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大家有什麼看法?

時間 2021-05-06 03:33:20

1樓:張記鴨脖店

及時回應了部分已經成熟的社會需求而已,及時反映了《民通》之後中國學界民法基本理論所形成的部分共識而已。但依舊有不少學者批判此次民法總則的制定者們缺乏魄力,一味求穩。

2樓:老韓

只推薦一本書(多圖),李永軍教授主編的《民法總則精釋與適用》,書中介紹了每乙個法條的立法背景和涉及的爭議問題,然後與原有的民法通則以及民通意見等各種單行法律法規進行對比,然後做出評價。

個人認為在座的絕大多數人都是沒有資格和水平對民法總則做出乙個比較完整而有建樹的評價的,李永軍教授剛從德國深造回來,現為中國民法學會副會長,也是此次民法總則的編纂小組成員之一,其觀點和學術造詣現在基本處於中國民法學界的前沿,個人認為是領先於王利明先生的。

這本書應該是四月出的,很遺憾的是我買的時候,所有的店鋪裡,這本書的銷量幾乎都是零。

3樓:西府海棠

現在法律幾乎一年一改,中間還要各種司法解釋、部門規章,說好聽叫與時俱進,不好聽就是立法技術差導致改出來的法律適用時間短,也不排除個別部門在刷存在感。

4樓:黃昏使者

我打算寫乙個基本答非所問的回答,敬待真正參與過立法的專家給出真知灼見。

我建議各位朋友,在通讀《民法總則》全文的同時,還可以研讀全中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在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上做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的說明》,畢竟這是法定的(指《立法法》第五十四條)在提交法律草案時必須提交的檔案,類似於其他國家的「立法理由書」,有較為權威和集中的對立法的闡釋說明。

當然,作為以民法為主要專業方向的法律人來說,民法總則的理論著作,讀過十本八本算是讀得少的,有關民法總則的各種大大小小理論爭論,我們數十年來或多或少都有印象乃至曾經參與,立法機關給出的這種較為簡略的說明,無疑適於對人大代表進行說明,卻未必能滿足大批法律人的胃口。就我來說,我更期望看到參與立法草案的立法小組出版類似於從前起草民法典草案時,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社科院各自的起草小組出版的草案及說明,從而一窺每一成型條文背後的立法目的、價值權衡、立法技術的運用,乃至不同利益和理論觀點之間的妥協和調和,然後再來做出我自己對具體條文的評價。

中國民法未來的歷史評價會如何?假如薩維尼還在的話大約會看它是否是「民族精神的體現」,但是法典何嘗不是時代精神的體現。中國現今的經濟體制,全球化時代和資訊時代的社會,都是前所未有的,到底需要我們在理論上和立法上做出什麼適應性的變化,我實在沒有能力斷言。

一些「必也正名」式的爭議,一些被所謂自由派或者保守派,德國派或者英美派(這裡特指法學上的派別)激烈爭論褒貶的區別,我不再像以前一樣覺得那麼重要——不過像民法總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這樣的,我還是很想看到學者詳細的立法理由書,了解僅將父母的撫養教育保護界定為「義務」而不同時界定為「權利」的原因何在。那些偉大的民法典為何不朽,謝懷栻先生的評價文章堪稱經典,但我以為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們都作出了適應自己的國家那一時期的內外需求的規範。

5樓:

第21 22 24(原12 13 19)的變化應該算是很好的了…把精神病人換成了成年人~

還有就是父母與子女同級了感覺比以前好很多…最後 心疼學法的寶寶們…………

6樓:嚴肅的Tom

關於最重要的民事權利其實是人權的去政治化,被閹割的版本。

繼承有餘,創新不足。

指南針司考微博上有幾個老教授的講座,可以關注。

7樓:原瓶

吐槽點走起:(之後看到再補)

賠禮道歉在法條裡出現是什麼鬼啦……不冗餘嗎?

為什麼環境法的原則出現在了TC的民法典裡,你們是想幹嘛?搞事情啊

8樓:

評價不敢有,

一點點感想還是有的。

那就是,想哭。

本來頭髮就少,還偏偏讀了法學。

我是個姑娘啊!!!

但是我已經預見了自己中年謝頂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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