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謊者悖論的這兩個民間解法不成立的原因是什麼?

時間 2021-05-07 02:29:59

1樓:你壓到我頭髮了

我的觀點,幾乎所有悖論都是定義造成的。

因此,當你定義了乙個說謊者,那麼這個說謊者就不能說真話,否則你的定義就被打破了。因此,這個說謊者就不能說出:這句話是假話。

這等同於:「我從不說謊」「我說實話,其實我是說謊者」等等,他不能說與既定事實相同的話,否則定義就被打破了。

2樓:

「這句話是假的」展開是

「「「「「「「……是假的」是假的」是假的」是假的」是假的」是假的」是假的」

最終什麼也沒說,就像 0.0…1 由於有無窮多個 0 以至於所謂的 1 沒有意義。

3樓:相比

看到題主對民間的簡單解法有疑問,那麼就由我這位民間大神來簡單梳理一下(大霧)。

我就把我對於民間的理解說下,然後你大概也就知道怎麼反駁了。

還有。。。我不會那麼專業的表述,多多包涵。

首先分析【這句話是假的】這個命題。這個命題最蛋疼的地方在於,隨著你說出這個命題,主語【這句話】的意義是在不斷變化的。【這句話】~【這句話是】~【這句話是假的】,你tm百變怪啊!

(你會發現命題主語和判斷是同時產生的)

當我們假設其是假的時,那麼這個命題就變成了(【這句話】【是】【假的】)是假的。

然後【這句話是假的】的謂詞【是】。由於【這句話】在【是】之前並不存在,所以本身只是邏輯謂詞,也就是說【是】把主語【這句話】和特性【假的】鏈結。並且僅僅只是鏈結,而不是將謂詞後面詞語的意義新增在前者上。

那麼【假的】只是作為乙個屬性詞語或者特性詞語(不知道專業詞彙是啥。。。),而不是乙個行使判斷的詞語。

如此區分之後,因為謂詞【是】,【假的】與假的,二者的意義就不同了。

並且回到【是】這個邏輯謂詞的意思,上回說到【是】本身只是起到乙個鏈結詞的作用。如果要判斷主語是否具有某種性質,是必須經過檢驗之後,才能把【假的】的意思與假的相等,很明顯,我們說原命題的時候,並沒有任何檢驗,也就是混淆了「能指」與「所指」。

命題【這句話】【是】【假的】的意思,實際上是在說【這句話】【可以是】【假的】,這個時候【假的】就表示判斷,等同於假的。(其實就是康德對於本體論論證的質疑)

於是再次重組命題【這句話】【可以是】【假的】,在我的理解中,命題等同於【這句話】【可以是】【假的】,【也可以是】【真的】。(增加語義值並沒有卵用,因為都tm增加了。。。無論如何都只是其中乙個判斷屬性)

和這句話相似的命題都可以這樣表述,【這句話是蒸的】,意思是【這句話】【可以是】【蒸的】,【也可以是】【假的】(注意這個)。【這句話不是蒸的】意思是【這句話】【可以是】【不蒸的】,【也可以是】【蒸的】。

最後,再來分析一下命題【這句話是假的】。分析詞語之後,原命題意思是【這句話】【可以是】【假的】,【也可以是】【真的】。然後我們進行判斷真假的時候,實際上我們並沒有做任何判斷。

因為是真還是假,這兩種判斷的屬性,都包含在原命題當中了,實際上我們沒有說出任何的命題。

最後的最後,民間解法就是通過對【是】的分析,解構【假的】和假的的意義,進而把原命題和判斷命題分離,進而把原命題看做是分析的。

真*最後,(>﹏<),不過說了這麼多,分析哲學肯定早就分析過了。但是吧,鑑於幾代人都tm不說人話,所以我也不知道現在是咋回事。。。太不友好了ToT。。。

4樓:小lich

第乙個問題:我們認為所有命題非真即假。你所提到的第二種解釋實際上暗示了「有些命題亦真亦假,或者非真非假」這一前提假設。

第二個問題:他說的對。第三種解釋實際上暗示了「這句話為假的」並不是乙個符合格式的命題。你的命題都不在人家系統之內了,又怎能被稱為悖論?

此外,解決羅素悖論的方法也與之神似,就不展開說了。

5樓:王小魚

題主的思辯能力很強,有學邏輯學的潛質,真的不考慮讀個邏輯學博士嗎?言歸正傳,這兩個問題可能比題主想象中的更複雜,涉及到了數理邏輯作為一門學科的發展過程。

先從開山祖師羅素開始講起。羅素曾經野心勃勃地想把整個數學體系建立在邏輯的基礎之上。就在他的著作即將完成的時候,他發現了羅素悖論,動搖了數理邏輯的根本,為此他將書的出版推遲了幾年的時間,專門想辦法消解這一悖論。

羅素悖論,或者俗稱的理髮師悖論和說謊者悖論不太相同,但都是由於「自指性」產生的,即乙個命題被用來描述其自身的性質。最終,羅素找到的解決方法就是構建一種「分層次」的邏輯體系。簡單來說,就是把用來描述一階邏輯中句子真假的命題統統放在二階邏輯中,這樣一階邏輯本身成為完備的。

用題主的話來說,就是「『這句話是假的』是假的」中兩個「假」分別用來刻畫乙個一階邏輯和乙個二階邏輯中變元的真假。換句話說,「這句話」屬於一階邏輯,「這句話是假的」屬於二階邏輯,在羅素的體系中,兩者是無法等同起來的。

或許題主,還有很多人都無法滿足於這種草率的劃分方法,但是要記住,對乙個邏輯體系來說,沒有矛盾才是最重要的,否則邏輯就無法應用。畢竟邏輯學家不是為了在悖論裡繞來繞去才提出邏輯的。

所以我們看到,題主認為的民科理論其實是有其基礎的。「這句話」可能並非無意義,但在一階邏輯的體系中,它就是無意義的,也就是說它無法寫成一階邏輯的句子。羅素就是通過這樣的方法才消解了一階邏輯中的矛盾從而讓其變得可用。

故事是否就到此結束了呢?很遺憾,並非如此。既然建立了邏輯體系,我們就要用它來研究數學,也就是說,把數字引入其中。

我們知道,萬物皆數。一本書存在電腦裡也就是一串0和1的數字,也就是說,一本書就是乙個很大的二進位制數。那麼,不管是乙個命題,還是對乙個命題的證明,其實都是數字。

也就是說,我們可以說x是y的證明,這裡x和y都是數字。那麼,我們找到乙個數字x,代表這樣乙個命題:x不存在證明。

如果要推翻這個命題,就必須要為x找到乙個證明。如果要證明這個命題,我們就證明了x不存在證明。也就是說,邏輯系統裡一定存在乙個既不可以被證明,也不可以被推翻的命題,這就是著明的哥德爾不完備定理。

至於怎麼樣找到這個x,題主可以考慮讀乙個邏輯學博士從頭學起~

我們可以看到,我們繞了乙個大圈子。首先,我們為了追求邏輯的完備性,即不存在乙個非真非假的命題,把「這句話是假的」排除出了我們的系統,但它又陰魂不散地以「數字x」的形式回到了系統中,只是這個時候,我們用「證明」替代了真,用「推翻」替代了假,從而找到了乙個新的既無法證明也無法推翻的命題。這就是邏輯學無法擺脫的宿命。

最後回答題主的問題:真假是定義在邏輯體系之內,也就是說,只有給定了邏輯體系,真假才有意義。至少在羅素的一階邏輯中,「這句話」本身都是無意義的,其真假就更沒有意義了。

然而,如果把「這句話」換成數字x,「真假」換成證明和推翻,這句話就重新產生了意義。這種形式的悖論可以說是數理邏輯的內稟屬性了,至於背後是否有更深層次的原因,題主可以讀乙個邏輯學的博士好好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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