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前買房只寫男方名字,女方資助十萬用於給男方首付,該怎麼保障女方利益!

時間 2021-06-01 21:48:06

1樓:李本虎律師

1.最好最公平的方式,把自己名字寫到產權證上,根據雙方出資比例確定份額也寫到產權證上面。

2.第一種方式做不到的話,可以雙方簽訂協議,明確女方出資及房產屬於共有、女方份額等,建議辦理公證。

3.如果第一種方式和第二種方式都做不到,請一定保留好你參與支付首付款的證據,如果能證明自己參與購房出資付款,房產很可能被認定為二人共同財產。

2樓:無為

簽署婚前協議,約定為共同所有,或者按照出資比例約定份額,比如南方出資20萬,女方出資10萬,書面約定女方佔房產份額為33%。

不簽署婚前協議的後果,房子公升值了,男方認定為債務,償還你10萬資金。

3樓:

提供的資訊有限,呃呃呃呃呃,隨便說兩句……1.為什麼只寫男生名字?是為了保留女方首套房資格?

2.女方資助十萬,是男方的確首付不夠,而你也想兩個人一起買房的情況?

3.十萬對於你自己而言是多大的數字?男方是怎麼看待這個十萬的?如何承諾?

4.你們兩個人的感情是如何?

5.如果一定要保障,那就寫欠條?婚前協議?

6.你現在的問題有沒有跟男方坦誠溝通?

4樓:折筆斷劍浪浮生

其實現在有個方式叫婚前共有,就是沒領證也可以寫名字按比例,甭管婚後誰主要還,青春家庭支出都是支出,協商乙個比例就行了,可以適當根據還款能力,首付佔比,來確定

5樓:白衣武士

如果下輩子在一起,沒有必要保障!如果考慮到以後可能離婚的話,最好是要求寫上你的名字,或者在刷卡交首付的時候,女方親自用自己的銀行卡去刷!保留刷卡憑條!

6樓:山清水秀

10萬塊錢,不是什麼大事,工作只能我負天下人不可讓天下人負我。家庭生活中,就不要這麼計較了,找個有愛心,有良心的,他怎麼能讓你們母子無處安身。

7樓:123

看了你的回答,大意就是男方想婚前買房,婚後還貸。這就不是獨自買房了,婚後還貸的部分有你的一半的。清楚了這個,那就只是首付中你借的10萬塊錢的關係了。

你既然沒想加名字,那寫個協議或者欠條吧!如果你們離婚後,可以討要10萬塊和一起還貸的部分(不是一半,按法院判,可能基於過錯等情況不一樣)。

8樓:achilles

你為什麼問這個問題?居心何在?你為什麼問這個問題?

居心何在?如果說決定不了,相互託付終身的話,那你們還結婚幹什麼那?乾脆就不結了嘛,如果說你有這個顧慮的話,那又如果說能不能兩個人相向而行?

去交交心談談心呢?看看立場和態度。

那退步來講,你非要這樣做的話,既然他要借女方的錢去買這個房子,那就證明他手頭也沒有多餘的錢和食物來作為置換抵押,放在女方的手裡,那麼你就要考慮尋找乙個可以作為等價置換抵押的實物,或者說預期。

那麼好那麼好,他手頭沒有可用的實物,作為置換抵押,那麼我們只能找能夠用來作為置換抵押的預期物。

我不知道,為什麼買房子只寫男方乙個人的姓?現實裡好像很難找到適應這種情況的發生,事出反常,必有妖,那你要考慮是不是要繼續越陷越深?

那麼,再退一步講,你必須要這樣做的話,那你就要用南方的對未來的預期物來作為置換抵押。那麼能用的,剛才我們說了,它既然要用女方的錢,證明了他家裡已經沒有資金做為剩餘,那麼最有價值的預期物就是男方的信用,或者說是男方整個家庭的信用。

一方面是社會信譽,另外一方面是可以用男方家庭的信譽做等額的貸款或者抵押。

9樓:南淮錦

您可以留下您購房是支付了這10萬的證據,這個證據可以是購房時刷的小票單據,或者您可以選擇公證,公證內容表示這個房子您有支付10萬的金額。

10樓:

我家出資32w,男友家出資40w,因為我兩暫時不想結婚,我又沒有購房資格,所以只寫了男友名字,目前他還款。

最好再加上乙個約定的協議,你們持有房子的比例,可以自己協商,找公證處蓋章,幾百塊吧,可以諮詢下購房中介或者置業顧問,他們會給一些建議和介紹。

11樓:藍迪

讓男方寫個欠條吧。既然不寫你名字你出資十萬,婚前這個財產算你自己的。一碼是一碼,這樣比較好,不好弄的太亂最後弄的剪不斷理還亂。

12樓:lily.xiao

千萬不要婚前合資買房,千萬不要婚前合資買房,千萬不要婚前合資買房,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如果可以,領證去,如果不可以,讓男方自己借錢去,不要以為什麼協議或者籤什麼公證能幫到你,最後只會吃力不討好,勞民傷財

13樓:董文彪(神雨)

我只想說,沒有領證錢,買的房子,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婚前財產。不管女方出了多少錢,即使女方全款買的,婚前,寫了男方乙個名字,那這個房子就是男方婚前財產。法律只認識證據,不認識誰出的錢!

女方想要保證自己的利益的話,可以在婚前買房的時候,加上自己的名字。這個最省事,也最直接!退而求其次,只寫男方名字的話,可以和男方寫乙個書面財產協議,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不過,這種做法是不是顯得太刻意,會不會影響到你們的感情?這個度自己去拿捏吧!

我想說的是,如果感情好,你應該也不會問這樣的問題,不是嗎?法律是法律,感情是感情。

祝幸福!

14樓:甲乙丙丁

如果婚期已定的話房本就寫兩個人的名字,如果還沒談婚論嫁的程度那就算借吧,畢竟10說少也不算少了。借的跟一起花的還是要分清楚,避免後續鬧矛盾

15樓:南寧賣房的小表弟

第一,一定要寫個合同,不要覺得你們是情侶關係不好意思交男方寫,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第二,婚前了買房對吧,婚後房貸我相信肯定都是你兩去還的,那麼肯定是用男方的卡還款,那麼女方就要每次給男方匯錢的時候就要車主房貸還款,留好轉賬記錄,及時哪怕有一天產生衝突了,這些都是為你爭取你應該得到東西

不要想著是共同財產,你們是婚前買房,主貸人是男方,及時後來你們結果,但是名字寫的是男方,懂了吧

留好轉賬記錄和首付借款記錄備註一下,即使有那麼一天,那麼你可以拿回屬於你的東西,假如房子增值了,那麼增值部分你也同樣享有

16樓:五月花

首付都要女方資助大概率貸款也要雙方一起還,就這樣還不加女方名字,十幾年前在婚戀市場的我不會選擇和這樣的男人結婚。現在房子貴了,如果現在我戀愛這樣的情況我可能會問小孩出生後可以加我或者小孩名字麼(小孩得無論男女),如果男方的答案通通是否定,我還是不會選擇結婚,可能會選擇繼續賺錢自己買房。以上只是我個人觀點,這是個開放性的問題,我想每個女孩內心的標準和客觀的條件不一樣就會得出不一樣的答案,總之只要戀愛雙方都能接受就不是問題,差異太大的話就要好好考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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