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對人販子恢復凌遲?

時間 2021-05-05 13:07:48

1樓:gtogtodm

我覺得不好,孩子都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人販子被抓到我覺得凌遲太過分了!有違人道主義精神!

最好的辦法我覺得應該是從腳開始,每天切一片喂他自己吃,直到人販子嗝屁。

2樓:

你要理解這個世界是要用理性來治理的。衝動從來處理不了這個複雜的世界。當年這麼衝動的事情約翰牛早就幹過。

懲治扒手,定期把扒手公開吊死。你以為能消滅扒手?大家一起去看絞刑啊呼朋喚友,組團一起啊。

特別是那一下絕殺的時候,大家一起關注絞刑架,下邊反倒成為扒手們工作的樂園……很諷刺吧沒錯你簡單粗暴的處理問題,這個世界也簡單粗暴的對待你……

3樓:昀大人

知乎現在這種問題都氾濫了?

當然不了,一是凌遲作為死刑對行刑者過於殘忍,可能導致PTSD之類的問題。二是如果對人販子統一判處死刑,那麼人販子一會更殘暴,給JC帶來威脅,二會為了方便逃脫或者在無力逃跑時殺死人質,對JC和受害兒童有利?

建議去看看普法節目

4樓:

給法律要是不管,題主這樣的人夠槍斃五分鐘的了。

文明社會,動不動就想凌遲別人的人,跟希特拉有什麼區別?

問這問題的人就是魔鬼

5樓:明天的大樹

嗯,中國人多,基數大。這個是基礎。人販子在古代分人伢子跟人花子。

伢是小孩的意思,花指的是女孩子。我能告訴你,從奴隸社會就有了這個職業嗎?經濟學歷有句話有需求就有提供。

人販子的問題,不是表面問題,歸根結底是zhidu 問題。當販賣人口沒有利潤空間的時候,我相信這行就沒人幹了

6樓:藍杖龍騎士

完全沒有意義

我倒是覺得,應該建立乙個類似DNA庫的東西,和身份證一樣,全部人都要有

登記戶口的時候就記錄下來,這樣孩子是怎麼來的,是誰的,有沒有抱錯什麼的很快就可以知道結果了

也就不至於有那麼多當爹的整天懷疑老婆紅杏出牆,有這麼個東西,一目了然

7樓:愛吃老罈酸菜面

8樓:風華戀

你傻?真正杜絕人口買賣的方法非常簡單,賣家量刑要低,避免狗急跳牆傷害孩子。

買家無理由死刑,剝奪自己及直系親屬政治權利終身,剝奪全家戶口。沒收財產,直系親屬不得從事任何行業。也就是說買孩子的這家人除了買的人要死,其他他家裡所有直系親屬全部都變成黑戶。

然後新增舉報獎勵機制和舉報減刑機制。

賣家只要給出證據舉報是哪家人購買的兒童,給予減刑。

群眾舉報人口買賣查實後給予現金獎勵。

這才是杜絕人口買賣最根本的方法。懲罰賣家?別逗了,這是買方市場,沒有需求哪來買賣?

9樓:人類是恆星的殘骸

首先人販這個職業,國內沒有國外多。外中國人口買賣那可是半合法的。。

凌遲沒必要,現在社會講究人權。個人建議終身監禁,子女送到外省的領養機構。漢謨拉比法典,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古老的智慧型。

10樓:徐某人

恢復不了的事情問該不該只是要個眾網友的表態。

凌遲存在的最大意義其實是滿足平民的獵奇心理,懲罰作用次之,威懾作用再次,最次是羞辱作用。

問題就在於,現在的刑罰不論槍毒電,平民都看不到,凌遲不凌遲的,都失去了最大作用。

因為不讓圍觀,看不到,你說那些潛在的犯罪份子能感受到什麼恐懼嗎?靠想象?沒有用的,所以該不該恢復凌遲?不該。

不如問:該不該恢復公開執行死刑。

隨便怎麼死,只要讓看,都還能起點作用。至於人權不人權的,都是後話了。

11樓:

那些李忠科,

如果是自己的孩子丟了,只要能問出孩子下落,他恨不得親自操刀。

如果是人家孩子丟了,他會跟你反覆的強調封建與反封建,法治與人治的區別。

說白了就是裝逼裝到了沒有同理心,真以為自己是代表了。

人販子,幹這行的能他媽有一點良心?是人能幹出這事?這都是披著人皮的惡魔!

老實交代就服刑,不老實,從腳指頭開始割,割完上王水。

至少這樣人販子以後還能做個記錄,記下小孩子都賣哪兒了。

12樓:young

我是個人販子

今天晚上新聞聯播說國家以後不槍斃我們了,連注射死刑也沒有這不是要大赦天下,是國家要剮了我們

剛看見時我也有點怕,但是都到今天這一步了,只能走到哪算哪昨天老三還說不想再幹了,沒出息的玩意兒,讓條子敲個門就嚇成那樣,等他回來就讓他看看現在想金盆洗手是什麼下場

老二去村里談生意了,弄得好能賺一票。村里還有四家要「貨」,等下週再送一群傻x,還想抓老子,連槍都不敢放,到村里就得讓打回去喲,老三回來了,給他開門去

13樓:霞霞濃

其實本身不需要凌遲,借用另外一位答主的操作,只需要買家與賣家同罪,並舉報有獎。窮山惡水之地,人人皆為小利而爭,一種政策一出,但凡買的賣的都自己有數,周圍人都是知道的,而且同罪,自首的和舉報的估計小地方的派出所都忙不過來

14樓:

感覺,凌遲的威懾力並不高,因為行刑的痛苦並不能讓活著的人深刻體會到。

都是不見棺材不落淚的主兒,橫豎都一死,適用凌遲恐怕只會加大罪犯臨被逮捕時自殺的機率。

因為個人經歷的緣故,我發現,如果乙個人成了亡命徒,死亡只會成為他逃避懲罰的終極方式。而活著承受精神折磨,比死亡本身更加痛苦。

當然,還是強調,要在受害者家屬同意的情況下。

包括未來廢除死刑的大趨勢,我也認為應當由受害者家屬來定奪,畢竟只有他們才知道,希望用何種方式懲罰罪犯。

15樓:

刑罰的作用不在其嚴酷性,而在其不可避免性。

我有個不錯的辦法:

賽因斯Science:建議:如何防止人販子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這樣人販子就沒法坐火車、飛機了,試圖坐上去時連安檢都過不了。

而且人民群眾面對人販子設的「家庭糾紛」等局,也可以這麼檢驗,人販子如果隨便抓乙個,是不知道「貨物」的個人資訊的。

知道了怎麼辦?實際上在兒童販運中,「貨物」的DNA是人販子改變不了的,完全可以用DNA檢測技術來判斷。

16樓:李不淵

不請自來。

我看了很多人的回答還是比較理智和從現實考慮問題的,也有部分人很激進(出發點是好的。)

馬克思說:「資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著被絞死的危險」。

馬克思這段話說明了為什麼犯罪事件屢禁不止。

回歸正題,為什麼不對人販子凌遲?是考慮到人販子手中貨物(被誘拐的人)的特殊性,不論從什麼角度考慮,首要任務都是解救受害者,降低受害者受到進一步傷害的風險,本質意義是為了救人和阻止犯罪。

人販子是什麼人?是失去人性的禽獸,他們已經喪失了基本的人性,不直接出台法律直接判死刑是為了避免進一步刺激人販子,現在是人販子知道自己只要沒有殺害被誘拐的人,被抓也是關幾年就出來,所以被抓捕或者對待被誘拐的人的時候很少會殺害。如果是只要誘拐就死,只要存在可能暴露的風險,人販子的第一選擇就是消滅罪證(毀滅被誘拐的人),來個死無對證,抓人販子是為了救人不是害人。

題主應該相對比較年輕或者經歷比較少(我這樣說很讓人討厭),等經歷多一點就會明白很多事情不是走極端就能解決的。如果判死刑就能解決人販子問題,國家幹部那麼多人這多年就沒人能想到這個辦法?這個辦法肯定是弊端極大,代價非常慘重才沒能成為現實,不論我們怎麼思考,也沒有國家法律法規制定者思考的周全。

17樓:

方面太多了

我就說乙個,你去執行凌遲嗎親?

想打擊人販子,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先打擊買家吧兄DEI買家不打擊,賣家有的是。

能不能打擊買家呢?就要看國家的意思了

國家到現在(我認為的)都沒有對買家進行過打擊說明這方面可能不太好動手,原因自己想去

18樓:老肥牛

再強調一下

殺頭的買賣有人幹

賠錢的買賣沒人幹

所以要嚴厲打擊買方,讓他們丟了夫人又折兵,竹籃打水一場空才是王道。

再強調一下,賣方目前的懲罰力度可以不變,但是買方一定要嚴厲,嚴刑峻法的懲罰

19樓:振臂無聲

法律的目的可能是維護社會秩序,可能是處罰那些觸及到社會底線的人,也可能是為了減少犯罪。但絕對不是你洩憤的工具。

即使這層憤怒鑲上了正義的金邊,它依然是非理性下的過分的暴力。

20樓:養豬場廠長

不不不主要該罰買家不然有需求就有供給

但是買家一般都盤踞在窮山惡水的地方

而且都是一夥的很難取證與處罰

這才是現在最大的問題

21樓:歡喜

這個問題對於非法律專業者來說,確實很難解釋明白。在我看來,只要明白國家公權力不是用來給個人復仇發洩情緒的,是為了維護整個國家社會的穩定的,就能想明白為什麼了吧。

22樓:夢的天行者

當前中國對拐賣人口犯罪的懲罰力度確實太低,低於綁架罪,更低於販賣毒品罪,跟販賣野生動物罪是一樣的:一般都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成本太低,使中國成為拐賣人口犯罪最嚴重的國家之一。

不過凌遲的刑罰違背國際人權相關法規精神,不宜提倡。無期徒刑和死刑完全應該考慮的。

為什麼有人反對人販子死刑,理由是會讓人販子不擇手段更猖狂的拐賣兒童?

歡子 心理學有個有意思的現象,就是人在行動之後,大腦才開始考慮怎麼給自己的行動找藉口 比如,乙個人沒有賭錢之前會說賭錢是多麼的不好,但是有一天一旦被人拉下水,他就會說小賭怡情大賭傷身 行動,會改變你的思想 好了,開始進入正題 人販子為什麼殘忍,也可以延伸為惡性犯罪者為什麼如此殘忍 因為他們第一次得手...

人販子可能被感化嗎?

陣型433 我覺得可能敢化吧!現在只能火化吧?有其它選擇嗎?炭化?水化?泥化?融進鋼鐵 怕直接化成水吧?火化化成灰可能還有增加土壤肥力的用途吧 而且哪個區縣市都有,便於操作。值得推廣! 不曉得 感化?不存在的!目前,大多數的拐賣案件目標人群都是婦女兒童,其造成的社會影響與危害實際上都是十分巨大的。如...

重判能遏制人販子嗎?

為什麼不狠抓買家呢?買孩子的,匿名舉報有三年固定獎勵按月發放,國家專門成立乙個部門發放經費!並且全國普法,買家抓住按情節判刑!人販子抓了還會有,只有從源頭遏制,才是根本! 冰凌瘋 何須等修改刑法呢,近年來在中國上至打拐辦,下至普通公安幹警的共同努力下,人販子可以說已經近乎絕跡。根據2014年來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