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教科書的出版社會給他們的教材配套PPT。如果我將它們收集起來,放網上打包售賣合理嗎?

時間 2021-06-03 08:25:36

1樓:志匯CLUB

再者,依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2樓:迎風

答主「王晗陵」的答案只有「不合理」這三個字啊?我覺得無法理解。

我覺得可以啊。如果有的話,我可以考慮購買。

這些PPT一般來說,都做得簡單精美,通俗易懂。相對於單純看教材來說,給人的直觀和系統性好好多。

不過作為教材的配套,如果只看PPT,不看教材,就很容易有雲裡霧裡的感覺。因為PPT都太過籠統了,就好似,現實中的「毛坯房」、「家具店」,不能住人啊。

所以說,如果有教材一起打包過來就更好了。

結合其餘幾位答主的回答,我特意去翻看了一下「著作權」。

(一)發表權。

(四)作品完整權。

(五)複製權。

(六)發行權。

(十二)資訊網路傳播權。

針對這個案例,實際的收集並轉售行為,即涉嫌侵犯了第(四)、第(六)條。

具體是否確定侵犯,有待司法審查。

著作權法

你會給即將18歲的少年說一些什麼

池北 恭喜你成為了法律意義上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您現在可不能做啥壞事了,被逮到可是要處罰很嚴重的喲.雖然處罰嚴重了,但是你成年了,你的責任就重了,既然不能做壞事啦,那咱們就做好事.我們有能力幫助更多的人了,我們有能力讓這個世界因為我們而變得更美好,你也可以去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你也可以去決定,去...

乙個早教入門者的一些疑問?

善良好欺負的餃子 謝腰,不請自來 交代一下背景,座標上海,12年開始接觸早教,從迪某尼英語開始做,陸陸續續經歷了幾個大大小小的牌子,也見過很多投資人投資成功和失敗的。回到問題本身,首先,早教機構創業者應該做哪些知識儲備。這個問題,本身就把自己擺在了從業者的角度。很多教育機構的創業者他的本行並不是教育...

為什麼一些op和ed會給人留下特別深刻的印象?

韓鍋 可能是因為會回憶起動漫的內容吧 比如數碼寶貝的飛帽殺 還有灌籃高手的直到世界盡頭 尤其是在聽不懂歌詞的時候回憶有可能比歌曲本身更重要 Veritas emmmmmm。稍微想了想自己印象深的曲子。灰與幻想的格林姆嘉爾的ed harvest。16年一月良心番。個人很喜歡這部作品。尊於原作。改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