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黃泥崗把楊志等人麻翻後為什麼不直接殺掉?

時間 2021-06-01 14:24:38

1樓:項天鷹

晁天王是個有底線的人,剛上梁山時也好,江州劫法場時也好,只有他乙個人反覆強調:搶錢可以,殺人不行。

第二十回裡晁蓋是這麼說的:

晁蓋恐三阮擔負不下,又使劉唐點起一百餘人,教領了下山去接應;又分付道:「只可善取金帛財物,切不可傷害客商性命。」

晁蓋與吳用、公孫勝、林沖飲酒至天明,只見小嘍囉報喜道:「三阮頭領得了二十餘輛車子金銀財物,並四五十匹驢騾頭口。」晁蓋又問道:

「不曾殺人麼?」小嘍囉答道:「那許多客人見我們來得勢頭猛了,都撇下車子、行李,逃命去了,並不曾傷害他乙個。

」晁蓋見說大喜,「我等被到山寨,不可傷害於人。」

晁蓋是乙個聽到被打劫的物件沒有死傷都能「大喜」的人,當然不會去傷害已經沒有還手之力的楊志他們。雖然當了土匪,在錢財方面把道德水平降低了。但是晁蓋在殺人方面一直保持著克制,不會去殺戮無辜。

江州劫法場時,晁蓋一面打仗還一面想勸李逵不要濫殺無辜。

晁蓋便挺朴刀叫道:「不幹百姓事,休只管傷人!」那漢那裡來聽叫喚,一斧乙個,排頭兒砍將去。

但是晁蓋在這個問題上並不堅決,約束得了自己和少數親厚的兄弟,終究約束不了整個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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