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梁文道所說的「文藝的人要裝俗才會被大家認同,很可悲」?

時間 2021-05-12 20:45:06

1樓:

乙個信任文藝的人,骨子裡往往有天真的東西,這個東西,讓他們不務實,不適應生活,不夠圓滑、合群,也不容易快樂起來。

——黎戈

如果哪天,文藝的人不裝俗而可以融入群體,我才會覺得更可悲。

2樓:Live lounge

文藝吧,不僅在於文字,文章,還有內心與思想境界。文藝落俗大抵是為讓人理解說得很通俗或是故意說的很露骨,也不是很悲,只是落俗之後文藝就失去了本質,它難能可貴的本就是比普通的東西高一點的心境與領悟,過著心靈自由的生活罷了,這一點一旦失去,就失去了那些感同身受的人,就不那麼特別了。

3樓:愛哭鬼

乙個社會的墮落是從鄙視文藝青年開始的。

不能因為偽文青太多把文藝給禍害了。

文藝這個詞,似乎就是不解風情的人對他們不了解的人的評價。本來不足以評價那些大家。也說不出那種人的美好品質。

以金錢為唯一的價值判斷標準,才是最可悲的。

有些人覺得自己不懂的就是別人裝逼,自己自私就不相信別人無私,自己粗俗就覺得別人的高雅都是裝的。這種人,淪陷得太徹底了。。。

4樓:麥子

梁文道的說法其實是我並不同意,新書推廣為的是市場,此乃商業,儘管書很文藝,該名稱仍然是為了能賣的更多而去迎合本來並不文藝的俗人。如果堅持文藝也無可厚非,因為文藝的人還是很多的,杜拉斯的書叫情人的話他們還是會買的。如果想通過迎合俗人而賣更多的書,還是不要說這書本來很文藝,「不得不」迎合俗人了這樣的話了,因為這與商業有關,無關文藝。

5樓:

, 向來不以自己的知識淵博而待人傲慢。一次,有個不認識他的

人向他問道: 「先生尊姓?

他答道: 「敝姓章。

那人又問: 「是弓長張, 還是立早章

?他回答道: 立早章。

」有個在座的人事後問他

「你為什麼不說『音十章』而說『立早章』

?章太炎說現在一般人都只知道『立早章』懂得『音十章』的較少;何況對方問的是『弓長張還是立早章』

我更不能賣弄文字功底說『音十章』, 使人難堪。

好吧,渣排版。如果說章太炎先生比梁文道先生更有文藝的底氣,不知道會不會被噴啊?

6樓:天辰映海

我找實習的時候,我主管問我是不是文藝青年,我說不是。

我其實是,但我不說,也不表現出來,因為文藝是給自己享受的,而不是給別人看的。

7樓:

文藝,不就是文學藝術。

為什麼文藝不被認同,大抵是因為大眾接觸文學藝術太少了!

所以最終,文藝便成為了小眾的代名詞。說這個人文藝,就是說這個人和大家不一樣,你非要大家接受你,那不就只能和大家一樣了,和大家一樣,就俗了。

8樓:盧本偉

只有大眾文化才可被世俗所接受 ,是在網際網路時代無法隱去的痛,更是天才向瘋子轉變的乙個無奈的悲哀。而這一切的改變必須等待猴子們大都有個人樣、國民素質顯著提高後,才算有解。現在的這種做法是無解中的最優解,能夠吸引猴子聽人講話而不至於對牛彈琴,僅有此計。

很簡單的乙個道理。一天我去某位朋友家做客,他爸比最近腦洞大開 ,非逼我的小夥伴學哲學。小夥伴很不開心,我雖極感興趣也得裝出「啊,這都什麼無聊玩意」的樣子,然後叭拉叭拉地聊著毛姆、黑格爾、弗洛特伊、木心、尼采、老子、孫子、大舅子……叔叔見我與他甚是投緣便聊起他大學的草長鶯飛二月天,菩提楊柳醉春煙。

迷茫的,感性的,灑脫的,淚滴般晶瑩剔透的純潔歲月裡,他在青春的流水中支離破碎地前進著,拾起一本本寫滿輕狂印記碎片,在哲學與文學的海洋裡來回擺渡,直至潮水的蔚藍退卻。歲月編織的筐內他只留下了一箱泛黃而破舊的哲學書本,那是青春對世界最後的遺物。

他滿懷深情地對阿姨說,你還記得我那一箱泛黃的書嗎?

阿姨說,扔了。

他說,我是說後來帶回來的。

阿姨說,扔了。

叔叔滿臉通紅,許久,問道:「為什麼啊?」

阿姨說:「我覺得看這個的人神經病。」

我很合時宜地走了。

這個世界越來越可愛了。

9樓:

先匿了,然後說個觀點。

其實「文藝的人要裝俗才會被大家認同,很可悲」,我想說的是,其實很多例子,包括題主舉的那幾個,說是裝俗,其實本質並不是為了讓作品變俗,而是為了讓作品更滿足當代人的道德要求罷了。

這點遠比裝俗可悲多了。也可以理解成文藝的人的原罪。因為當代人潛意識裡認為搞文藝的人,肯定是有錢有閒的,而在這個時代,有錢某種程度就是罪。

你文藝了,對那些不文藝的人來說就是你的炫耀和罪惡。就像很多人會說,中國那麼多人吃不飽,為什麼要管精神方面的建設乙個道理。因為你有了別人沒有的東西,你就有罪。

為了脫罪所以你必須把自己打成和別人一樣俗一樣慘,甚至自己給作品加上「心機」「賣肉」等道德標籤,先把作品黑一下表示自己知道自己有罪了,才能去免除掉別人對你的口誅筆伐和道德綁架。僅此而已罷了。

而真正的把作品變俗,我覺得不是這樣子的。真正的把作品變俗應該是想辦法讓原本高雅的作品普通人都能理解而且有所體會,決不是靠黑一下加點標籤宣傳一下就完事了。

10樓:

推薦樓主看古斯塔夫勒龐的《烏合之眾》(還有幾個名字,《心理操控術》、《心理學統治世界》)。關於這個問題~~~不回答了,作古之人已回答清楚。

11樓:ZHJN 農村黑戶

俗和雅是乙個非常主觀的概念吧,在古代,一部分有話語權的人把茶、琴、鶴這樣的事物貼上了雅的標籤,同時把麵湯、嗩吶、豬這些事物貼上了俗的標籤。這樣,藉由生活習慣和日常用品的區別,我們有了俗人和雅人的基本概念,同時雅人被賦予了高大上的內涵,俗人是被鄙視嘲笑的物件,大家也就分出三六九等。

到了今天,總有人通過對某些事物或者特點的界定,來突出自己與眾不同和高人一等:或者是富豪們突出自己對馬球遊艇的參與和擁有;或者是白領精英突顯自己的名校和大公司光環;或者是權力掮客炫耀自己來往熟人的頭銜和地位;或是通過電影書籍等文化娛樂產品來標榜自己品味的與眾不同和高人一等。

這些人有乙個共同點:即被這些事物區別開來的自己所屬的群體在整個社會中必須是少數派,如果大多數人都具有這些品質或擁有這些事物,那麼他們的優越感從何而來呢?

雅和俗的這個標籤的應用也不例外,雅是少數人群體應用的,是正面標籤;俗是留給多數人的負面標籤。

而這個多數人就是我們常說的「大家」。於是雅人們喜歡的書籍電影不被俗人接受是很正常的。如果某個東西是雅俗共賞的,怎麼能從這個東西上來區別雅人的品味高潔呢?

所以一定需要那些俗人不能接受,理解不能的東西才能突顯雅人們的高貴。

但同時現代又是商業社會,雅人也是要吃飯賺錢的。要想賺大錢自然需要大家買單,需要俗人掏錢包的文化產品就不能是只符合雅人的口味,好歹要讓大家都滿意。而在雅人們的眼裡,大家喜歡的東西就俗不可耐。

於是雅人們開始抱怨要媚俗才能生存,感嘆舉世皆濁唯我獨清,質問這麼高雅的東西為什麼就是不被大眾接受?

其實就是矯情,因為某個事物一旦被大眾接受,雅人們就會拋棄它,轉而去尋找其他還沒有被大家接受的東西來喜歡、來標榜,來貼上雅的標籤,來顯示自己的與眾不同高人一等。

12樓:

讀完以上回答,我想從另乙個角度說說心裡話。

很多人根本不關心如何理解他人的作品,就急著吐槽,急著表達自己對作品的不屑,並以為貶低了別人就抬高了自己——看,我多有品位!

就從提高各位的審美水平開始吧(估計這句要被噴死,來吧)。

13樓:

並不是所有人都有那個能力去賞雅。

而乙個人不能理解文藝者的能力,卻被文藝者渴求他的認同,這個時候矛盾就出現了。

乙個文藝者,想要有尊嚴的得到認同,前提是認同他的人可以理解他。

文藝者一面希望得到更多的認同(卻不考量他人的實力,一面孤芳自賞,哀嘆世道艱難,得不到理解,確沒有真正明白,真正的學問,畢竟不是人人都懂的),而普通人希望接觸自己眼裡的文藝界——

文藝庸俗化,嚴肅輕浮化,也隨之而來了。

俗並不可怕,相反,打著文藝的名號賣俗,打著俗即是惡的標語喊著要消滅俗,這才可怕。

我們要引導人們選擇高雅,至於以低俗包裹高雅再將其販賣,這到底是誰的悲哀呢?

14樓:左衽

就是很奇怪啊,喜歡念詩還是喜歡唱歌僅僅是兩種不同的愛好而已。或者是每個人的審美方向不一樣。但請想,如果你在宿舍唱歌,一般不會有人說什麼。

但你要再宿舍念詩,估計就要被送醫院了。。。有些破歌很多人往爛了唱,很多好詩埋沒了。

15樓: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人類再怎麼發達強大,也跳脫不出自然的定律。

老子說: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

毛爺爺說: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物以稀為貴,認同感本就是限量的。

除非你是毛爺爺。

最後一句:

作為乙個文藝人,還在刻意去尋求認同感,

那才真叫可悲。

16樓:

不必要的孤獨感。

「文藝的人要裝俗才會被大家認同」

文藝的人就一定是「脫俗」的嗎?文藝就是「脫俗」的嗎?

我怎麼覺著梁文道說這話有點標榜自己高雅,高不可攀的意味。

「高雅的人要降低修養才會被低俗的大眾同」?

只是一不小心錯用了「文藝」二字。

俗與不俗,重於真實。

自身不能領悟高階的意相卻假裝懂得,不真實,就是俗!自己與眾不同非要故作接地氣討好別人,不真實,也是俗。因為都不曾真實地面對自己。

每個人都有著那麼乙份獨特的內心的力量,哪怕再細微,那都使得每個人都不一樣,承認那份力量的存在,承認他與眾不同獨一無二,就是脫俗了。

文藝的人,從來不重於讀了多少書,寫了多少文章,而是更真誠地關注自己的內心,敏感地捕捉那些微弱的變幻,從來不需要別人的認同來標榜自己。

接地氣從來不是低廉的下賤的。我覺得更像是平等與尊重。同樣的東西有不同的表現方式,不同方式適合不同的人事物,但它的本質沒有變化,形變了就變了,何必在意那點子橫枝末節。

很多時候大家都沒有排斥文藝排斥高雅,那些矯揉做作活該被批判!

17樓:Arthur Wang

作為乙個俗人倒是知道乙個文藝詞:雅俗共賞。

水平不行就是水平不行,別扯什麼雅啊俗的。我倒是認為,這些所謂搞文藝的「被迫」變俗是乙個可喜可賀的好事:

1、說明老百姓不好忽悠了,憑什麼要為看不明白的東西買單?你說雅,我還說你胡謅呢。現在已經不是你忽悠兩句就驚為天人的時代了。

2、扒了某些偽文藝的皮。現代社會,大眾鑑賞能力在提高,整個市場容量都在增大,無論俗還是雅。如果乙個所謂文藝人跑來尋求我等俗人贊同,只能說明他在雅圈混不下去了,而不是雅圈不夠大養活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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