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能遏制人販子嗎?

時間 2021-05-06 23:27:28

1樓:

為什麼不狠抓買家呢?買孩子的,匿名舉報有三年固定獎勵按月發放,國家專門成立乙個部門發放經費!並且全國普法,買家抓住按情節判刑!人販子抓了還會有,只有從源頭遏制,才是根本!

2樓:冰凌瘋

何須等修改刑法呢,近年來在中國上至打拐辦,下至普通公安幹警的共同努力下,人販子可以說已經近乎絕跡。根據2023年來公安部兒童走失平台的資料,全國走失兒童未找回的,平均每個月2個,而走失我們都知道,一般都是離家出走和意外。所以從事實上看,人販子已經被遏制。

3樓:警覺一直都有

拐賣婦女兒童,粉碎了多少其樂融融的家庭,讓多少家庭成員肝腸寸斷,從某種程度上,堪比故意殺人,因為的確有很多家庭成員不堪重負,以各種方式離世,而活著的人卻要承受無盡的痛苦。

我們知道,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同樣,重判之下必出亡徒。如果一刀切地對販賣人口處以重判,有可能出現犯罪分子破罐子破摔,抱著賣乙個是死賣一百個也是死的心態,連續作案,瘋狂作案,說白了就是他們已經把腦袋繫在褲腰帶上了。這肯定是公眾都不願意看到的;

另外,公安機關在偵查此類犯罪活動過程中,雖然抓獲犯罪嫌疑人是目的之一,但找到被拐賣人口卻顯然更加重要,這時如果法律賦予拐賣人口犯罪有可能減輕處罰的情形,那麼犯罪分子便有可能以減輕處罰的目的去配合公安機關找到被拐賣人口,這也是公眾便於接受的。

在中國刑法中,對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行為,對情節特別嚴重的,量刑已經有到死刑,也就是重罪,具體情節刑法中有嚴謹且明確規定。這對犯罪的預防包括對犯罪分子的震懾、公安機關的偵查,犯罪分子的伏法等各方面都有兼顧。

販賣人口,自古已有,在一定歷史階段盛行甚至被公眾所接受;在解放前,甚至有「拍花子」這個行業稱謂專門指向拐賣兒童;可見社會對這個犯罪的無可奈何。

過往心酸不提,隨著社會不斷發展,尤其是目前我們現在已經提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大背景下,對拐賣兒童婦女早已是零容忍了。但是對其上來不分情節就對課以重刑,並不利於犯罪的預防,不利於案件偵破,也並不利於被害人的找回。

4樓:

現在這麼個話題

如果你兒子被綁架了,10萬可以贖回來。

你報警有50%的機率被拯救。50%的機率兒子被殺。

你怎麼選擇?

當你有10萬的時候,你會毫不猶豫選擇第一種。這也是李嘉誠的選擇。

你說報警不能縱容犯罪。

也僅僅是被綁架的不是你的親人而已。

回到問題

你說人販子死刑

僅僅也是因為人販子手底下的並不是你兒子罷了。

5樓:李德寶

參考下毒犯就知道了,好多法律專家都提出,給人犯子一點希望,孩子才多一點活下去的機會,如果人販子知道自己肯定是死刑了,那麼有一點風吹草動,孩子就是最好的人質,甚至有可能同歸於盡。在中國犯毒基本是死刑的,但是也沒有遏制住犯罪。

人販子到底要不要判死刑?

無名 不要,死刑太輕了,就是一下的事,對於這種罪大惡極的人應該先扒光了拉到人多的地方羞辱它一番,然後在它活著的時候慢慢的撕成一條一條的,聆聽它的慘叫,慢慢死去,再把頭砍下,遊行示眾,最後扔到絞肉機裡絞成肉泥,這樣的刑罰還差不多。這不是殘忍,只是惡人應得的罷了 已登出 支援死刑,也可以這樣,人販子供出...

人販子為什麼不能一律判死刑?

個人建議連坐三代連坐 人販子三代之內全部入刑 買家個人死刑直接受益人死刑三代之內只能完成義務教育。我就口嗨一下,畢竟這真的很氣人。 戀上西瓜的猹 沙特對小偷的懲罰力度是砍乙隻手,他們法律也沒有崩塌,道德也沒有潰散,殺戮也沒有氾濫。所以寬容人販子的律法說辭都沒有什麼誠意。 阿爾比莫 第一,如果乙個人拐...

為什麼有人反對人販子死刑,理由是會讓人販子不擇手段更猖狂的拐賣兒童?

歡子 心理學有個有意思的現象,就是人在行動之後,大腦才開始考慮怎麼給自己的行動找藉口 比如,乙個人沒有賭錢之前會說賭錢是多麼的不好,但是有一天一旦被人拉下水,他就會說小賭怡情大賭傷身 行動,會改變你的思想 好了,開始進入正題 人販子為什麼殘忍,也可以延伸為惡性犯罪者為什麼如此殘忍 因為他們第一次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