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房產,他的名字,婚後我父母打算給我們還一部分房貸,那這部分錢如果以後遇到分配問題該怎麼算?

時間 2021-06-01 10:09:53

1樓:離婚大律師趙麗

這種情況需要即保護你父母的利益,又要保護你的利益。

可以把你父母給你的20萬元變成你們夫妻借你父母的債務。

一、對於父母而言,可以和你們夫妻簽訂借款協議,明確20萬元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至於你父母之後要不要求你們還款,是另一回事兒。

如果你們離婚了,要求你們償還債務是自然的事兒。這時,男方還需要承擔10萬元債務呢。

二、對於你而言,使用這20萬元的夫妻共同財產償還銀行貸款,該20萬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真離婚了,男方需要補償女方婚後共同償還的款項及其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

20萬元建議直接轉給男方,然後你要確保男方使用這20萬元去提前償還銀行貸款。

2樓:Michael Li

1.其實不去多想,都是好的,生活在變得更好。

2.一定要還房貸,而且要動用父母的錢,那這筆錢最好的由頭莫過於借款,借期十年八年的,到期再續借。即便到了提問者所假設最壞的情況離婚,父母的這筆資金有債權的。

3.但願提問者所想的最壞打算永遠不會出現,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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