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合理解決醫療糾紛(醫療事故)?

時間 2021-05-06 01:49:51

1樓:Annabelle範

醫療糾紛,主要需要的是臨床知識,其他程式正常走,舉足輕重的程式是鑑定的聽證程式。鑑定結果對案件結果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雖然法律規定是參照,一般法官都是按照鑑定結果判。聽證程式是考驗乙個律師醫學專業的能力,有的專家翻材料比較粗糙,一帶而過,需要律師直擊要害,指出醫療過錯和因果關係。

2樓:Ian

醫療糾紛的處理是乙個耗時,耗力,心力交瘁的解決過程。特別是遭遇親人突發損失,心理的驟然變化,對當事人本身將是乙個不堪回首的心路歷程。

第一,醫療專業問題。醫療過錯的評定更多依據依靠具備高水平醫療常識的醫療從業人員。這個鑑定的過程有醫學會或者司法鑑定機構。

這個過程繁瑣且耗時。一般結果的等待結果至少半年,加上法院的審理過程時間可能更長。尤其在目前醫療案件數量高居不下的背景下,上海情況是市區醫學會很多已停止接受新的案件鑑定申請。

在患者及其家屬遭遇醫療不測前提下,對醫療從業人員的認可降低,自然對鑑定的公平性大打折扣。

第二,舉證問題。醫療損害訴訟依據的直接證據是病史資料。一般出現醫療損害的結果患者及其家屬往往只是認定醫療過程有錯過,但是具體過錯在何處,無法很詳細的指證。

特別是複雜的醫療過錯,往往涉及多個醫療機構或者多個醫療科室和醫護人員。對於過程的回憶和證據的詳細舉證變得異乎困難,這樣就加劇患方在訴訟中不利地位。

第三,醫療調解的靈活性。醫療調解有醫患調解和第三方調解。調整過程沒有固定的形式,雙方交談較為自由,對於雙方的約束也較少,患方很容易在此過程提出自己的主張,並通過其他形式獲取對自己有利的結果。

同時,由於面對悲痛的五個階段的表現形式不同,調解的方式屬於相對人性且大家能接受的方式。實際情況中,無論是否醫院存在過錯,面對患者的突然離去,調解接待人員往往賦予更多大同情心,給予更多的心理幫助。與其法院死板和冷冰冰的程式性審核,這樣的過程也是親屬期望獲取的。

總之,任何物質的補償都無法代替醫療過錯上造成的損失。司法的審判也難以獲取決定的公平。如果能在專業人士的幫助下,如律師的協助,通過調解獲取對自己相對有利的結果,盡早走出悲痛也是乙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3樓:魚丸醬

說乙個法律相關的吧。

就是說醫生和醫院要證明過錯與損害結果沒有因果關係或者受害人有過錯並承擔舉證責任,否則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個人認為是立法的進步。

4樓:貴陽律師李章平

通過訴訟程式能解決問題,但有以下不足:

1、訴訟時間久。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一般需要通過鑑定,鑑定時間長,且可能有多次鑑定。醫療糾紛專業性強,法官需要時間去準備庭審,訴訟程式冗長,不能及時得到賠償。

2、訴訟成本高。醫療糾紛的專業性決定大多數醫療糾紛需要聘請律師,而醫療糾紛的複雜性和專業性決定律師收費較高。再加上差旅費、食宿費、鑑定費、案件受理費等費用,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3、賠償額低。且不論農村戶口與城鎮戶口的巨大差異,大多數醫療事故或醫療過錯鑑定要求極高,醫療事故鑑定確認率為百分之三十左右,而且醫方佔全部責任的概率不到百分之十。而最終賠償額是根據責任比例承擔的,因此賠償額低。

綜上,當前醫鬧也並非空穴來風,更非刁民巨甚,實乃制度之缺陷。

5樓:劉緣

醫療糾紛事件的頻繁發生,醫患兩方關係劍拔弩張,彼此的信任度幾乎為0。在這麼低的信任度的情況下,雙方都有可能因為某一方的偏激行為而遭到傷害。可是為什麼現在還是沒有乙個重建維護醫患雙方信任度的監管機構,我覺得造成這種現狀的很大原因是zf監管責任的缺失,我們迫切的需要類似FDA的強有力的監管機構來建立醫患之間的信任,創造良好的醫療環境!

6樓:

什麼時候遇到醫療事故老百姓首先想得是找律師等合法手段,什麼時候人民素質水平就算是質的飛躍了,中國法治水平也就算是上了乙個檔次。

遇事先鬧大、遇事送點禮、遇事找關係…

這些不過是在前人壘的文明進步絆腳石上再添幾塊磚而已,有句話叫多行不義必自斃。

純無腦吐槽。

如何看待醫療糾紛?

crazyjunhao 作為本科生時經歷乙個,研究生時經歷乙個,醫療糾紛無非就是手術出現併發症,患者想賴賬,然後還想要一筆錢。醫療專業性太強,醫療糾紛監管難,鑑定難,定責難。出現醫療糾紛是醫患雙方都不想發生的,有時候不是不同情患者,現在人心難測啊 一老師曾說,老人摔倒了都不敢扶,醫生還敢做手術 建議...

醫療糾紛如何體現人性?

左鑫 我覺得只要有醫患糾紛,總有人要擔責任,出現糾紛可能有醫生的錯,家屬病人的錯,鬧起來後心裡唯一的想法應該是不能白出事故,不能白出事故。 淺安時光 大多數沒有人性 病人絕大多數是弱勢方,醫院不會同情你,只會為了利益把自己的責任用盡一切手段推卸掉,司法,衛生局,法院法官,律師都是和醫院站一起的,人性...

為何醫療糾紛要遵循舉證倒置原則?

貴陽律師李章平 實際上在中國法律中,有相當多的糾紛實行舉證責任倒置,比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遭受傷害,教育機構須舉證證明其無過錯 盡到安保義務等,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倒置只是其中之一。舉證責任倒置的法理在於平衡舉證責任,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正義。具體到醫療糾紛中,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主要考慮到診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