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晴雯撕扇這一段?

時間 2021-05-30 03:29:30

1樓:起行

喜歡寶釵、探春、襲人的人,

很難喜歡黛玉、妙玉、晴雯。

紅樓夢裡面,紅樓夢外面,曹公時,到如今,喜歡前者的多,喜歡後者的少。

2樓:

晴雯小姐姐rio slay。撕扇子整件事流程如下: 晴雯跌破扇子→寶玉批評→晴雯頂撞→寶玉生氣→兩人吵架→襲人勸架→晴雯連襲人一起罵→寶玉要辭掉晴雯→一屋子人勸架→黛玉解圍→寶玉出門→寶玉消氣→寶玉哄晴雯→撕扇子。

只能說賈府真是良心企業,寶玉真是良心企業家。我等社畜如果今天有樣學樣一番,只怕沒到撕扇子先被人事請去約談了。領導用破壞公物來哄我高興?醒醒,真是紅樓「夢」了。

3樓:孤心守明月

《紅樓夢》是一部隱寫的史書,影射的是明亡的歷史。其作者應為明朝遺民。

《紅樓夢》多處文字表明,作者對東林黨人的態度是批判的。而《桃花扇》對史可法等東林黨人的態度則是頌揚的。「撕扇」一情節即是影射該書批判《桃花扇》。

《紅樓夢》三十六回中,作者借賈寶玉之口批判了東林黨人:

寶玉聽至濃快處,見他不說了,便笑道:「人誰不死?只要死的好。

那些鬚眉濁物只聽見『文死諫』『武死戰』這二死是大丈夫的名節,便只管胡鬧起來。那裡知道有昏君,方有死諫之臣,只顧他邀名,猛拚一死,將來置君父於何地?必定有刀兵,方有死戰,他只顧圖汗馬之功,猛拚一死,將來棄國於何地?

」襲人不等說完,便道:「古時候兒這些人,也因出於不得巳他才死啊。」寶玉道:

「那武將要是疏謀少略的,他自己無能,白送了性命,這難道也是不得已麼?那文官更不比武官了,他念兩句書,記在心裡,苦朝廷少有瑕疵,他就胡彈亂諫,邀忠烈之名;倘有不合,濁氣一湧,即時拚死,這難道也是不得已?要知道那朝廷是受命於天,若非聖人,那天也斷斷不把這萬幾重任交代。

可知那些死的,都是沽名釣譽,並不知君臣的大義。比如我此時若果有造化,趁著你們都在眼前,我就死了,再能夠你們哭我的眼淚,流成大河,把我的屍首漂起來,送到那鴉雀不到的幽僻去處,隨風化了,彼此再不托生為人,這就是我死的得時了。」襲人忽見說出這些瘋話來,忙說:

「困了。」不再答言。那寶玉方合眼睡著。

次日也就丟開。

賈寶玉認為,當皇帝昏得一塌糊塗要亡國,戰爭無力回天時,打仗、死人就是沒有必要的。好比「揚州十日」。揚州並非戰略要地,僅是乙個孤城,明明知道守不住,卻要拿城內的百姓來陪葬,並無好處。

劉備還知道守不住城就先把百姓遷走。史可法是得到了殉國名節,卻用了一城的人來陪葬,這就是賈寶玉批判的「武死戰」。

4樓:伯淵說

事情就是因扇子而起的,晴雯為寶玉換衣服時,不小心摔壞了一把扇子,此時寶玉正心中不快,便拿此事扎筏子,呵斥晴雯。晴雯怎能受這等閒氣,馬上還以顏色,說道平時玻璃缸、瑪瑙碗弄壞了多少都沒有說什麼,如今一把扇子就這樣生氣

這一頂撞,寶玉更加生氣,這互相僵持的時候,襲人出來勸解,此時襲人因先前受了寶玉一腳正疼的厲害,不料晴雯立刻揭短,說襲人服侍的好,都挨了窩心腳,我們以後還不知道怎麼死呢!

這本是寶玉懊悔不已的無心之失,襲人本仗著與寶玉「關係不同」,如今挨了一腳,本就面上無光。晴雯這一句話,寶玉和襲人都得罪了,為的只是證明自己的過失不應該受到這樣的呵斥。

這裡襲人還是給晴雯面子,說道是「我們」的不是。這話有被晴雯抓住不放,說道你連姑娘的名分都沒有呢,配和寶玉說「我們」嗎?

這下晴雯算是罵人揭短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了,寶玉便要打發她出去,這可是戳中了晴雯的要害,晴雯最是心高氣傲,被趕出去,別人自然會認為犯了大錯,那她哪還有臉活著,隨即也哭鬧起來。直到黛玉來,方解了這僵局。

從這一段可以看出晴雯不願受半點委屈,在她看來摔壞個把扇子是稀鬆平常的事情,並不值得寶玉如此大驚小怪,更何況自己不是故意的,不應該如此呵斥自己。

更甚者就是襲人來勸解,反被晴雯一頓揭短,得罪了寶玉還好,得罪了襲人這便埋下晴雯結局的伏筆了。

「晴雯撕扇」的起因就是晴雯高傲性格導致,而此事的了局,也是因著晴雯這樣的性格。

這天晚上寶玉見晴雯在院中納涼,便來開導,化解早上的不愉快,並說出了只要不是拿物件出氣,想怎麼使都可以的著名的「愛物論」。

這話正對了晴雯的性格,馬上就說,我就喜歡聽撕扇子的聲音。說著一把奪過寶玉的扇子撕了起來,麝月來勸,不料自己的扇子也「犧牲」了。

寶玉還讓麝月拿扇匣子,麝月當然不理會,晴雯此時心滿意足,並說道,今兒撕累了,明天再撕吧。

這段描寫真是讓人又愛又恨,恨的自然是晴雯高傲的性格,讓人覺得是「作女」,愛的則是晴雯撕扇的那股率真灑脫,活出真我的感覺,讓人又對這個女孩兒產生不一樣的好感。

5樓:余晉之

此段體現了一種人和物之間的關係哲學,我總結為十二個字:

以人為本,定義用途,盡其所能。

根據人的需要(實用需要或者精神需要)給乙個物品確定乙個用途,比如扇子本來是用來制風、裝飾、驅蟲的,但是我現在由於心理需要,我將它定義為撕開聽響的乙個物件,這就是:以人為本,定其用途。

何謂盡其所能呢?就是定好用途之後,我們要將那個物件的這個功能發揮到極致,發揮的越好,就越是惜物。

為什麼生氣用來發洩不算惜物呢,因為定其用途和盡其所能,都是一種因為實用需要或者精神需要出現之後,通過理智的分析去訣擇的。

從這個邏輯出發,我覺得它可以建立人和物一種比較合理的關係:

以人為本,定其用途,盡其所能,是為惜物。

真正的貴族之貴在這一點體現得格外不一樣:

1、絕不瞎糟蹋物件;

2、不被物品所困,不能有乙個貴物就用起來拘謹異常,它們只是人的工具,人給它定什麼用途,然後發揮人的才智將它的此用途發揮得越極致,就是越愛它。

是不是發現和我們平時認為惜物就是將物品好好保護起來不一樣?

個人比較欣賞曹公的「用物觀」。

當然物品的使用,應該還包括事後處理,這是後話,這個段落裡沒有體現。

6樓:阡陌

寶玉極少發脾氣,一發脾氣還是會氣幾天的。看看跟黛玉拌嘴,整整還是氣了幾日之後才後悔的,想著怎麼用不太低聲下氣的法子把黛玉哄轉回來。真氣著了,便不願意低聲下氣了。

晴雯的事雖然極小,但寶玉的意思,應該是藉著發個脾氣,小小地冷落下晴雯,以警戒下的。一方面也是黛玉寶釵都不大搭理他,遷怒於人,晴雯性子又暴,這次撞槍口上了。所以,白天剛發了脾氣,到了晚間馬上去撩撥她,並非寶玉的本意。

書中也說以為是襲人,才去的。

但一看是晴雯,好巧不巧,照樣也藉機就哄一回她。

這固然說明寶玉心中確實有晴雯,但另一方面也見得,寶玉對晴雯實質並非太上心。合心意了跟你廝玩打鬧,不合心意了也就拿出爺的款,治一治她。

但落在旁人的眼中就不得了了,剛早間才發了通脾氣,正拍手稱快呢,晚間就急赤白臉地哄回了,還撕了幾把好扇子。看得人羨的羨,妒的妒,怒的怒。晴雯在別人眼中就更不同了。

情節一方面為晴雯被攆做輔墊,一方面也寫了寶玉對晴雯真實的態度。至於此時富貴到撕扇子玩,跟之後的粗茶也沒得喝,形成對比,有人講了。

晴雯被攆常被人說寶玉不肯下死力營救。這有點強寶玉的難了,古代為了個丫頭,頂撞母親,就連賈母也護不住寶玉,只怕晴雯最終是完全堵死了回去的路。這件事只能是晴雯先在下面呆個幾個月半年的,期間不斷地說些晴雯的好處,寶玉再裝個不便,裝著無意間透露,夜間起夜別的丫頭服侍都不周到,晴雯的針線實在好等等藉口,在賈母王夫人處先打個稿,再趁著乙個好的時機,開口一求,沒有不答應的。

只是晴雯養得太嬌了,他兄嫂也實在不是照顧人的人,沒多久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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