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男方買房要不要寫女方名字?

時間 2021-05-29 23:16:57

1樓:牛牪犇

強答一下?

我跟我物件的房子,是他父母出錢買的,沒寫我名字,我雖然有時候會調侃,但也不會要求加上。

平時我男朋友收入高,房貸他還,還要負責我超支的零花,我沒覺得有什麼問題,就像我也沒覺得哪天要是我們分手了,是浪費了我的青春。

房子如果是我男朋友出錢買的,我可能會要求加我的名字,也可能不要求加,沒發生,錢也不少,沒辦法準確預判,但是是他父母出的錢,誰出錢,誰有決定權。

另外,我還有另外乙個想法。兩個人努力過一輩子,可如果真的以後會有分開的問題,我不希望我到時候因為當年接受過房子的饋贈而影響我的立場和判斷。

2樓:葉蕭

雖然很老的問題,但是還是想回答一下,看女方在你沒房的時候願不願意跟著你,不然買完房為何要寫她的名字?幾百萬的房子又不是大風颳來的,女方在意男方財產,男方為何就要為愛情付出。別說什麼懷孕當保姆之類的,現在90後的男女關係早已不是以前那種男主外女主內,女方要是能分我半套房,我寧願我懷孕兒子跟她姓。

3樓:嬰寧002

所有考慮不加的都不要嫁,你連個名都不署,想找個提供各項生活服務加睡眠的保姆麼?這不是應該考慮的問題,如果因為相愛結婚,男方應該主動加。其他原因結婚的,別結行嗎,本女神機最討厭那些神馬結了又糾結的。

(這是本女神機首次註冊知乎第一次上來,好多第一次心臟都顫顫的)

4樓:

我想說連乙個房子都要考慮要不要加名字,那麼這個婚不結也罷。 兩個人若沒有相互了解到可以坐下一直在一起的決定,沒有過一輩子的覺悟,何必結婚!!!

如果說你只是找個了人談戀愛,然後結婚,那麼還是別加名字了,太虧了。

從沒考慮此類問題,第一月工資,給女朋友買了一萬的電腦,而我還沒有見過她父母,但我相信我倆可以一直在一起。 而且我也不認為就一台一萬的電腦就值得我費那麼大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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