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當大多數人都認為法律不合理時就意味著法律需要被修改」這一觀點?

時間 2021-05-11 15:46:36

1樓:

那要看怎麼不合理。。

假如大多數人不合理的判斷是基於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法律邏輯的侵犯,那麼這樣的法律確實有必要認真考慮是否應該修正,因為理性不代表正確。

假如大多數人不合理的判斷是基於個人的偏好和道德要求,則法律應當考慮這種道德的唯一性是否正當,當然法律很多時候也不得不對社會做出妥協。比如社會喊打喊殺,法律的結論卻是非罪亦非合法。

假如大多數人不合理的判斷是道德觀對法律的批判,恐怕法律需要考慮介入道德約束的邊界是否合理。大多數人也許並沒有錯,甚至錯在法律本不該介入。

假如大多數人不合理的判斷是基於技術上的解決方案不合理,比如理性思維導致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了保護,而與此同時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了傷害/冒犯」。如果理性邏輯解決不了這個問題,那麼就需要一定程度向常識妥協。

此外。。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多數決的,多數人認為應該修改,只代表多數人不承認這條法律的價值觀和強制力的正當性。不被承認和遵守的法律是沒有意義的。

從這個角度上來說,讓大多數人認為法律的合理性是社會秩序的管理者對規則制定者提出的要求,而不是轉而將混亂的壓力交給管理者們去處理。

如法官經常會有自己的政治理想,立法者也如是,但是當立法者和大多數人的理想都不同時,立法者憑藉自己的政治地位強行動用社會資源實現政治理想是危險的。此時此刻應該審慎自己傲慢的態度。任何權力的實施,社會都將揹負代價。

這些代價法律的制定者取用時應當珍惜才是。

2樓:相子三足

這肯定不對啊。

乙個觀點支援的人少或者人多與該不該支援這個觀點是兩個問題。

「多數優於少數」往往被我們視為乙個處理問題特別是難題的方法。但是這個方法頂多算作一種程式正義,是在情況不能確定前提下使用的「決疑術」。也就是說,未來怎麼樣誰都不知道,或者是價值上無法達成共識的爭議,分成好幾派,誰也說服不了誰,在不知道誰對誰錯的情況下,少數服從多數,讓每個人最大程度上為自己的決策負責。

少數人的確可能掌握真理,但是他們也很有可能沒掌握,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多數人的想法反而更為穩妥。(只能是最大程度,完全遵從每個人的意願是不可能的)

翻回來,如果能夠達成共識,或者能夠推知正確錯誤,那麼少數服從多數就不適用了,而應該服從真理。例如,一道非常難的數學題,全班全部做錯,只有數學老師會做,那麼這道題該怎麼做呢?當然是按照數學老師說的來。

也就是說,能夠得到真理或者價值共識的情況下,少數服從多數就往往不適用了。

回到這個問題。

法律該不該修改?有時候少數法學家已經論證到了很高的程度,的確就是需要修改了。不需要額外多數人同意來補強。

相反,有時候法學家們都吵成一鍋粥,那該不該改就誰都不知道了,多數人的訴求或許是個好一點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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