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交接的最後乙個月還被領導瘋狂壓榨怎麼辦?

時間 2021-05-29 23:52:12

1樓:哈哈樂

領導行為不地道,你都要離職了,他抓緊時間不折不扣變本加厲「折磨你」,你看情況應對,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不要太實在。

我的建議:

①,都已經要離職了,還有什麼好怕的,不知你的這個領導是個怎麼壓榨法,要是繼續強加很多任務作給你,那你自己羅列好離職清單,和交接工作的進度,一項一項收尾,不要接新活,就壓給你,你也說馬上要走了,完成不了。

②要是讓你加班什麼的,可以,繼續在加班期間捋你的交接清單和交接流程,並且把加班流程走好,到時加班費乙份不拉的兌現給你

③ 已經到離職交接的階段了,忍一忍風平浪靜,直到最終順利交接,拿到離職證明,還有當月的工資才是最主要的,所以奔著這個目標去,領導再壞的態度都不能讓你停下奔向目標的腳步。

離職之後,遠離領導這種不厚道的人,感謝自己遠離了不好的公司和無良領導,所以乙個月時間很快的,不要中途搞得不愉快,離職證明和工資不能順利拿到就不好了。

該拒絕拒絕,不卑不亢,該交接交接,該給自己留證據的留證據,千萬別手軟。

祝你早日脫離苦海。

2樓:王小象

首先,離職證明不能寫辭退。

其次,你擔心的考公問題,以我實際經驗,確實查檔案,但人家看的是你是不在那個單位呆過,怎麼呆過不重要。而且更多時候是以社保+勞動合同作為證明。

最後,一般單位,檔案存人才,工作資訊記錄很多都不會記的。

3樓:極客成長動作

都辭職了,讓老闆換人交接,按時下班咯~~

這種一般都是欺軟怕硬的,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合理拒絕加班即可雖然不提倡磨洋工,但如果遇到這樣的領導不必太過分付出,盡到交接責任即可

也要看你的反映,如不好意思拒絕人家不用白不用,既然不舒服就明確說我不接受,不然自己苦

不要擔心,公司有義務提供離職證明,如果給你改離職原因不合理可以要求重開

4樓:allen

你的領導目前給你增加很多任務作壓力,你能反制的是被辭退單位要多倍補償。

為什麼他有恃無恐,因為你的反制基本都是給HR增加壓力,而他的要求能給自己減少工作困難。

所以,看出這個博弈裡面的不對等了吧。你的談判物件錯了,你的反制對直接領導基本無效。

你既然已經提出離職,HR應該收到了你的資訊,並派人和你對接過離職時間和交接等問題。

你現在需要的就是去找負責的HR,和她溝通,說現在已經確定了離職時間,但直屬領導不斷給予新的高強度工作,在這種情況下你非常擔心會影響正常的工作交接和新單位入職。

尤其在你和領導溝通時,對方以辭退來威脅。這個可能給HR的工作帶來不可預計的後果。因此希望他們幫助進行溝通。

你可以說離職因為家裡有事需要照顧,希望盡可能提前離職,盡快開始交接工作,交接後立刻辦理離職手續,越早越好,如果家中需要又沒到離職日期,你將開始請事假。

對你的領導,不建議直接溝通了,有事情可以通過郵件。或在HR在場的情況下再一起溝通離職日期。

5樓:PercyGod

社會給我們的教育很深刻呀,以前上學的時候,是靠著想象生活的,整天都覺得無所謂,覺得以後總有一行適合自己。工作後,才發現是靠著感受過日子的,早上下個雨都影響一天的心情。被領導壓榨,那就趕緊撤退吧。

有時候在公司,閒著無事和人事小姐姐聊天,才發現其實人家根本不在乎我們,他們也是替老闆打工滴。我乙個同事離職時,當時他的上級找老闆給他辦離職,老闆勃然大怒,對著他上級就喊,"以後不能招這樣的,還沒替公司盈利呢,怎麼就走了,公司投資的時間和成本都沒有了,不行,以後不能這樣離職"。其實我這同事還沒題主這麼有本事呢,只是負責一些基本的事務,就這樣老闆還要榨取價值呢,如果你稍微有點能耐,公司給你50%的投入,肯定會要求你輸出120%的價值。

所謂資本的奴隸本質什麼時候都存在,要保持清醒呀。

6樓:

??? 領導心挺大啊

做好了您功勞佔不到, 所以離職前員工大都不會好好做吧 ,除非想要領導的reference;做壞了,您走後領導要收爛攤子,正常領導一般都不會把重要事情留給將離職的員工。

把工作給乙個無心戀戰的人,這便宜老闆佔不佔的了,就看您的把控了~

7樓:六扇門總捕頭

病休吧.

我要是想不在乙個單位繼續做了,我會想辦法找碴,然後提出離職或者甘願被開除,可能會扣我點錢.

但是走的比較痛快,沒有那麼多亂七八糟的事,別為了一點小利影響到自己比什麼都重要.

如何快速離職,不想等乙個月

法 音 如果公司有違法行為,你是可以以企業不提供勞動條件,不繳納社保,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理由提出即時解除勞動關係。企業依法也要結清你的工資。但在實際中,一般企業都不會支付工資,為了管理在廠的員工,都要你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庭裁要支付才支付。 離職的最後一天本來就不是乙個確定的數,多數情況下主動權還是...

辦理離職可以不提前乙個月嗎?

來這兒VR 可以的,具體也要看你是什麼崗位和公司實際運轉情況,如果你的工作崗位不是你一走公司就癱瘓,而且公司這時候不是依賴到你很強的程度,跟公司溝通好後就可以離職的。非要提前乙個月一般沒什麼意義,因為你都打算離職了,再幹乙個月也無法全神貫注工作,不影響公司正常運轉的前提下,直接走對你個人和對公司都有...

滿乙個月不讓離職怎麼辦

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並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當勞動者完成前兩項時,即可在三十天到期後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並結清工資,如果單位拒絕辦理離職或支付工資即可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依法申請仲裁 提起訴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規定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