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與投資人的合作模式有哪些?如何分成?

時間 2021-05-07 05:46:58

1樓:Sun Jun

創業者和投資人的合作模式如果細說,可能會舉出上千種,但是如何分成根本上只有兩種。

先說合作模式,確定合作模式最重要的是確定雙方的優勢,所謂優勢互補,你有創意產品,他有錢,這是第一層面的優勢分布,所以在合作中應該由你負責產品開發,他負責出資,但是乙個公司中還有很多超出此外的內容,比如市場營銷、團隊建設、運營管理、財務管理等等等等,事情很多啊,這就要評估合作者各自的優勢了,誰有能力幹什麼,就由誰來負責什麼,最後的一整套權利和義務的劃分,就是合作模式,你好好想想吧,那些事情你能幹,哪些他能幹。

至於分成,其實就兩種,一種是風險一方承擔,一種是風險雙方共擔,至於分派的比例,要由權責的劃分來確定,這還是乙個評估和討價還價的過程。作為創業者,你想不擔風險幾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投資人要求不擔風險,那就是借債,不是投資,你要計算好財務費用和你的償債能力,投資的話,投資人是要用他的資金來承擔風險,這是基本,但是如果他除了出資,還做很多其他的工作,那麼分成比例就會高,風險也就隨之更高,因為他除了出錢,還投入了其他的如時間、智慧型、人力等等,總之,分成比例要看合作模式。

2樓:明青

合作模式和分成擱在一塊,看來是專案融資。很有可能你和你的準投資人還沒有就是股權還是債權方式進行溝通。

股權方式的話,共同設立公司,同股同權,不需要考慮分成,只需要談股權比例。

打著合作幌子的債權形式就麻煩多了,至少先要去明確專案需求額度、投資方的回報率要求等,一般說來,投資方更具備成為議價主導方的可能。

3樓:張巨集偉

個人感覺合作分兩步第一步是他們投進來第二步是他們撤出去。

他們投進來的話常見就是股權進來 (債權的話屬於高利貸:D)進來之後可能有時會做乙個補充協議比如如果你的銷售收入或者稅後淨利潤或其他不能達到乙個增長率的話他會從你手中無償再得到部分股權。

之後就是退出退出的途徑就幾個:上市、管理層或大股東回購、隨售給其他的投資機構。

此外,在一些合作計畫中會涉及到一些限制性條款,如強制回購、強制隨售或者排他性條款等等。

現在就想到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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