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微博「作家王湛」關於正當防衛的言論?

時間 2021-06-01 20:19:08

1樓:你看不見我

典型的主觀臆斷。還大言不慚的聲稱自己查了法條。

《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明確規定了無過當防衛的情形。但凡你認真看了法條,再不懂法也不至於說出如此荒唐的話。

我相信不僅是在法學研究中,凡是乙個理性的人,應當具備的乙個思維就是:事實判斷先於價值判斷。即便你不是法科出身,當遇到了與你常識不符的情況,正常的第一反應應當是【是不是我理解錯了】或者【是不是我查的還不夠仔細】,而非【哼,這就是中國法律】。

也許是為了印證中國正當防衛制度的形同虛設,王作者又「查證」了一番:

這麼正經的說出這番話,我也很洩氣。案件事實本身如何?多大程度上能說中國正當防衛標準不合理?

王作家根本沒有論證。他當然也不知道,正當防衛的標準之所以這麼嚴,是因為防衛的行為本身就是危害他人的行為,賦予其正當化事由時應當慎之又慎。

或許哪一天出現了某個亂砍人被判成正當防衛的案例後,王作家又會說國家在放縱犯罪了吧。

2樓:ZF丶

翻一翻法條就能搞懂法條的具體含義?連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都不曾了解過就肆意發言?身為乙個作者,怎樣也算是個公眾人物,未曾深入了解都以自我臆斷發言,甚至於瞎帶節奏?

我覺得這位作者如果真的想要解釋下何為正當防衛,大概得認認真真地去學下法律,先把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給過了,再在微博上大放厥詞。

3樓:碉堡的海爾默

沒人關注龍哥的獎狀?混社會最忌諱二五仔,龍哥不僅自己販毒、放水,還要靠警察幹競爭同行,死了真是可惜,這麼雄才大略的人物,就這麼一捅,哈哈哈

4樓:小白

比較悲觀猜測當局會判防衛過當,當局不鼓勵個人以暴制暴,可能是緩刑吧!龍哥什麼鬼見義勇為獎足以證明他不過只是公安部門的細作,沒什麼,養的一條狗。希望不要被引起注意,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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