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請律師或學法的能否進來幫忙解答一下,身在複雜的家庭中身不由己怎麼辦?

時間 2021-06-07 16:08:20

1樓:餘真卿律師

我畫了下圖分析。

1、房子是BC結婚時,B出了一部分,後C還貸款,房子可能會被認為是夫妻共有財產。此時,房子就是BC各分一半,B分走的那一半在B去世時會被分成三等分,由A、D和新歡繼承(均分)

2、如果房子在B去世前就約定了歸C所有,那房子就只能是C的,跟其他人就沒關係了。

你給的資訊就是梳理人物關係,具體還得看證據了。

2樓:保溫杯

理了理樓主的關係,樓主想問的是房子分配問題。

首先看一下房產證,是寫誰的名字。1、寫的是b/c的名字。2、寫的是b的名字。3、寫的是c的名字。

其次,樓主說父親的遺產是由三人平分,如果分配是由法院或者公證處公證過的,則表明父親的遺產由三人繼承毋庸置疑,在這個前提下我們進行分析:

1、房產證寫的是b/c的名字。

可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子b/c一人一半。如有證據證明大部分貸款由c償還的,在財產分配中,c會多分些。

既然房子有b的一部分,那這一部分是b的遺產,由D、樓主和新歡三人平分。

這種情況不建議你直接去房管就過戶,建議去法院解決。

2、房產證寫的是b的名字。

可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或b的遺產。

如認定夫妻共同遺產參照1理解;

如認定b的遺產,房子會被D、我和新歡三人平分;如有證據證明大部分貸款由c償還的,根據實際大於形式的原則,法院也會認定b擁有房屋一部分所有權,認定一部分產權是b的遺產,由D、樓主和新歡三人平分。

3、寫的是c的名字。

可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或C一人財產。

如認定是c一人財產,則沒有人能參與分配,你可以直接去房管去辦理過戶。

如果,有人提出且能證明b對這個房屋有過出資,則出資可能會被認定為借款或者認定房屋共有財產的證明。

如果認定為借款,則你繼承房屋的同時繼承了債務,需要向D和新歡償還2/3.

具體會被怎麼認定呢,就要看更多的證據啦,以上就是對這個問題的理論分析。

3樓:郭強律師

首先看這個房子在產權上是否有B的份額,如果是C單獨所有,D則無權參與分割,假如該房屋產權有B 的份額,則D有權要求參與分割。那麼現在的問題就是B出資是否能取得份額,你必須明確結婚時B出資一部分什麼意思,還有產權登記情況以及BC離婚時是如何處理的?

4樓:盧明生律師

這個問題涉及的母親遺產,繼子女是否有繼承權的問題:核心在於你父母離婚時有沒有約定該房產歸誰?

1、如果已約定房產歸你母親。那這套房就沒你父親的遺產內容,其他繼兄弟姐妹沒有繼承權。

2、如果沒有約定這套房產的歸屬。那這套房有你父親的遺產內容,其他繼兄弟姐妹有繼承權,未來你母親去世後就會涉及析產的問題。

不過,在第2種情況下會有乙個遺產繼承的訴訟時效爭議問題:因為你父親已去世,也辦了相關的繼承手續,按理這套房產也應該納入遺產分割範圍;但他們沒有提這個要求,就會涉及日後訴訟時效的問題(訴訟時效為3年)。你也可提訴訟時效的問題,但無法迴避的問題時,屆時都需要通過法院來處理。

請情商高的幫忙解答一下?

往簡單想哥哥的簡訊只是單純的問候,從您描述來看你們應該是不經常聯絡的,相差十幾歲,並且經營多年企業,應該說話都會經過 深思熟慮 的吧,所以我覺得是話裡有話,正如大家所說套你話呢。還有就是你已經產生這個疑問了,所謂直覺吧。我姐姐也比我大十幾歲,有時她說的話我都要腦子轉一圈。有時我們寧可多想一些,也不要...

請知乎過來人幫忙解答一下我的煩惱?

首先,你要明白乙個問題,如果沒有進行財產公證,那麼結婚 登記不是婚禮 之後,你們2個所有財產都是夫妻共同所有,如何處置財產,就得你們共同商量了。看了你的描述,有幾個問題,不太明白 1.你和你女朋友共同投資的生意,那這個生意當初投資的時候,你們2個人投入的比例是多少?是你投入的多,還是她投入的多?2....

請求對文物保護技術了解的各位幫忙解答一下心中的困惑,提供一些建議 ?

金魚系人類 其實個人覺得這個學專業本身就是基於自己的熱情,每個專業都存在就業問題和工資問題,如果因為工資或者就業就放棄你自己喜歡的專業還是挺可惜的,但是如果對這個專業確實沒興趣那麼轉專業也是不錯的選擇。其實很多大學生畢業之後都不會從事自己當初所學的專業,並不只是文物保護技術專業這樣,這是一種現在很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