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先有因還是先有果?歷史到底可以不可以改變?

時間 2021-06-03 08:29:45

1樓:真理之名

因就是果,果就是因。

銜尾蛇。

因果說成果因也無不可。

舉例子:

假如有1就有2,有2就有3,有3就有4。有4就有1。

1是2的因,2是3的因,3是4的因。4是1的因。

那麼,2是1的果,3是2的果,4是3的果。1是4的果。

問,上述四個數字代表因還是代表果?

既是因也是果。

如果硬要說境況不同,相對來說意義不同的話。因果便沒有了意義。有意義的便是那個事物。

這也是比較重要的現實性話題。有時候因果並不一定那麼重要,更重要的是既是因也是果的那個人或物,相對於你來說有什麼意義。不是嘛?

父母是你的因,也是祖父母等人的果。假如其中一人並不是親生的,而是領養的呢?那麼請問,究竟是父母重要,還是因果重要?

跑題了。只不過是其中一種理解罷了。

第二種:連體嬰。

當「因」出現的一剎那,就注定了「果」的出現。如果說「因」是出現在你眼前可以立刻就感知到的,那麼「果」就是已經出現了,卻潛藏起來,並沒有被你立刻感知到的。

當因成為已知的客觀事實,客觀存在,果便成了未知的客觀事實,客觀存在!

就回答這麼多吧,再多就繞暈了。

2樓:維勒探長

既然提到了先後,自然是時間上的順序了,那麼先發生的是原因,後發生的是結果,這一點應該沒什麼問題。

但有些時候一些因果關係卻會被本末倒置,例如:

我饞生蠔了,就買了生蠔來吃。

那麼「我饞了」是原因,「買生蠔來吃」是結果。

單看「買」和「吃」兩個動作的話可以看到,是先後發生的,「買」是「吃」的原因,我買來了,然後我才吃的上,在客觀邏輯上是因果關係。

但事實上,恰恰是我「想吃」這個念頭促使了我「買」這個動作,對於「吃」的計畫導致了「買」的行為,我想吃所以買了,也就是「吃」是「買」的原因。

看起來再明白不過的道理日常中卻經常被人搞混,導致分歧和爭吵:

「你這麼差勁!哪個公司會要你?」

擺脫!他們不是該先聘用我才知道我差勁不差勁嗎?

「你是愛因斯坦啊?」

擺脫!愛因斯坦又不是因為他叫這個名字才成為名人的!是他成了名人才讓這個名字有了特殊的象徵意義好嗎?

「他那麼努力學習,難怪考的那麼好!」

擺脫!是他想考好的慾望促使他努力學習的好嗎?

我聽說的只有乙個現象是違背因果律的,那就是量子力學中的延遲實驗,讓我差點懷疑人生,但願只是技術手段有限無法做到徹底解釋這一現象吧?

3樓:公尺斯特驢

正常情況下肯定先有因後有果,但是對於沒有明確開端的情況下,因和果也沒有那麼重要了,因為因是上乙個果造成的, 上個果是上個因造成的,陷入了無限的迴圈中,局中人永遠也不可能看破

4樓:科幻歷史少年郎

以下僅代表本人拙見:

抽象地來說,"因"和"果"是三維空間裡乙個事件的開端和末端。理論上完全可以本末倒置,把事件的末端置於開端的位置,開端置於末端的位置(就像倒過來一根繩子一樣)。因此"因"和"果"理論上並不是不可逆

至於星際穿越裡面庫博進入五維空間幫助墨菲發現某拯救人類的定理,理論上也是可行的。因為低維上相當困難活不可能的事件,在高緯上很可能變得非常簡單。以下為例子:

一維空間裡(就是一條線,眾所周知一條線由無數點構成)乙個點是不可能越過另乙個點的,點與點之間都不能互換位置。可是假如這條線在一張紙(二維空間了)呢?乙個點穿過另乙個點就變得相當容易了。

影中庫博身處五維盒子,對三維世界傳遞資訊幫助我們人類度過難關,也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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