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花錢請律師?

時間 2021-05-10 13:33:02

1樓:老陰陽人

有錢人還可以去更優質的醫院,得到頂級的醫療服務,所以活得比窮人更久;

有錢人不用花錢,各種大牌排隊上門送禮物;

有錢人可以購買各種高額保險,遇到風險時抗風險能力更強;

林林總總,有錢人就是活得這麼好。

2樓:黃光傑

因為專業,因為服務。

第一點:首先,能夠成為律師,你要相信他一定是取得了進入到這個行業的門票;其次,律師可以說是專業的代名詞,所謂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這個論點用在律師行業,不為過;最後,律師知道你不知道的事情,可以為你處理你所不能處理的事情,很多人請律師,其實已經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不到位不得已沒人原因請律師,而當你選擇花錢請律師,很顯然,對於大多數的來說都沒有能力去處理,當然也除了少部分不願意去面對的,這是特殊情況。

第二點:律師提供的是服務,而且是很費腦的服務,這不僅考驗乙個律師的知識儲備,還考驗乙個律師處理事情的能力。乙個簡單的案件,律師從接待當事人,到整理材料,到寫材料,到法院交涉工作,到法庭應訴,參加調解,整材料,領判決書書……上訴等等,每乙個環節都是親力親為,每乙個環節都無不在考驗乙個律師的能力。

乙個大案件和乙個小案件,從起訴到案件終結,要處理的事情其實都是一樣的,一步都不能少,而律師為你做的這些就是他能提供的服務,避免了你在法院與家之間來回奔跑,避免了你在面對陌生領域所要遇到的問題。

花錢請律師,請的不僅僅是律師,還有專業和服務。

3樓:ming

在法律權利的層面,窮人和富人幾乎擁有平等。但是在法律含義存在不明確的的地帶,付出更多的社會資源來獲得更優質的服務才是公平。法律能保護這麼多已經很了不起了。

並且,一般來說,律師費都只會是標的額的一定比例,差距不會很懸殊。

並且,一般來說,再好的律師也做不到黑白顛倒,在先行法律面前,在公民公平性上面,律師能改變的東西也並不多。

4樓:

有錢人好私下請更優秀的家教補習

窮人請水平差的家教或者請不起家教補習。

這樣一來豈不是在考試中富人孩子就比窮人孩子更佔優勢。

考場上不應該保證公平嗎?

5樓:天津趙治國律師

做作為乙個律師,我來說幾句:

1、題主的潛台詞不外乎是富人為富不仁、仗勢欺人,律師為虎作倀,窮人勤勞、善良,是弱勢群體,受富人欺負。可現實生活中,富人不見得不善良,窮人惡事做盡,欺負更窮的人也不是沒有。什麼是富人,比你多兩套房子就是富人嗎?

你認為的富人在別人眼裡很可能是窮人。所謂富人不見得都是壞人,所謂窮人也不見得都是好人。

2、富人花大價錢找的律師不必然是好律師,所謂好律師也不必然是真的好。窮人找的律師不必然能力差,收少的錢照樣是兢兢業業、全力以赴。你沒錢可以找法律援助律師,法律援助律師中能力強的比比皆是。

最後,找律師是找適合你案件的律師,與金錢多少無關。這個世界本來就是不公平的,你的公平需要你來爭取。

6樓:

不是請水平好的律師,就一定能勝訴。也不是請水平差的律師,就一定會敗訴。

很顯然,題主對法律行業的誤解很深。

從社會資源分配來說,如果富人花高額律師費聘請律師,那麼意味著這個富人的經濟利益訴求特別大。而窮人在這方面,是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的。決定律師費金額的,是訴求的經濟利益、律師工作量決定的。

7樓:安歌

結論: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

首先,沒有法律規定起訴就一定要請律師。當事人自己去法庭法律也是允許的。

其次,窮人就一定佔理?富人就一定不佔理?那我乙個顧問單位的事情舉例子。

公司裡的乙個福利人員,因為懷孕,招呼都不打就直接走了。幾天後人事讓她回來上班,她也不道歉,也不打申請,還威脅公司要去仲裁委仲裁。所以這種情況下窮人就佔理?

再次,法庭訴訟看的是證據,法律判案子也只看證據。說實話,大部分當事人根本不懂證據是如何組織的,也不懂證據的效力是什麼。說白了,在這種情況下就算你再有理法官敢判你贏嗎?

更何況司法實務界還有關於當事人的「名言」。

最後,強調一下,法庭是公平的。兩造都會受到相關的法律文書,都會得到依法的判決。程式上也好,實體上也好,法院都是公平的。

擷取一段我和一位當法官的朋友的聊天記錄

8樓:vostok

因為法律太複雜了。是因為有人故意讓它複雜化。

律師說白了。就是舊社會的狗腿子。過去只有地主老財請得起狗腿子。現在一樣。

這是階級社會的必然

9樓:jindi

律師之間可能水平會有差異,但在恪盡職守的前提下,案件的結果並不是以律師水平的高低決定走向,人民法院作為客觀、公平、正義的裁判方,會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做出合理合法的裁判,即使請不起律師,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黨和國家會盡最大努力保障每乙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10樓:凜凜

對有錢人來說,確實是十分不公平的。

為什麼有錢人不能享受廉價的法律服務?為什麼人家乙個沒財產分配沒涉及撫養權的離婚案件才收3000塊錢,你乙個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件就要收我30萬?

什麼?你說窮人怎麼會碰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轉讓合同糾紛」這種案子?那你問這問題幹嘛?

11樓:如風在

最近這個問題總是跳出來,正好前天在出差路上司機師傅也問了這個問題。所以再簡單複述一下。

一,社會是需要分工的,而法律服務是社會分工中相對專業要求較高的一種。

二,沒有經過法學訓練的人,在論述事實的時候是和法律事實有偏差的,而且偏差很大。所以需要專業的人來替他表述。

三,人們不願意承擔敗訴的後果。

12樓:偵探愛吃糖

你是想不花錢請律師?

律師是一種職業,為啥你想免費得到人家的服務?

窮人實在請不起律師是有免費的法律服務的。

不要說什麼不平等、貧富差距,不管什麼社會怎麼發展,有人的地方就會有不公平、貧富差距。

13樓:張律師

如果是國家出錢的話,標準統一,就沒有律師好壞之分了。做多做少都一樣,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再者,律師本身帶著為客戶著想的偏面性,國家是天平的一桿稱,怎麼給你挑?律師挑的不好,國家背鍋?

公平是相對的,權利是平等的,很公平啊。

14樓:

法庭上的公正與否,是靠證據、靠法律,而不是靠律師就可以改變的。

公平本來就是乙個比較主觀的概念。對於敗訴的一方,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認為結果是公平的。訴訟本來就是雙方,總要有人贏,有人輸。那絕對的公平是否真的就存在呢?

15樓:空裡流霜

我覺得樓上的優秀律師們大可以大大方方的承認這就是不公平的,只是暫時沒法更好的解決辦法或者永遠沒法解決。提問者的正義觀是非常樸素的,就是窮富雙方在法庭上,應該有同等的話語權。你們要用私有財產合法性這個框架內定義的正義來否定提問者,糊弄誰呢,還說自己沒有顛倒黑白的能力。

16樓:平安

那是因為社會貧富差距的加大,導致一部分窮人權益受到富人的侵害,而自己無力去跟那些富人進行合理的索賠,所以窮人就只有通過律師來為他主張自己的權益。

17樓:喜愛遊戲的一枚玩

錢,作用是什麼,是為了改變你的生活條件。就像有錢的和沒錢的生活的基礎不同,富人花更多的錢請律師,窮人花少錢請律師。這就是生活條件所限制的,富人的錢是他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的,所以這不是不公平。

18樓:

額有個好律師法律就偏向富人了嗎?別人賺了錢還不能花了對吧。相同思維還可以提問,為什麼富人會花錢給小孩請家庭教師,教育不應該公平嗎?

為什麼富人會花錢請傭人,享受的生活不應該是平等的嗎?。。。。。

19樓:知乎大統領

窮人懂法嗎?如果純靠自己說,窮人口才可以說的過富人,不是更沒話語權?

如果只讓窮人找,富人說不過專業的,活該讓富人放血?不給你鬧翻天?

如果只讓富人找,那就是吊打窮人了

所以只能都找了,再說了現在打贏官司的是不需要付律師費的,是敗方出錢的。

20樓:

法律本來就是為權力階層服務的,在不斷的演變過程中,法律從顯性的統治工具變成了隱性的階層壓迫的工具。歐美的法律發展的更完善,甚至美國連國家也都是由律師們建立的,但是美國讀法律專業的,只有最差的那一批才會去當公訴律師,甚至我認識很多學得差的,寧可去當公寓管理員也不當公訴律師。所以每個人可以獲得的法律資源當時不對等的。

當然法律有個地方很好,就是兩邊都是資源對等的普通人的時候,法律就很公平。

21樓:

窮人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連法律援助都沒有的,一部分根本沒意識到打官司;一部分知道但不知怎麼申請,通常前者比較多,這個問題作廢。

一般窮人,指那些吃穿夠但一點餘錢都沒有,緊緊巴巴的人,請律師都是想花最少錢,辦最多的事情,這關乎律師的能力,責任心以及辯護方能出多少錢,所以這個問題問的不夠全面。

大部分百姓希望自己一輩子不扯上官司,所以律師也要吃飯的,只是在吃飯基礎上有多少能力拿多少錢,有多少良心決定窮人富人的差別。

22樓:遠古的二師兄

法律的公正,講究的是程式正義,並不是實質正義,它不關心對錯,不關心最優解,它的究極目標

是維護社會秩序。

它的公正更像是提供一把標準的尺子,不偏不倚。

律師就是運用這把尺子的人,有的人運用的好,有的人運用的差,自然會對結果有所影響,但都是

在規則之內。

富人可以請更會使用這把尺子的人,而窮人請不起,本質上是一種階級壓迫,確實是不公正的,但

這種不公正是社會現象,而不是法律的問題。

23樓:郝依儂

首先,乙個案子的輸贏,首先是由這個案子本身決定的,影響案件成敗最大的因素是案件事實以及證據

其次,好律師的定義是什麼?社會普遍認為的好律師、名氣大的律師很多都只是人脈資源廣,營銷成功,案子接回來都是實習律師在實際幹活,反而執業不久的律師更能沉下心來做業務、鑽研案子,有更多的時間跑法院與法官溝通,所以律師費低不等於律師水平不行

當然,不可否認有錢人在打官司的時候確實存在優勢,但這種優勢並不僅僅提現在請的律師,而更重要的是他能調動的社會資源。

而且在實力差異懸殊尤為明顯的勞動案件中,仲裁委和法院都傾向於保護勞動者一方

24樓:楚地寒歌

法庭上保證的是法律的公平。

我覺得答案的風氣似乎走向了什麼不對的地方。

大家都在抨擊關於公平和平等。

換句話說,你們在抨擊的是社會吧。

公平是什麼?用你們學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思考一下,用辯證唯物注意來看,公平是階級妥協的產物啊。

扯遠了。

法庭上維護的公平,換個角度來說,是法律的公平,即所謂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維護的是參與法律行為個體的平等。

這一點來看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至於剩下的社會問題。

我只想說,這都九一零二年了。

大家都是奔小康社會的人了。

散了吧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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