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沒有神,那麼做好事有什麼意義?

時間 2021-05-30 06:32:36

1樓:panda胖

康德的義務論倫理回答到:好事即符合道德的行為,狹義上指的就是「利他行為」,更確切地說至少動機是「純利他」的。如果需要天堂地獄,因果輪迴,甚至是抱著「(我)好人有好報」的動機的話。

基本就不構成「好事」/不是真正的道德行為。

但是這樣人也將現實的喪失行善的動力_(:з)∠)_需要大家覺悟特別高

2樓:劉明全

所以我說宗教帶來道德敗壞。

因為人信了宗教,就已經無法想象「善良」到底是什麼了。

他們能想象的最善良的事,也是通過做某事向他們的神換取什麼回報。

對於這些人來說,不要回報的善良,為了別人的付出,為了子孫後代的犧牲,已經超出了他們的想象力。

3樓:澎湃

這個世界上,有些人是強者,有些人是弱者。

有些人是主人,有些人是奴隸。

區別是什麼呢,很簡單。

就是看他的行動是否出於外部性評價。

什麼是外部性評價呢,就是做的時候會獲得好處。

我做了一件好事。動機是有高下之別的。

從低到高依次是:

我可以獲得物質好處

我可以獲得別人的讚美

我的神可以給我祝福和保佑

我心靈可以得到安慰

我覺得這麼做是對大多數人有意義的,所以我做我不是無神論者,但是我萌發善念不是恐懼神的懲罰警醒,也不感恩神的感召和安排。

那是我的成長和我的選擇,與神無關,神當然可以對我做出評價,其他的人也可以。

4樓:paoboo

很多事,比如說孝順父母、做個好人……是本分是應然,是不用也不能去和任何人比較的。自己做到做好,是理所應當是自己內心安適,不會有要人感恩和凌人的自我優越感;而自己沒有做到乃至於糟透了,才該羞愧和要去拼盡一切努力改變彌補做好自己的應當。

總之,無論別人什麼樣,自己盡自己的本分,對我,對你,對ta,都一樣。

5樓:「已登出」

乙個人做的很多事,其實是做給人看的。

乙個人信奉的道義,是需要有人去實踐的。

追求天堂地獄,是因為人有私慾。你不懂更大的道理,所以有人來引導你。

既然你懂得了你的犧牲所代表的真正價值,明白你的犧牲可以幫助更多人去遵循這個道義。天堂地獄對你而言,又算得了什麼。

6樓:烏娜那

就算沒有神,做了壞事還是會受到兩方面影響:社會大眾的輿論、自我良心的譴責。相信各位在中學公民課時應該都有學過。

如果題主方便翻牆的話,可以到YouTube上看看「QualiaSoup 道德倫理系列」,裡面有詳細的解說,雖然他講得有些無趣...

7樓:魯赤水

道德經第七章: 天長,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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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宇浩軒 慣性,有時候明明知道對方不值得同情,明明知道他們也有人性的惡,明知道對自己沒啥好處甚至有壞處,明知道自己會緊張 但是這個慣性沒影響到你的安全機制,所以,這個慣性會持續 到某乙個時刻 拿做好事和做壞事來比較公平很奇怪吧。生活本來就是透過人與人的互利共生的,做好人確實比較符合社會比較方便。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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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出 請分清做好事和互利交易的本質。你說的我幫你解決了這個過馬路,領菜這些事情,然後索取相應的報酬,這本質上就是交易。你主動提供服務,要求等價的回報。而做好事是我因為看到你這樣了而幫你,是初於本心,真心的看到別人有困難了幫別人解決,不帶目的性的,而你這種要索取回報是一開始就帶著我幫你你能給我回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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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 說一下我的答案。我之前也和現在的你差不多。但是好心被辜負羞辱的時候,我放棄了。我討厭這些很好的行為和人。但我不反對,我也知道這是好的。但我再也不會去做了。別人的死活與我何干?我管好自己還不夠嗎? 紅塵鍊心 助人為樂 做這件事使他快樂。至少是安心。不做就於心不安。所以說這是好人。而好人的成本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