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權有可能是不合理的嗎?

時間 2021-05-06 06:08:26

1樓:最初的夢想

其實對於一些人仍然對智財權有所誤解,認為把知識形成權力,是對知識的壟斷,是對底層老百姓不公平,但是我們有沒有想過知識的產生是創造的過程,沒有人創造這些新的方法新的產品我們又如何享受他們,技術在不斷迭代的過程中,我們這些沒有創造性的人一直在吃其中的免費紅利,現在我們要求享有和知識創造者一樣的權利,這對他們公平嗎?另外智財權是以公開換保護,我們都能通過網際網路獲得這些知識,我們如果有相應的基礎知識,是不是也能在原技術的基礎上通過改進獲得自身成就?另一種情況大家都藏著掖著,那麼以科學技術推動生產力的時代,階級會固化,我們反而沒有了進步的階梯。

2樓:

有可能,有利有弊。

不好的方面有,就像這兩天的中興事件,引發了國民對晶元製造方面的憂慮,晶元的核心技術掌握在國外的一些國家手裡,並且他們有專利,而對於中國來說,想要自主製造晶元就需要繞開國外的專利,這是很困難的,雖然不了解晶元的一些技術方面的問題,但是若中國研發出晶元,可能在不了解他國技術的前提下研發出了與之類似的晶元,技術方面可能會不經意間他國專利技術類似該怎樣?這很矛盾,第一,這是自主研發的,沒有抄襲他國專利,第二,沒有抄襲,卻發現技術雷同,該怎麼辦?

這只是這幾天中興的事情,其實還有很多

還有乙個例子具體忘了是什麼了,大概是有兩個人一前一後沒有抄襲的研發出來了同一種產品,前人申請了專利,後人該怎麼辦?

還有就是乙個很大眾的觀點,乙個人提前申請了專利,難道其他人在不了解專利的前提下就沒有權利去用嗎?就像一些文學作品的思路,劇情,難道乙個人寫了出來,申請了專利,其他人就不能想嗎,就想不到嗎?

在很多方面都有這樣矛盾的問題,所以專利到底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那??

智財權在我看來是霸道的,就像霸權主義一樣,任何人用它都要繳費。但我又是矛盾的,就像很多人說的,沒有了智財權保護,抄襲會撲面而來,大多數人的創新意識也會喪失。

但是,我的觀點,專利是霸道的,乙個好的專利會讓乙個人乃至他的後代都受益。這是很多資本家所喜愛的。

3樓:張三

窮人希望一切免費,應為他們有收益,但他們不會去創新,創新需要成本,成本包括時間,精力,資本,交易,經驗,環境等,他們沒有。

發明者,富人希望創新,智財權能夠收費,因為創新需要成本。有收益可以激勵人,可以正向迴圈。

不知道為什麼,我想起了中國與美國的對比。

美國負責創新,中國負責山寨。

還有大家沒有提到乙個角度,視角,國內沒有強大的律師團體,中國人不愛打官司。所以意味著靠法律來保護,推動創新,有點可笑。

4樓:c8h10n4o2

僅談我的個人觀點。

當科技公司們憑著他們的專利做成別人不能模仿的產品獲得回報時,想一想,獲得回報是因為他們創造了什麼價值呢?有兩種可能:(1)因為他們產出了優質的想法;(2)因為他們做出了優質的產品。

但無論從哪個角度想,這種回報都是不合理的。

(1)如果是為了他們想法的價值而獲得回報:想法只有在歸大眾所有時才有價值。你說自己創造了想法,想法是精神財富,可精神財富只屬於你們乙個小團體的話,又有什麼價值?

想法的本質就是用來被共享的,說得難聽一點,用來被抄襲的。壟斷思想並不具有任何價值。

(2)如果是為了他們的產品而獲得回報:這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假使別的公司有同樣的想法,照樣可以做出一樣優質的產品。別人做不出只是因為想法被你們壟斷著。

如果說是他們憑著自己的想法做出的產品,是理所應當獲得回報,那麼就錯了。這種想法把獨佔想法作為一種權利,這是從事創造工作的人常有的錯誤想法。我已經說過了,想法的價值就在於被共享

假如你真的把自己的工作視為思想的工作,幹嘛整天害怕別人抄襲?因為你只是在為自己工作,只是在為你自己的公司工作,你沒有給社會創造足夠的價值,你卻想憑此獲得回報。

智財權保護的就是這種為自己服務的、卻自視甚高的、抱有所謂「權利」的幻想的工作者。

賈伯斯的蘋果就是這樣乙個例子,整天指控別人抄襲了自己的想法,四處詆毀其他科技公司來提高自己的名聲。你認為是好點子的,其他公司就不能認為是好點子?

接下來說從事創造工作的人怎樣才能獲得應有的回報。要想憑此獲得回報,必須創造足夠的價值。把你的想法真正當做「想法」來看待,不當做某種私有物,把你的想法公布給世界的人。

如果你的想法足夠多、足夠有價值,不能被你的模仿者替代,真正讓大眾受益,世人才會真正需要你提供想法,你才應該獲得回報。這時會有人主動給你付錢讓你繼續思想下去。

我覺得這種專門思想的、並不為任意特定團體服務的組織將來是很可能出現的,它創造的價值比任何乙個手握專利的公司都大。而且這種組織不需要智財權的保護。

5樓:王佚名

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講一下吧。

智財權這個概念是因為什麼出現的呢,因為市場。

以前大家不需要看書,因為書貴。以前大家不需要用那些精美的儀器和奇怪的工具,因為暫時沒用。以前大家根本不在乎買的工具長什麼樣子,因為能用就行。

因為市場需要通過壟斷一些技術、一些作品來獲得更多利潤,才會需要智財權。但這代表這東西一定是合理的嗎?

並不。就連市場到底是不是合理的都有人辯論,智財權的合理性自然也會被質疑。

但是,對於目前的市場來說,智財權是合理的。

畢竟供小於求,大家需要智財權,所以這個東西必須存在。否則,以現在的市場狀態,一旦失去智財權這一概念,那所謂的盜版、盜用就會席捲市場,衝擊目前建立在智財權上的市場秩序。

現在確實也有盜版,但市場還有法律都告訴我們盜版是有害的。但事實上,盜版在某種程度上也宣傳了原作,也讓原版獲益。

但原版能因為這個好處感謝盜版嗎?

至少現在不能。

現在的智財權依舊是「薄弱實力」,相關產品也是「少量」,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證獲利的同時不毀壞市場, 那智財權就是必要的。

如果等到多少年後,遍地都是智財權產品,隨便拿起一樣東西都有專利,那智財權的存在也就不合理了,至少對於市場而言不合理。

至於對人們來說,智財權合不合理,就要看你自己的利益和立場了。

6樓:夢幻華策

反智財權方式的路人甲路過。。。

大多反智財權的人都進入了乙個誤區:反智財權就要徹底消滅智財權。

智財權能消滅嗎?消滅有好處嗎?大觸們講得比我好多了,我就不畫蛇添足了。智財權對促進人類發展是很重要的。

但是智財權一定是合理的嗎?未必。

很明顯,通過搶先註冊智財權,遏制其他對手發展,或是壟斷行業,都說明了這種制度的不穩定性。售賣智財權的方式也很可能對原始的創造者造成損害。

資訊越透明,流通越快,就越能促進公平。(所以從美國建立布雷頓森林體系後的一系列鞏固霸權的動作反到鎖死了兩條路:1.霸權的削弱、2.動盪)

另一方面,現在不少軟體、引擎、系統等都有開源版本,這是科學的方式嗎?

存在即合理,不管是現在的智財權還是開源的行為。

但在這些方式背後去探索更合理的方式呢?智財權激勵了創造,遏制了資訊流通的紅利;開源擴大了眾人拾柴的優勢,相對又減少了創新的動力。(柯西效應只適用於情況,這裡並不適用。

)拿一部分遊戲引擎的銷售方式來說

虛幻4:在盈利超過一定額度後收取百分比利潤。(好像還有月費。。。)

U3D:一次性

CE3:月費制

這三款引擎的收費方式是否在私有化程度較高的市場經濟下更合理,既做到了滿足創造者的激勵需求,又讓技術更快速地流通和創新呢?

當然,也有許多對外不公開的引擎,作為商業需求存在。

其他發明在具有智財權後也可以通過這些方式盈利,但對於壟斷和打壓等的行為是否應該辯證考慮呢?是否可以改進制度,在滿足創造者的激勵需求,又讓技術更快速地流通和創新的同時,進一步激勵創造者不去坐吃山空,阻止壟斷和打壓等行為呢?

獲取分紅的方式所獲得的利潤是否可以代表其在市場條件下所產生的效益呢?相比於10年壟斷,不如讓大家一起來推動他的發展。

7樓:我在伶仃洋養魚

我也來強答乙個

智財權最大的作用是正視了腦力勞動者的勞動成果。

你覺得用物權來體現了法律對體力勞動者的勞動成果的保護以後就要把腦力勞動者丟一邊?

沒錯,沒有智財權制度腦力勞動者一樣得創新。但這就好像沒有對所創造物的物權,奴隸一樣要為了生存而為奴隸主創造物一樣。證實了智財權制度在激勵創新中的作用,加快腦力勞動者的創新行為的作用。

過去的創新速度和現在的創新速度有天壤之別。智財權制度本身不製造創新,智財權制度是鼓勵創新,激勵創新。

最後舉個例子,沒有智財權,微軟就不會存在,你買的微軟系統密匙本質上就是微軟系統所打包的系列智財權的許可。不能因為中中國人不給微軟交錢,結果微軟還活著就說智財權對創新作用不大,要不是有其他尊重智財權的市場扛著,微軟早死了。

另外智財權的弊端是存在的,但是也要看到我們智財權人對智財權的改進,今天的智財權和一百年前的智財權有極大不同。

8樓:莫非

看到回答中幾位力挺智財權的答友經常舉例如下:「沒有智財權保護,我寫了歌,你直接拿去唱,你火了我還是個屁,那我還寫什麼歌,我也去抄別人的。」 對於這個栗子我只想說:

……不管因為以上哪條原因了所以人家唱歌能火,不唱你寫的歌唱某甲某乙某戊己庚辛寫的歌人家照樣會火,不單差您那幾支曲子幾首歌,反過來說也不是隨便找個某A某B某CDE之類文藝女青年了來唱您的大作都能被群眾認可被歌壇捧紅的,所以不要自作多情了好麼?

9樓:滅霸本爸

我來說個梗吧:

以前的光通訊產品,因為雷射口不能智慧型控制發光,所以在尾纖拔出來之後仍然會有持續的雷射向外照射,為了保護操作人員的眼睛不被雷射照到而受傷,這些光端機的光口一般是向下傾斜的。然後有一天朗訊科技想了想,就把這個角度定為38度,然後去申請了專利。至於這個角度為什麼是38度,誰也說不清楚,反正大概就是既保護了操作人員又不怎麼影響操作。

但是實際上可以不一定要38度的,多點少點也不影響。但是因為朗訊申請了這個專利,別的廠家怕影響到他們以後的產品,也各自去申請不同的角度,然後就好混亂。

最後也不知道是誰,說這都是什麼鬼你們想幹嘛,然後就把這些無聊的專利給砍掉了。

以上是朗訊科技的某個高工許多年前的乙個吐槽,未證實。

智財權 保護的是知識嗎?

智財權課堂 智財權保護的當然是企業為了在市場競爭中獲得先發優勢而在技術上進行提前布局所花費的成本的總和,保護的是具有排他性質的對某項技術或權利的所有權和支配權。像你所問的,保護的是否是知識,其實智財權就其本質而言還是權利,但對其進行產出的主體,比如研發人員等在這項權利上所凝結的智力成果,也可以算作知...

解構主義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嗎?

也不是不合理,只是當它無論是試圖去消解所謂結構或羅格斯中心主義的時候,它的意義還是要依附於這個解構的物件,所以根本上它並未解構什麼,只是增加了一層新意義,儘管它更認同這個意義而非原來的意義。 院長大人 我個人認為,解構可以成為強大的分析 認識問題的工具,但卻不能幫助你解決問題。包括所謂的女權運動和性...

正史有可能是假的嗎

我是這樣看的,正史是一把尺子,有誤差,但總的還是準的,用尺子量總是更準,野史更像估計,估計有時準有時不准,誤差比較大,所以真正想學好歷史,了解歷史,還是要以正史為準,野史感興趣也可以了解一下,但不要以它為尺 二十八郎 史,只能說和真相的距離,寫史之人都是有血有肉 有情有感的人,不免會帶著個人的情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