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法律不調整所有的社會關係?

時間 2021-05-31 09:06:05

1樓:韋倫律師

法律規制和調整社會關係的範圍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會關係(如人們的情感關係、友誼關係)不適宜由法律來調整,法律就不應涉足其間。

2樓:

咱先不說這些虛的,說點兒基本的

公檢法監是一家的地方,前提是什麼?

三權融合

公檢法相互制約的地方,前提是什麼?

三權分立

咱先把基本情況搞清楚,然後再一小步一小步的踏踏實實的捋清楚。

3樓:神經蛙

因為法律作為統治階級維護政權穩定的工具,對於公民個人,對於他人利益社會國家無影響的領悟不便過多干涉,這是個人權利自由的體現。

4樓:人生如夢

法律調整的是社會生活中最基本的關係,也就是說法律不是萬能的,其餘的部分需要道德和社會的生活習慣來調整,其實任何學科都具有他的侷限新,就像你學習數學、物理、化學一樣,再往大了想咱們現在的知識也是很有侷限性的,還有太多的問題沒法解答,更不要說是法律了,法律的制定是為了讓我們在這個社會生活中有所依據,保護我們個人的基本權力。

現有社會關係,之後才有的法律規定,他們倆結合在一起才產生的法律關係,你想想看,這樣結合產生的法律關係,怎麼會調整所有的社會關係呢!

5樓:假如

羅馬法諺:"法律不理瑣碎之事"。

法律有它的侷限性,法律不是萬能的。對於有的社會領域,法律是無能為力的。法律的實施需要依靠國家強制力,法律只能規制人的外在行為,而不能改變人的思想。

因此,社會中存在很多法外空間,比如戀愛關係,情誼行為等等。法律並不是調整社會關係的唯一手段,對於人的思想,用道德和宗教來調整,可能效果更好。

6樓:鄧清晏

複製貼上一段很早之前回答中引用的話可能能解決這個問題,「法律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兒,就限制你不能噁到沒邊兒……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種強制性的修養。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實實的告訴你,至少應該是什麼樣兒。又講人情,又殘酷無情。

」-——《烈日灼心》

7樓:東坡上啃東坡肘子

說個淺顯的例子,如果朋友請你吃飯,你答應了,到了那天他臨時有事去不了了,你如果可以要求他負法律責任,他以後還敢請你吃飯嗎?民法中稱之為情誼行為。再比如戀愛關係也屬於法外空間。

8樓:潮人說法

法律是社會道德最後一條底線,他既涵蓋了生活的方方面面,與生活息息相關,從乙個人出生都死亡都保護,你分分鐘都在法律這條道德線上生活,但你感受不到,因為你並未觸碰那條底線。

9樓:我是小木頭

因為法律首先不是萬能主義的代名詞,而這也是我們所要反對的!法律也不可能調整整個的社會關係。而這令一方面來看,也是法律與文化,法律與道德,法律與經濟,等等很多的社會科學與法律之間的互通有無才最終構成了我們今天的規則。

10樓:小維線上

法律具有侷限性,法律只能保障乙個社會的道德底線,對很多領域如感情領域的事情是不能調整的,這是法律在適用領域上的侷限。法律是調整社會糾紛的最後和最嚴厲的方法。只調整被法律納入到調整範圍的社會糾紛。

撇開所有的社會關係,支撐你活下去的目標或者理由是什麼?

May姐 哈哈,這個問題,拋開所有社會關係,人就生無可戀了。根據可靠調查,自殺的人,在離開之前,要切斷所有關係。所以,這個題目,是不成立的。 星星 那就是,家人啊,親戚啊,朋友啊,畢竟從家人方面來考慮,身體之父是父母先給予的,沒有理由去傷害他,所以你就要好好的活下去。和在親情友情方面來說,或者愛情方...

人情社會(關係社會)的利弊,影響了我們什麼?

吉喆 人情社會總是伴隨著權利尋租,利益輸送,資源不當分配。其產生的社會背景,往往存在資源不足 比如醫療領域 資訊不對稱 比如拆遷改造 發展紅利分配不能有效覆蓋中下層人民,腐敗,以權謀私,權利圍獵與被圍獵。人情社會其實是對誠信 法律 規則的踐踏與蔑視。人情社會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實,但不代表其必須存在,...

既然婚姻很多時候是社會關係,為什麼閨蜜不能住一起相互做伴而取代婚姻?

依舊如新 如何看待婚姻,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婚姻是一種責任的體現,一種權利與義務並存的社會現象。婚姻是要面對很多問題的,才能營造出讓彼此得到昇華的境界。由喜歡到愛再到習慣,這是社會責任感的一種體現。你的邏輯裡,和閨蜜的那種關係,叫做興趣愛好一致。你們之間並不要付什麼責任,興趣不同了,分開就分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