魯迅

5樓:

老人倒地,該不該扶!這問題出現了,就是一種社會的悲哀。無論是訛人,還是真的需要幫一把。

想來,還是應該是錢的問題,如果貧富差距不算很大,或者是在人文,社會教育方面,有一些改進。或者給那些需要幫助的老年人,真的慈善事業,各方面的,都妥善了。再記得告訴年輕人,有些事情不能太依賴父母,是會給老人也沒有那種「破釜沉舟」的為子女,自己著想的時候。

這些事情,是會好很多的。感覺是這樣,依照現在的態勢,感覺這條路還很漫長,希望都會好好的吧。(只是個人一些想法,無關任何,大家不喜勿噴 )

6樓:

不是你撞的你扶人家幹什麼?不是你撞的你打120幹什麼?不是你撞的你打110幹什麼?不是你撞的你墊付醫藥費幹什麼?→→所以不是你撞的你應該趕緊跑開

7樓:劉皓

上面喜歡穩定壓倒一切,下面和稀泥的本事就越來越厲害,只要個人的利益和事實真相不能真正得到尊重與保護,那麼這類事情永遠也不會杜絕。

8樓:余明旭

乙個人摔倒了,另外乙個人並沒有去扶他/她起來的義務,也就是說法律並不強制要求人去扶起乙個摔倒的人。

那麼法律是否應當規定呢?

這個就像是法律是否應當規定「見義勇為」的義務呢?法律是否應當規定看到有人落水就要去救的義務呢?

所以,有很多東西是需要道德去提倡,而不是法律去強制的。

9樓:蘇氨酸

想起小時候奶奶記性不太好,經常弄丟她的拐杖,忘記放哪就讓我們去找,一般會出現下面兩個對話:

A:奶奶:小龍(我的小名),過來,把我的拐杖拿過來。

我:好的,給您。

奶奶:兔崽子,肯定是你藏起來的,要不然你這麼快就找到了?

我冤枉啊!!!!!!!

簡直是栽贓!!!!!!

B:奶奶:小龍(我的小名),過來,把我的拐杖拿過來。

我:我不拿,一拿就是我藏起來的。

奶奶:兔崽子,肯定是被你藏起來了,要不然你怕啥?

我冤枉啊!!!!!!!

簡直是栽贓!!!!!!

以上就是我小時候學到的,,,所以我從來不附別人,,,,,除非是美女。

當然,我受傷倒在路邊的時候,也沒有別人來附我!!!

10樓:拉普拉斯的亡靈丶

因為現在訛詐的「犯罪」成本太低,對訛人的老人而言,成功的話可以得到成千上萬甚至更多的賠償,失敗付出的不過是時間,不會受到任何追究(我甚至看到過連道歉都不肯直接走人的新聞)同理碰瓷也是如此!反觀被訛或者被碰一方,即使能證明清白起碼付出大量的時間,搞不好還要賠錢,衡量利弊,不扶自然成為大多數人的選擇!而對於老人最後死亡見死不救的心理壓力,其實是被路人們平分在了所有人的身上,心理學好像叫這個為責任分散定理,所以其實路人們只感受到了極少甚至不會感受到任何道德壓力。

那麼與扶起老人可能收到的風險相比,承受一點道德壓力似乎就可以接受了。

11樓:

扶肯定要扶,人都有老弱的一天。扶之前,先找其他的目擊人,或者用手機遠遠的拍下紀錄,扶的過程,當然這得兩個人。

記得有次和男票出門,在一樓電梯,我們要出樓口,老人要上樓,電梯會自動關門(老式的無感應)於是我和男票就讓老人先上,我們準備下電梯,老人忽然就說「這是往上走的你們下什麼下」,我們沒回應,只是笑笑,然後老頭就追著我們出來要打人,男票和我都嚇壞了,老人的嘴裡說「你知道我是誰,說出來嚇死你」我們一頭霧水,追著男票要打了幾拳,當然沒什麼力氣。我全程用手機拍下來了,過了會兒老人家人來道歉了,說老人精神不正常,希望原諒。當時就怕把他忽然倒地,我們有理也說不清!

12樓:

我自從被老不死的訛了一次從此發誓再也不扶,樓上有人滿口仁義道德你家也有老人什麼的,你要敢解除匿名老子就敢噴死你。有空再來完善被訛經過吧。地點是上海浦東巨峰路附近,有個老太是訛人慣犯,專找外地面善的年輕人下手,大家注意

13樓:

1、為什麼會發生這麼多次?

有「成功例子」作為參考(可謂低成本,高效益)。

2、這個社會現象還會存在嗎?

會!個人認為關鍵在於取證難和懲處力度不夠。

順便發乙個網路段子,僅以諷刺,請勿參考!

剛才出門遇到乙個大爺摔倒了。我過去問到:大爺,我乙個月工資2500元。能扶你起來嗎?大爺說:你走吧,我再等會兒!瞬間被感動了!

14樓:

「如果被告是見義勇為做好事,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應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僅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達後,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實經過並讓原告的家人將原告送往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被告未作此等選擇,其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

南京彭宇案判決書。

15樓:EDDY Peng

本身就是無罪推定的簡單事情,因為彭案變味了。如果你說是我撞的,請拿出證據支援,沒有完整的證據鏈,就算真是我撞的,也不應該處罰我,這才是根本。

16樓:sjj539477

法律上對施救者的保護做得不到位

國外一系列對鼓勵施救者的法律

叫good samaritan.laws

施救者施救過程中無意間造成被救人受傷或者死亡不會被起訴(大致可以這麼理解)

from wikipedia:

Good Samaritan laws offer legal protection to people who give reasonable assistance to those who are, or who they believe to be, injured, ill, in peril, or otherwise incapacitated.[1] The protection is intended to reduce bystanders' hesitation to assist, for fear of being sued or prosecuted for unintentional injury or wrongful death.

17樓:花琪芊

經常看到有新聞說,某某好心扶起老人,被老人訛詐,也經常有新聞說有人倒地或受傷無人問津。導致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是前一種情況的猖獗導致後一種情況的發生。如果沒有前一種情況,肯定會有人去扶起老人。

老人,也是人,也有好壞之分。當我們心中需要幫助的老人變成給白雪公主送蘋果的巫婆,那大家絕對敬而遠之。如果有人在這個過程中報警,讓警察來做這件事情,我想,警察也不會來做的。

18樓:

這不是問題,因為這是人為的結果。

大陸的社會穩定,基於人心向背。所以見義勇為者是不可能有好結果,宣傳也是這個方向,當然,不會說得那麼直白,這就是宣傳的強大之處——你看到的內容,和實際上宣傳方要表達的內容是正好相反,當你看到見義勇為者的下場如此之慘,缺胳膊斷腿之後只能換來2000元的補助金的時候,你做出的反應,才是宣傳方所想要看到的。

2分鐘前剛看到的,自己判斷去吧。

淮南大學生稱扶老太被訛家屬:沒撞為何墊付醫藥費

19樓:

老人關監獄裡沒法產生效益,還得吃飯,病了還得負責,國家監獄也要經濟效益也就懶得管了。和好多答案說的大道理一點關係也沒。。。

20樓:朱彥禛

一票答案在上面抖機靈,抖的可以。

我認為這是乙個危險的訊號,中國社會法制的不健全已經開始導致道德的缺失和畸形了!

對待這一類事件,普遍的社會認知已經和我們小時候父母長輩的教導大相徑庭,歸根結底法制的健全速度沒有跟上社會的發展速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迫在眉睫,別讓這種思想毀了下一代人。

前兩天看的烈日灼心,有一句話大意是,你永遠不知道人能有多好,同樣也不知道能有多噁,所以法律很可愛。它不管你有多好,只管你不會壞到骨子裡去。

21樓:CHAI Bin

我是路人甲,路上看見老人摔倒了。

有以下四種情形: 1、扶了,活了:就是你這個壞人撞的,賠錢!

2、扶了,死了⑴:你這個壞人,我爹平時身體好好的,是你把他給撞死了,賠錢!

3、扶了,死了⑵:雖然不是你撞的,但我爹平時身體好好的,怎麼你一扶就死了,怎麼也是你的錯,賠錢!

4、不扶:啥事兒沒有。

倒地老人為何「訛人」?

有句話說的好,並不是沒有壞人了,只不過是曾經年輕的壞人老了而已。我覺得總有一些年輕的時候思想就不端正的人,年輕人到了老年的時候,由於一些東西壓迫,就開始保持年輕時的思想。我開始做一些偷雞摸狗。而且倚老賣老這種行為在最近當代可以看到許多。但是又由於最近網路這麼發達,所以我們才會發現為什麼最近老是有這種...

為什麼沒有一項法律來明確倒地老人訛人是一種犯罪?

有法律規定。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

人生倒地該不該賭一賭

涯角無對 可以,買兩塊錢彩票叫賭,拋乙個硬幣叫賭,打麻將撲克牌網賭那叫傻批,如果你要網賭麻煩把錢直接打給我,我會返還你10 讓你能吃頓飯,比網賭良心多了 氣球 其實人的一生都一直在賭 賭博不是單純的賭錢,男人愛賭錢,女人愛賭感情 都是在賭博,最終賭的是人性。賭博把人性最醜陋的一面展現的淋漓盡致 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