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楊月亮
1中的問題很明顯,不管他做了多少惡事,懲罰是法律來決定的,他要自我了斷肯定要制止,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那才是他應該付出的後果。
問題2拒絕回答,要被那些聖母瑪利亞罵的
2樓:花生爆公尺花
我不知道誰說的一句話
沒有白沒有黑,沒有0沒有正無窮,沒有陰沒有陽。
也還有一句話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我也不懂
我只知道另一句話
不要想著害人,但要防人
3樓:寧採野花不采臣
善惡是聖人考慮的,也是司法定義的。
而我們人生而為人,不求為天地立心,為生民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只求四個字:問心無愧,就夠了。
心理學有乙個很偏門的問題。
如果你是客車司機,你年前是一條狗和乙個人,你必須選擇乙個,你撞那個?
然後又把狗換成了一群人,問你再撞那個?
然後又告訴你那乙個人家有八十歲老父母,下有七八歲好幾個兒女,而另一邊一群人卻是紈絝子弟,再問你要撞那個?
繼續說,雖然這乙個人,家庭情況這麼複雜,但是他正要去搶劫,你撞那個?
這個問題很長,反轉的也很厲害,卻沒有答案,因為答案是生命是對等的,我們都沒有權利去替他們選擇。
所以,去做聖人所提倡的事,去遠離司法所不允許的事,至於怎麼做,無他從心耳。
不求無愧於天,但求無愧於心就好了。
4樓:
個人的善惡難斷,在這個世界上誰敢說他不做惡呢,只是我們的惡並沒有嚴重的損害到別人的財產和生命安全以至觸及法律。
社會次序的維持有乙個共有的認知,這就是法律。法律給予每個公民公平公正的保護,同時公民也應該去遵行他應盡的義務。如果人因為他的惡行而觸犯法律,自然會接受相應的制裁。
而不是另尋私法或以惡制惡,甚至以消極的方法去逃避我們應盡的義務。
因此我們做任何事情都應該就事論事,如果法官就人論事,社會就不在有公正。每個公民也該如此。
所以我們在做善事的時候沒有必要去定性乙個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能力與思想境界去決定做與不做。因為善事並不在公民的義務之內,但是你做善事的過程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5樓:
前面二位的回答可以說是「方便幫就幫」,「能幫就幫」,我要補充的是「不能一直幫」——人在一生之中總會做出一些錯誤的選擇,而這些錯誤的選擇就是對自己的失責,通俗點說人行進在路上,難免會迷失方向,而旁人可以引領其找回正途。但如果此人一直想要擺脫正途,這樣的人我們是幫不上他的,也不值得幫,不是嗎?只要等他自己真正經歷過才會明白。
讓他吃點虧,長點記性,反而更利於他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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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意淺淺 性本惡,人出生時就帶著慾望,只是文明社會大家都懂得節制和偽裝。當然後天環境也會培養出許多物質慾望。正視和控制這些慾望,不要傷害他人就好。 Jexkong 當然是本 惡 就說乙個事 天真的小朋友可以一邊把小狗的眼睛摳出來一邊對你可愛的笑著。沒有後天的教育讓人通曉和知明確道德 規尺 法度 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