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凌晨兩點睡中午十二點起床算熬夜嗎?

時間 2021-07-08 21:30:47

1樓:Momo

這話的意思翻譯過來就是,「我雖然每天都在熬夜,但是我把該睡的覺都睡足了,這算不算在熬夜?」。

事實上,嚴格來說,每天睡足7-8小時,早睡早起和晚睡晚起都不算熬夜,比如每天凌晨4點才睡,但中午12點才起,也不算熬夜。但是,這樣的睡法是不提倡的,請大家注意「每天」這兩個字,因為乙個好的睡眠除了要「睡飽睡夠」,還有乙個容易被忽視的重要一點,那就是還要「睡得規律」。

不過,按照題主的說法,應該是已經適應了這種睡覺的週期,似乎也算是規律的了。

按照一定的規律作息養成的生物鐘,一旦因為不規律的作息被打亂,就會引起內分泌系統紊亂、免疫系統功能下降、學習能力下降、短期記憶衰退等等問題,所以如果覺得這個睡覺的規律自己適應了影響也許不大,可以好好感受一下自己的身體在說什麼,他是在說:我很健康,還是在說,我需要調整

值得提醒的是,這些損失並不能通過補覺補回來。

也就是說,你睡飽了,也不一定能得到好好的恢復。

如果你只是偶爾熬個夜,甚至偶爾一晚上沒睡覺,引起的記憶力、認知功能的下降等問題,都可以通過白天的休息得到恢復,補覺肯定比完全不補好,而且往往在補覺時,睡眠效率還要比正常睡眠高不少。

但如果你是長期的慢性睡眠不足,也就是每天都少睡一兩個小時,這種情況下身體需要的恢復時間,要比偶爾的急性通宵熬夜還要多得多。常見誤區是:

誤區一:晚上熬夜,白天補覺

誤區二:早上醒後不起床,或者回床再睡回籠睡

睡前盡量也不要玩手機,否則精神會特別興奮難以入睡,降低睡眠質量。最好是可以用類似於「遠離手機」這樣的鎖機應用,這樣可以起到減少玩手機的時長。

所以傳統的建議,最好還是能夠在11點前睡覺,並且保持規律的作息。有特殊需求的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身體素質和需要具體調整。

能不能適應或者是舒服不舒服,還是自己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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