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買了重疾險和壽險(等待期三個月)以後四個月被查出了患有癌症晚期然後病逝,會不會理賠?

時間 2021-06-01 04:44:29

1樓:Chrysoly

看情況。

首先,重疾險保的是約定的疾病,首先保的是身故,而癌症在重疾險的保障範圍內,如果患癌症身故,也符合壽險的賠付範圍。

那怎麼又看情況了呢?

題主其實也有提到,癌症發展其實有乙個過程,必然不是突然發生的,特別是癌症晚期,是在身體中存在癌變比較長的時間發展惡化了。

而保險一般會有乙個健康告知,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帶病投保。在中國大陸範圍的保險,都是詢問告知,就是保險公司會給到乙個問卷,你照著一條條填下來,有的就填是,沒有的就填否。如果問卷上你明明有的專案,卻填了否,是有可能會影響到理賠的,比如結節,比如一些檢查的異常等。

而題主也提到了等待期,等待期的存在,也是進一步防止帶病投保的出現。如果在等待期內查到的異常,等待期過後確診,也是可能不賠的。比如等待期內查到甲狀腺結節,等待期後才確診,是有可能給拒賠的。

(因此,如果等待期內身體沒有異常的話,不建議去做體檢,過了等待期再去)

另外,還有一點在於看病時的主訴,比如說健康告知問卷中有問到有沒有頭暈頭痛什麼的,填了否,但是在看病時卻說反覆頭暈頭痛一兩年(在投保之前就反覆出現的症狀),也有可能會影響到理賠。

當然,如果確實是投保時沒有不適,也沒有做過檢查,等待期內沒有查出異常,完完全全過了等待期才確診的疾病,肯定是能夠賠付的。

2樓:豆豆de麻麻

正常情況是會理賠的,如果購買時如實進行了健康告知,就可以獲得賠付。

如果健康告知存在欺騙,這就等於騙保,保險公司經過調查過往就醫記錄,是會拒賠的。

舉例說明,假如被保險人等待期內因為流鼻血去醫院就診,醫院並沒有查出具體原因,等待期後被保險人確診罹患白血病。那麼這種情況下,」初次確診「的保險合同就能夠拿到理賠款,而」初次發生並確診「的保險合同,就拿不到理賠款,因為等待期內就已經出現了相關症狀。

通常剛過等待期不久就出險的情況,保險公司都會調查得非常仔細。咱們買保險的怕保險公司不賠錢,其實保險公司也怕被騙錢。所以建議大家剛買了保險,去醫院看病的時候別給自己加太多戲,醫生的病例,直接影響後續的理賠。

3樓:明亞保險經紀東東

可能賠也可能不賠。

核心在於保司核賠時能否找到證據。

如果保司能證明被保人帶病投保,那拒賠理所應當。

如果保司無法證明,那正常賠付。

4樓:楊棠

先說答案:會理賠

買保險之前並不知道自己有惡性腫瘤,甚至是之前的檢查也並沒有發現腫瘤的情況下,過了等待期後再出險,保險公司是要進行理賠的。畢竟沒有發現存心騙保和等待期內出險的情況。

但是,過了等待期就出險的話,保險公司對於理賠肯定是會更加謹慎,特別是涉及一些大額的理賠,是需要進行保險調查的。不過只要是沒有騙保的情況的話,按照實際而言,理賠是沒問題的。顯示的理賠中這樣的情況也並不鮮見。

我有乙個客戶的孩子買的醫療險,剛剛過了等待期第二天就住院了,後續的理賠也很痛快就賠下來了。只要是實際的出險,不用擔心保險公司卡著不賠。

有人說,保險買了後,過了等待期就出險其實是最划算的。畢竟很快就賠了。

可是我認為,保險本來就是用來對沖風險的工具,我寧願白花錢,也不願意早出險。生命和健康都是自己的。

不過做好保險規劃是十分有必要的,像題主說的,惡性腫瘤的情況也是重疾險裡面賠付概率最高的病種,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我們購買重疾險,需要注意的事項也很多,單次的還是多次的?惡性腫瘤要不要多次賠付的?保額買多少?

保費控制在多少?

以及題主提到的壽險,畢竟光罹患惡性腫瘤的話,壽險也不會進行賠付,只能說被保險人身故了才能進行賠付,既然人沒了,錢肯定是留給家人的,那留多少是合理的?有沒有房貸車貸要覆蓋?

很多因素都要考慮進去。

畢竟買了保險我們雖然不指望出險,還是要考慮到真出了事咱們的錢是夠用的。

我是保險經紀人楊棠

希望你明明白白買保險,實實在在用保險

5樓:海清

當然可以的。

只要投保前身體沒有異常問題,且投保時咱們做好了健康告知,過了等待期後出險就可以賠付。

不過這麼快就出險,保險公司肯定在調查時比較嚴格,範圍也是更廣。

6樓:小保護

可以申請,具體能不能順利理賠,就看保險公司那邊的調查力度了。

對於這種短期內出險的,保險公司肯定會排查的更認真,想用幾千換幾十萬,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若保險公司沒有查到什麼會影響承保的既往症,會順利理賠,若查到有足以影響承保的疾病,特別是和這次發病相關的疾病,會當做故意騙保,不僅不理陪,連保費也會不退了。。。

7樓:趙勇

具體要看你所購買的保險的健康告知,如果都是如實告知的,保險公司已經承保,也過了三個月等待期(有些產品是180天等待期),那就可以理賠!

你所說的「之前檢查也沒查出來」表述不夠明確,所以沒有辦法肯定你的情況。

總之你的一切會被保險公司查到的記錄,比如醫保卡或者和保險公司聯網的體檢中心體檢記錄等,是否和你的健康告知相匹配,如果沒問題就可以賠,如果被查到有隱瞞就要再具體分析一下了。

8樓:周小淇Colin

一般說來:

如果投保的時候,已經如實進行了健康狀況告知,且無任何遺漏的重要醫療記錄,保險公司一般會予以理賠。正如題主所言,如果在投保之前沒有任何癌症相關的檢查記錄及其他記錄,保險公司是會進行理賠的。

如果投保時有遺漏重要的健康告知,則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而題主所擔心的,由於投保4個月之後就因為癌症去世,保險公司是否會直接拒賠?

答案是否定的!保險公司如果拒賠,必須提供合適的理由作為證據。而哪些證據會被保險公司作為拒賠依據呢?

1、投保時沒有準確告知的過往醫療記錄,且保險公司已經獲得了相關的證據。

2、個人醫保卡有相關癌症藥物的購買記錄,且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已經獲得了相關的證據。

所以,等待期之後提出的理賠申請,保險公司是否會進行賠付,要看保險公司的調查結果。

9樓:carine

在投保重疾險和壽險的時候,如實告知身體情況,承保後過了等待期發生什麼理賠都是可以賠付的,這點不需要擔心,剛過等待期就出險,保險公司肯定會介入調查,既然之前並沒有異常醫療記錄,他沒有理由不賠付。

10樓:智慧型保A

不能理賠的情況有2種。 1,沒有如實告知。 2,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理賠條件。

你問的問題,既符合如實告知,也達到了理賠條件。所以是賠付的。

11樓:曉 保險經紀人

因為癌症早期發展到晚期需要很長一段時間,說明買保險時可能已經患有早期癌症了,但是之前的檢查從來沒有查出來,直到買了保險以後幾個月才知道,這種情況會理賠嗎

但是之前的檢查從來沒有查出來

既然沒查出來,誰能證明有呢

必須得賠

12樓:丁益敏

首先,買保險時沒有相關任何異常檢查結果。

如果你買的是儲蓄重疾險和壽險,過了三個月等待期,都可以進行賠付。

儲蓄重疾:在罹患癌症期間(未身故)時,達標後可以進行提前給付,身故再無賠付;

壽險:身故後一次性給付保額,合同終止;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13樓:武漢保險經紀人婁

可以賠啊

只要是買保險之前的所有醫療資訊都沒有記錄你患有癌症,或者影響購買保險的資料

不過剛過等待期就出險,保險公司的理賠調查會更仔細面訪是肯定會有的

14樓:Waylon

無論如何,需在投保時如實申報自己的健康狀況。

一、就重疾賠償而言,如果等候期為90天(請留意,有的重疾險等候期為180天,也有些是60天,不同保險公司的規定或有不同),則投保四個月後確診癌症晚期,是否理賠?

這取決於醫生報告,如果報告中明確提到症狀/病情於投保前或等候期已經出現,則不會獲得賠償;但醫療報告認為是等候期結束後才出現病症並確診,則可獲得賠償,但鑑於這個罹患重疾時間較為接近等候期,不排除保險公司會要求二次檢查確認。

二、就身故賠償而言:這部分我只談香港保險的處理方法,就香港保險而言,身故賠償沒有不保事項、沒有等候期的說法,只是一年以內自殺不賠,因此,無論是重疾險(如果沒有理賠重疾的話),還是壽險,均可獲得身故賠償。

國內保險關於身故賠償,處理或有不同,建議查詢保單的不保事項和等候期條款。

15樓:吃完就餓

當然可以!買保險的最佳時間點:

1、意外險:沒有等待期,意外前一天買就好了;

2、醫療險:等待期一般30天,提前乙個月買就可以了;

3、重疾和壽險:等待期一般3個月,提前3個月買就可以了;

只要你能算出出險時間就行。

16樓:大衛財商

這個不一定。

只要如實告知,並且達到合同的理賠條件,就會理賠。如果有一項不符合,就不賠,或者需要向保險公司去爭取了。

像這種過了等待期就出險的情況,保險公司會非常謹慎,擔心騙保,他們會仔細調查的。

17樓:劉建華Jocelyn

屬於短期出險,保險公司會指定第三方機構做詳細調查。如果健康告知都是如實告知,買保險之前確實沒有查出來過這個病,或者這個病相關的,會賠。

18樓:上海明亞朱榮輝

如果像你描述的那樣,你事先不知道,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告知就會賠。

但是保險公司對這種情況一般會調查的比較仔細,因為存在騙保的嫌疑。

保險適用於最大誠信原則 ,如果之前檢查沒有,或者不知道有就視為沒有 ,不屬於帶病投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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