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補償金屬於勞動者競業限制中的主要權利可以協議放棄嗎?

時間 2021-12-20 18:22:19

1樓:渣渣輝

做法不地道。公民可以處分自己的權利。員工簽署協議放棄競業工資,如不違背真實意願,應該是為有效。但競業合同依然有效,去限制就業的公司上班,是違約行為。

至於員工去同行上班,是否要承擔責任,我認為可能有爭議。

2樓:撈姨兒張

可以協議放棄,但放棄後協議顯失公平,若發生爭議,仍有可能被認定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進個導致合同無效。總體而言,對公司風險較大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3樓:姜律師

競業補償金為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補償,是維護勞動者競業限制期間生活所必須的。協議放棄競業補償金,如果不存在脅迫,趁人之危的情形,則可以協議放棄競業補償金。

競業限制協議履行但沒給補償

根據提問者描述情況,解答如下 競業限制是生效的 但競業限制補償金不合理,具體競業限制補償金應該按多少主張,要參考下提問者所在城市,再行給出結論。因為各地區政策有所不同。個月未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勞動者有解除競業限制的權利 同時勞動者也有向原單位索要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權利,這裡指合理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後...

簽了《競業限制》超過三個月沒給補償金,協議算作無效的同時可以把三個月補償金要回來嗎?

我把最迫切需要知悉的關於競業限制的乾貨再列一下 競業限制的時長,最長不超過2年 競業限制的適用物件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 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原單位要限制員工,必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最低為離職前12個月平均月薪的30 原單位不得約定競業限制補償金已經包含在在職期間的工資中,需...

競業協議補償金問題,可以幫忙解答一下嗎

海蟲2000 答案 1.協議有效。2.補償標準如果不滿意,可以與公司協商。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就補償金合理性申請勞動仲裁或法院起訴。3.簽署新的競業限制協議,你可以拒簽。但你仍需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因為原先簽署的協議在書面同意廢止前,仍有效力。 辰樂天 一 協議有效 二 你可不可以要10000元每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