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交通限速沒有50公里 70公里 90公里這些,這有什麼科學原理嗎?

時間 2021-05-13 01:43:25

1樓:瀟小梁

這是哪一年的問題,70公里限速特別多,山區高速里長隧道基本都是70。

去年60公里以下可以超速很多才處罰,我記得是50%,可能不太準,沒有意義。

90公里和100沒有明顯區別,所以不設定90。

其實好記很重要,平原高速120,山區高速100,隧道70。城市高速外環基本80,普信道路現在70居多,還有少部分60,學校村莊30。

其實這個已經很難記了,再出來個90豈不是會崩潰。

2樓:

贊同這位知友的解答

卻道天涼好個毬:為什麼交通限速沒有50公里、70公里、90公里這些,這有什麼科學原理嗎?

補充一下個人觀點,

60公里/每小時是個坎,就是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120公里/每小時,是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也是中國的最高限速。

現在高速公路設計時,在選擇設計速度時,為避免懸崖式降速,一般以20公里/小時,作為乙個梯度,進行漸變。自然我們經常會看見60、80、100、120等限速。

3樓:王慶林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不說路上的標牌了,那可能是「個別地區個別現象」。看法律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電單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

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行駛。

法定的速度上限就有30.50.70,速度下限有90.110。

這怎麼就「交通限速沒有50公里、70公里、90公里這些」了?

4樓:

只是不想讓你記太多數字。

而且司機駕駛的時候,對速度的控制並不精準,如果一段路前面限速70後面變成60,很容易控制不住就超速了,將限速間隔拉大才好控制。

現在有定速巡航,不用那麼辛苦控速了。

5樓:鬆鬆

估計只是實施者太死板了而已。在我們的印象中,城市道路限速60,快速路80,高速是100—120。在很多道路中,都是按照這個規則執行。但我認為這樣子太過於死板了。

例如,在廣州的內環路(屬於城市道路)中,無論是彎曲率(部分彎道很急除外),還是路面質量,都滿足於70—80的要求。然而,限速是60。以至於,目前的情況是,大部分人都在超速行駛,開到70—80。

(缺乏攝像頭的情況下)。少部分老實人則按照60的規則行駛。

在澳洲,限速可以根據路面情況而定,而不是一味的根據區域而定。例如,在城市中心,一般限速50,但是在鏈結城市中心的隧道或者高架橋梁,有可能限速達到70—80。在接入普通城市路段後,再回到50。

在阿德萊德,西側鏈結隧道(忘記叫啥了),其穿越的區域是西側居民區,在澳洲是普遍限速60。但是在這個隧道中限速80,一幫助車輛能更快的通過該區域,減少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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