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求女方出一半首付才肯加女方名字合理嗎?

時間 2021-06-02 08:44:51

1樓:Pabuya

合理呀。婚戀嫁娶這個事情沒有統一標準,只要雙方能達成共識就可以,首付一人一半並不是什麼過分的要求。前提是,希望以後所有事,包括生孩子,教育問題,對雙方家人的付出方式和程度,也都能這樣有個雙方協商的態度,不要一方壓倒性地說了算。

結婚後一定是小家優先,伴侶優先,才能長久。

2樓:

馬上分。

前前任,渣中之皇,研究生三年博士一年,談了四年的女友,他們共同的導師和男方這邊的朋友同事居然不知道這個女生,也不知道這個男生有物件……

渣皇還有個前前女友,大學本科談了四年,分手也是好多人不知道他倆在一起,直到前前女友和前女友差點打架,目睹奪夫大戰的同學們才知道。。。

你懂了嗎?

你不在他的未來,他會把你藏的很好,跟你算的很清楚,你在他的未來,他恨不得把所有都給你。

3樓:hello長腿先生

看情況,如果是他們家買房子,我一毛都不會出。如果是我們倆買房子,我會出,出錢的前提是我們真的可以結婚了,情感真到位了。我老公家在外地買的第一套房子我沒出錢也加了我名字。

我們現在結婚了,以後再買我們共同的房子就可以出錢了,這時候就不分你我了。

4樓:終究

我覺得很合理,我已經要結婚了,首付是我先生父親全付的,所以房產證只有先生的名字,而且我收入比先生高,每月我也參與共同還貸。起初我也有些介意添名字的問題,和先生好好談過。

他認為他很愛我,如果是他的錢付的首付,我作為他的愛人理應有一半。但錢是他父親給的,而且曾經他父親在婚姻財產分割上因為這個原因吃了大虧,所以無論如何也不同意寫我的名字。但是我們以後是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如果真的有任何意外,按法律分割就是。

而且家裡的存款也全部放在我這裡。

所以我認為,如果只是安全感,我先生至少在想和我結婚就拼命和父母商量在我的城市安家買房,雖然工資並不多,但是都會給我保管存起來。一定程度上,我是非常心疼他,不想因此事和他父親不愉快。另外我在經濟方面並不缺少依仗,一開始難過只是覺得人家好像都添名字了,為什麼我不能的那種較勁。

現在想來也很幼稚,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所以我認為只要滿足公平有情理即可。

如果只是怕吃虧,那麼雙方理應付出相應的代價,你才能有資格寫上你的名字。

如果僅僅和我當時一樣心裡有些不痛快,兩個人攤開說也就好了!(我先生甚至還提出悄悄去公證,贈予一半的產權給我,不過我認為有點不合適不恰當拒絕了,但另一半照顧我心情,並且嘗試解決問題我很看好)

但這位姐妹,你遠遠不需考慮這個問題,你的男朋友甚至沒有考慮要娶你,並且為此準備。在你沒有提出關於房子的任何要求,他這樣說甚至有勸退你結婚的意圖在

5樓:

一般父母不看好的人,強求結了婚,大概率不會幸福。而且這個男人吧……嗯…………你喜歡他什麼呢?他的種種表現,要麼心裡沒你,要麼不把你當回事,要麼就是情商和為人處世方面有問題,哪種情況都不好啊,所以你到底圖他啥呢?

6樓:小金金

這個條件合理啊,誰家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但目前你的問題是房子給錢加名的事嗎?你仔細想想,是這個問題嗎?是他不夠愛你吧,你是單方面的愛情吧!

7樓:飛花浣劍

法律上~完全沒問題,可以。

道理上~共同的東西就都共同好了,權利、義務都對等。加上名,這個資產就算一人一半了,那麼要求真正地出一半,有什麼不合理?否則,可以不可以理解為「入乾股」?

至於出一半的形式,雙方可以協商。有的女性收入甚至超過男方,結果人家是還貸主力。

男女平等,應當是,權利義務也平等。沒有什麼一方必須承擔義務不享受權利,而另一方面享受權利不承擔義務。

8樓:

我覺得合理,但是我覺得這話要你自己開口,而不是他提,個人覺得他不愛你…或者沒那麼愛你…22歲好好工作奮鬥吧…會遇到乙個人給你這一切,你也會願意盡自己所能付出…兩方猜忌,不會長久

9樓:星辰

還好我看了下原問題

這裡我感覺不只是彩禮結婚的問題含糊不清,他對你的態度,他把你放在什麼樣的位置我感覺還不是很明了。

感覺他對於未來的規劃裡好像沒有你,或許有但是他沒和你說?可能性不大吧。我感覺你父母的顧慮是對的。

已經談了這麼久了,他父母和周圍的朋友們還不知道你的存在???你覺得合理嗎?為什麼會這樣,是咱們不配得到公開承認嗎?

接受不了不公開的戀愛關係。

然後雙方各出一半的錢付首付,然後房貸還一起還。具體彩禮什麼的車子還沒說,我感覺如果他給的彩禮多一點,一起出也行?

其實我們這邊要求還蠻高的,我哥在乙個化工廠裡上班,那個裡頭的女生基本上彩禮要求16萬8或者18萬8,還要有房有車。可能欠著房貸一起還也可以吧。

我問我哥以後我嫁人要不不要這麼多彩禮了,我哥說首先你不能自己給自己降價,相當於一種自我貶值,如果男方條件不好可以商量,但是不可以自己上來說的要求就特別低。那樣好像顯得你很廉價。說女人還是要手裡抓住點錢才行,不然就怕最後手裡什麼都沒有。

我感覺條件不允許的話,可以不要彩禮,要他付首付,哪怕是房貸一起還呢,對於彩禮這個問題研究的還不夠深刻

10樓:肥嘟嘟

不合理。

如果可是還是算了比較好。

你不要被現在什麼新時代女性洗了腦,男女平等什麼的不可能的的你現在22,多找幾個男朋友試試。不要乙個就認死了。

結婚真的是女方吃虧,不是生小孩的事,是真的結婚了之後你就會發覺,方方面面都是女方吃虧。

前期如果不找乙個有責任心,對你好,愛護你的,後期會活的很艱難。

真的這方面多聽聽父母說什麼。

如果父母說的在理,真的要聽爸媽的。

你這男朋友就不要了吧,真的不好。

交往了那麼久,還不介紹你,真的有問題。

11樓:藍貓淘氣三千問

遇良人,先成家;遇貴人,先立業;遇富婆,成家立業。光看問題,我認為合理,天上沒有餡餅。在看具體時間,我認為或許他覺得你不算良人~

12樓:ahen

以為我覺得無從回答。

22歲的姑娘,如果你上了大學,剛畢業吧?如果你沒上大學,也沒工作幾年吧?

你準備將來怎麼養活自己?怎麼扶持家庭?怎麼安身立命?

你別說這些和你的問題不相干,這些是你說的結婚、彩禮、房子加名字等問題的前提。

如果你想明白了這些,其實後面的結婚、彩禮、房子的問題就想明白了。

13樓:2018努力

合理呀,彩禮也可以不要。但是作為女孩子不要出裝修錢。以後把自己工作放前面。

不要為了家庭,心甘情願去放棄一些機會。也不要聽,天天忙工作,不顧家這些話。除非你老公也做得很好。

以後家務兩人均分。不接受和公婆一起。如果老公要求和公婆一起,那你也可以要求和你父母一起住。

因為你們沒有按照傳統婚姻走。生孩子如果是乙個,就跟你姓。如果兩個第二個跟他姓。

最重要的是,我看你表述。人家沒結婚意思。為啥沒結婚意思,其實原因很簡單,我覺得你還是早做打算吧。

14樓:李大刈

談了三年?

他父母還不知道你?

他最好的朋友還不知道你?

姑娘,我覺得你要考慮的不是買房加名字的事,而是考慮一下你男朋友是不是真的只有你這乙個女朋友了。

你想想,3年了,而且是異地,且不說他不想結婚的事,就說你倆的關係,他的朋友父母都不知道,3年了你都屬於地下組織啊!

3年異地,且朋友父母都不知道你的存在,嚴重懷疑你只是他魚塘裡的一條魚。再恐怖點,你可能都被當了三兒。

聽我一句話,沒有弄明白他家裡人情況就先不要談這個事情了,你也不大。才22歲。別到時候什麼都給騙了。

先提出要認識認識他的朋友先,先熟悉他身邊的人!

15樓:瑤阿瑤

這個,我認為合理也不合理,主要看自個兒怎麼想,可是,如果就算你不掏那一半首付,你還是要一起還房貸,我個人認為不合理,兩個人誠心一起走下去,沒必要說非要怎麼怎麼樣,首付不夠雙方父母湊湊啊,不願意湊朋友親戚藉藉啊,我覺得哈,這麼說是沒錯,合情合理,但是你跟你物件談了3年了是吧,這個話從男人嘴裡講出來恩…有點…傷感情,我是覺得公平起見這麼說是沒問題,但是考慮到感情,誰說都可以,但是這話親口從男朋友嘴裡出來讓人有點心裡傷心反正,只要兩個人確認對方了,首付不夠都可以想辦法的,不是非要怎麼怎麼樣,就算你家拿不出這另一半首付,婚後還是要一起還房貸,想好了做一家人就不要說兩家話,我覺得哈你倆感情方面還是不那麼嗯…那個啥,以上是個人想法,我覺得目前比起房子問題,更重要的是,你家太給他面子了太給他臉了,你家對他家比他家對你家上心,我說個不好聽的,現在很多家裡就覺得是寶貝兒子怎麼怎麼的,就覺得把女孩子吃的死死的,我認為,你可以把自我優勢表現出來啊,他對你不上心,你也可以對他更不上心,沒什麼的,把重心放自己身上吧姐妹

16樓:雷鳴

應該合理吧 ,出了錢加名,不出錢不加難道不對嗎,就像合夥開公司一樣,不出錢還要加名字是分乾股嗎?但是看來了你說的其他情況,我覺得你們還是分手吧,這男的明顯是拿你當備胎呢,早點分了吧,不要浪費時間了。

17樓:Sun

我是女的,我覺得買房一人一半寫兩個人名很合理啊,這樣才是真正的男女平等啊。但是你說到他對結婚的態度含糊不清,以及對你和你家人的態度,你就得先考慮清楚你們是不是真的合適結婚了。

18樓:Moonseye

真正愛你的男人,真的會迫不及待帶你見他的父母的。 前任很愛我,對我也特別好,在一起乙個月不到就帶我回家了,剛在一起不到一周就跟他爸提買房署名的問題,他爸說你要是覺得放心寫她乙個人的名字都可以(錢都是他打算自己家出),希望你能看清一點真在乎的態度會是什麼樣子

19樓:世態炎涼

這還不明顯,瞧不上你唄。努力提公升自己吧,自己不行和誰結婚都沒有優勢的,與其浪費時間談婚論嫁不如自己多掙錢。現在的人誰都不想扶貧,尤其是感覺你們家還有伏地魔的潛質

20樓:共清歡

首付錢合理,一半一半這樣你再未來孩子、家庭等方面也可以比較硬氣,如果男方家庭欺負你也不需要軟弱,畢竟資金方面大家都是旗鼓相當。

但聽你口述,重點在於男方的做法

1.對彩禮等含糊不清

2.對方朋友家庭都不知道你

都是20+的人了不存在早戀隱瞞家裡人的情況。有些低調的人大多人不知道但是至少特別要好的朋友會知道。你們談了三年戀愛,再怎麼隱瞞他也應該告訴他家裡了。

到現在他的朋友和家人都不知道你,我可以懷疑他是海王或者對你也就玩玩而已

還有些吐槽的點就不說了,只想跟妹子說,這個男的不值得,不尊重你的也不尊重你的家人,往後結婚受氣的地方會太多太多

21樓:路過的月亮

合理啊,現在婚姻法就是,誰出的多,誰就拿的多,理所應當啊而且很多事,都是看個人的選擇。

比如,要這三十萬彩禮,還是要嫁我

要和我一起奮鬥,還是去做有錢人的家庭主婦

等等……

哪怕是一時選錯了,也要擁有,保護自己以及隨時離開的勇氣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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