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發生糾紛可在貨款所在地起訴嗎?

時間 2021-06-02 05:18:30

1樓:YFD大狀啦

題主問題表述貌似不清楚。何為貨款所在地?是否為收款一方所在地?

回答該問題,我們需要將題主的問題進行明確。

1、我們假設,題主所述承攬合同中有約定合同履行地。

第23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這種情況下,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2、接下來,再假設,承攬合同中沒有約定履行地點。根據題主提問中「貨款所在地」推測,爭議標的應為貨幣,且「貨款所在地」理解為「收款一方所在地」。

法規連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18條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那麼這種情況下,因為沒有約定合同履行地,且爭議標的為貨幣,那麼「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題主所述「貨款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那麼「貨款所在地」法院有管轄權,也可以向「貨款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樓:尹夢娜律師

是不可以的。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對於民事案件管轄權的規定,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享有管轄權。如果你的訴訟請求是就承攬合同而引發的糾紛提起訴訟,那麼需要有承攬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轄權。

為什麼為了取得合同發生的差旅費計入管理費用而不計入銷售費用?

閆靜 按理說,為了取得合同發生的差旅費應該計入銷售費用而非管理費用。但是,這並沒有什麼關係,也不違反會計準則。很多公司 尤其是國企 銷售人員的工資都計入管理費用。這背後的原因耐人尋味。很多公司都是按照費用型別記賬,而非費用歸屬記賬。從財務會計的角度來說,這並沒有什麼問題,只要最終的賬是準確的就好了。...

在我國,法律訴訟成本是否過高?在房地產合同糾紛中很多業主選擇過激的手段例如堵公路舉橫幅等,為什麼?

Louise 也有可能是合同裡約定的不利於業主,業主經過成本收益考量發現起訴風險大。現在合同都有各地管理部門出的模板,所以前面的合同正本都看起來還挺合理,但是關鍵條款比如違約金交房條件都會約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完全是開發商制定的,內容基本都是對業主不利的。雖然法律有關於格式條款的規定,但是適用起來並...

員工發生工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該如何要求賠償?

劉雲皓律師 要確定你和公司之間是勞動合同關係而不是勞務或者簡單的僱傭關係,如果是勞動合同關係公司沒和你簽合同屬於違法,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發生工傷事故也可以主張工傷保險賠償 揚清 沒有籤勞動合同是否上了社保?是否是跟公司保持了乙個長期穩定的勞動關係。如果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影響工傷賠償申請,如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