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涉黃案中,控方還有翻身的機會嗎?

時間 2021-05-07 05:40:47

1樓:葉周陶

剛換台,看到快播涉黃案已經上了一線的案例了,管理人員判刑基本是確定的了,就是量刑的問題了……其實也就是高票答案的殺雞儆猴

2樓:faefr

我能理解他們想宣傳中國是法制國家,還想宣傳「網際網路也要按基本法」的心情,但是你們抓錯人了啊,要說沒有技術難度且涉黃的應該抓Baidu吧

3樓:餘嗔

定罪也好不定罪也好,不是一大幫沒有完整看過庭審,沒有法律素養的看笑話的人說了算的。刑法定罪要求主管故意和危害結果,對這兩點的認定要求證據,庭審的交鋒很重要,但是不是說誰氣勢強誰就贏。要看證據是否能證明各自的主張。

對於辯護人、公訴人我們都應該保持尊重,正是因為他們的堅持,正義才得到伸張,公訴人有沒有被吊打?這個不是看吵架的技術的,是要看能不能抓住辯論的邏輯重點的。法庭上說話時要講究邏輯,而不是看氣勢。

要求公平正義法治的人,先不要在內心給任何人定罪或者定無罪。路還很長……

4樓:Supermiao

除非政策干預,否則按照現在的庭審情況,應該無罪。

話說,既然叫庭審,那麼就應該按庭審的情況來判案,如果是覺得誰有罪誰應該怎樣來判案,那麼庭審的意義何在?

1.知曉和作為本身就不是有著絕對的必然聯絡,否則見義勇為就應該是必須做的,視而不顧就是犯罪了。

2.民意、司法、政策三者本身就不應該是有聯絡的,判案就應該以庭審和適用的法律條款來決定,其它都是違背司法體系的做法。

3.法律落後是自身的問題,而這次其實本身的問題不是法律落後,而是法律條款中的說法太過於模糊和混淆,法律本身應該對事件、事物等有著明確的定義和界限,而現在的情況是法律本身非常模糊,那麼以模糊的定義來定罪是否存在寧殺一千不可放過一人的做法呢?

5樓:

個人覺得,快播有「大眾」的罪,而非傳播淫穢資訊罪。只是很多人想搞到快播罷了,比竟以「大眾」的罪而治快播的罪在中國太不現實了,畢竟天下烏鴉一般黑。但是光定以子虛烏有的傳播淫穢資訊犯罪在以P2P技術為基點的快播是沒有可靠性的,只能說,快播得罪的人太多了!

6樓:國家特級圍觀師

實話說辯方才是狡辯控方指出的都是證據,辯方搪塞的都是網際網路和企業的所謂常識和常態不過是因為公訴人現場太次才讓有有個控方完敗的錯覺

7樓:david

第一取本資料不能說明一切!不能因為做出14億裡面有幾千萬啥人就說明整個啥的!取樣資料不夠說明!

第二任何系統軟體都有漏洞!

第三中國還是法制吧!

8樓:

看了這麼多回答我特麼才突然意識到王欣竟然特麼是快播的法人啊!

做這種灰色收益的擦邊球生意,他作為老闆特麼還敢用自己當法人啊!

我不知道他以前是怎麼想的。

後期風聲鶴唳的階段竟然不嘗試著將公司主體遷往海外......

視法律風險為無物啊!

9樓:mm colin

快播有沒有嫌疑、夠不夠定罪?現行法律框架下,我覺得有嫌疑、夠定罪;

就公撿兩家的庭前準備、公訴人當庭表現而言,能不能定罪?我覺得不能,倒不在於辯護人辯的多好、公訴人的邏輯多麼混亂,關鍵是程式上的硬傷沒辦法迴避;

最終結果,我想王欣跑不掉,估計3-7,其他人1-3吧

10樓:二狗

這是必然的,我不懂法,但我知道有法必依,從網路上退身下來認真想一想,這種問題很簡單,快播不可能勝訴,因為控告他的證據確鑿,沒有一項是假的,認清現實吧,無論再怎麼狡辯也是沒用的。

雖然我支援快播。

11樓:Jun zhou

控方,翻身?

我沒有看錯題目吧,題主,去看看庭審的原始記錄,槽點的確不少,但事實很清楚。該問的都問了,該問出來的也基本都問出來了。控方雖然輸了面子,但掙了裡子。

快播是一朵不涉黃的白蓮花,請問你信嗎?

最後再多一句嘴,看過辯論賽嗎,整場比賽觀眾再high,氣氛再熱烈,他們能決定結果嗎?

一切結果評委說了算。

12樓:遠辰

1、作為法學院的小白,個人看來是符合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構成要件;

2、上學期香港的乙個刑辯律師來給我們講課,說到了在中國的刑事案件中基本沒有看到過辯方贏的。公訴人表現再菜他背後也站著大boss。所以並不存在翻不翻盤的問題。

(刑事辯護律師更多是為了爭取減刑的,在中國,個人看法)

13樓:啊康

說一點與問題關係不大的吧

我倒是希望這次快播事件對中國的法制建設和提高民眾的法律意識起到積極作用,我認為認定快播涉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我們主觀意識的影響,控方沒有準備好或者說沒有怎麼準備,或多或少可能就是收到這種主觀意識,在社會上當大多數人認為某個人有罪的時候,只要提起上訴基本上就會判有罪。就像美國的辛普森殺妻案,一件事情,兩個案件,判的結果卻相反。有的時候真的需要這樣的受到廣泛關注卻與期望的結果相反(可能),從而引起人們的思考,法制社會的建設不僅是讓人們不犯法,更是讓人們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再說回快播的案子,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倒是希望判無罪,如果強行判有罪,那還真是乙個悲傷的故事。

14樓:freeran

實名支援 @De Liu 的回答,並且反對 @Albert Zhang 的回答。

另外這個案子在我看來是這樣。

事實層面,快播有沒有犯罪,我們不知道,但是我相信很大可能性他確實犯罪了。

取證層面,假設快播確實犯罪,公訴方在很容易的取證的情況下,取得shi一般,導致證據實際上不充分。

庭審層面,注意,這裡本身證據是不充分的,理論上辯方很容易發揮,但是他們在辯論的時候表現並不好,多次出現失誤,導致公訴方抓住漏洞,實際上是取得了勝利。網上流傳的所謂「體無完膚」,其實大多是出現在取證層面的失誤,而在辯論方面公訴方我個人認為其實是勝過辯方的。

最後是道德層面或者合理性層面。涉及到立法是否合理,涉黃是否有罪等等,這些就見仁見智了。

我反對的是這位答主說的「辯方律師的辯論技巧沒有問題」。

很多同學也說到「證據不足」,但是很可惜,證據不是放下來讓我們這樣一條一條解讀分析和挖掘的,而是放在法庭上,由控辯雙方共同分析,最終交給法庭裁定的。辯護律師的辯護力度不足,我覺得他們確實是輸了,快播也許可以選擇上訴,換乙個好點的律師,也許效果就不一樣。

當然說不定公訴方痛定思痛,不知道從哪找到了有力證據。。

15樓:

翻身了的話那2.9億的賠償、公司破產的補償誰給?這可不是幾百萬就可以打發的小案子。所以

快播必須死。

以及擇日宣判已經是控方勝訴了,法院拖到大家忘了快播再判有罪就行了。

如何評價「快播涉黃案」中公訴人和辯護人的表現?

蕭墨 大家都在疑惑,為什麼公訴人的實力那麼渣。這種大案為什麼沒有優秀的,實力更強的公訴人來出面,代表國家,代表正義。首先強娃的答案已經說明 公檢法機關的人才流失真的很嚴重,以後還會流失更多。將來最優秀的法律人才不會去公檢法,次優秀的法律人才也不會長期留在公檢法。我是從國企跑出來的人,我舉乙個例子 我...

如何看待快播王欣出獄?

公尺蘇 不說有沒有罪 我覺得他肯定犯了錯 道理很多人說太多了 我個人比較反感 但是他該不該進監獄我不太懂,感覺沒到那個程度,通過身邊很多事例。不喜歡話太多,就這麼點東西 告辭蛤蛤蛤蛤蛤蛤 曲奇 我只想知道,王欣在監獄裡是怎樣服刑的?這麼高智商的人才,是不是經常幫忙維護監獄的資訊系統,是不是以大哥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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