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出的首付兩人一起還房貸要求加女方名字很過分嗎

時間 2021-08-12 09:51:31

1樓:可愛多HH

從租房子就一人一半能看出來,其實你的伴侶責任和擔當其實並不多。一套操作其實是自己根本沒有努力,感覺他家吃定你和他7年關係不能再換了,及時止損好過一世消磨。

2樓:炸炸炸炸

房子只是生活的一部分,還有很多別的東西,比如車,比如存款,比如孩子,每一樣其實都是乙個安全感,既然在房子上你要求了這些,那生活中就多擔待點男人的小差錯,比如加班沒空理你,比如忙著工作沒空顧忌你的小情緒,這些都是兩個想共同生活好的人必須要走的路。

我跟我老公要求完房子之後,自知有點稍微過分,所以我基本就收斂我的大小姐脾氣,能不作就不作,能理解他的不容易,這是有助於兩個人以後更好的生活。

所以姑娘,你也可以要求加你的名字,將你的擔憂說給他聽,兩個人共同商量,為以後的小生活做準備,因為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的田野等著你們。加油!

3樓:純屬娛樂jh

婚姻要面臨的就是這些現實的問題,跟你們談了幾年戀愛,跟你人品如何沒有關係。談了幾年,人品好只能作為結婚的理由,看你和你男友的經歷,個人覺得您的男朋友還是缺乏擔當的,如果現在你們兩個人的事情他都沒有話語權,都不能為你考慮,您認為婚後您能過的好嗎?

有時候自己要清醒一些,如果你想掌控自己的人生,就不要著急跳進乙個別人掌控的人生裡。

4樓:

首先,無論是否加名,婚後共同還貸部分都是倆人的。

其次,看首付比例吧,如果首付比例大,比如50甚至80以上的在一線城市的房子,確實有點多了。

5樓:[已重置]

你要知道同甘共苦是個理想詞,不是誰都願意吃苦的。她和你在一起就是為了幸福,而不是吃苦,什麼有情飲水飽全是狗屁,生活的壓力,強迫人要理智。

6樓:七月

一點不過分,如果不加男的還完房貸夠生活嗎?是不是女的工資也得養家,那為什麼要嫁給你,就為了讓你自己月供你的房子,女的去養你嗎?

買房婚前男方首付,婚後兩人一起還房貸,這種情況房子算共同財產嗎?

阿鋒大叔 根據 婚姻法 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財產分割處理的若干具體意見 以下簡稱 財產分割意見 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男女平等的原則。男女平等原則不僅體現在婚姻法的各項法律規範中,也是人民法院辦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這一原則體現在...

首付男方付,倆人一起還房貸,過分嗎?

這不是過不過分的問題。男方首付,婚後共同還貸,如果買房不加名字,首付部分算男方婚前財產是不過分的。如果加名字分首付份額,那就過分。但我覺得男方說的很可能不是這個。是現在男方湊不出首付,你也湊不出首付,一定要男方全額首付是強人所難,對方也辦不到啊。雙方共同首付,按出資比例約定首付所佔份額,婚後共同還貸...

男方付首付,婚後一起還房貸,房子只寫女方,是否合理?

carolyn 宣告,我是女生。我認為不合理。而且沒有必要,法律都有規定,你可以去搜一搜。如果男方不計較,就無所謂,如果計較,可能影響頗大。 豆包 是我的話,如果只寫我名字,我會很開心,本來也就不是衝著離婚去的,就算以後因為種種原因離婚了,我也只會要一起還房貸的那一半。合不合理還是取決於你們男女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