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空曠的地方練車,不小心撞上了乙,以為沒死實際死了,於是拿起石頭砸乙的頭,把乙砸死怎麼評價甲行為?

時間 2021-05-29 22:55:02

1樓:pasito

首先看前面的行為,甲不小心把乙撞死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因為交通肇事罪必須在公共領域,是乙個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至於後面的行為,客觀上甲是在砸乙個屍體,主觀上為故意(砸乙個人可以包容評價為砸乙個屍體),故構成侮辱屍體罪。

兩個行為,數罪併罰。

2樓:工工

如果這是練習題目的話,題目中空曠的意思即是非公共運輸區域,撞死人不構成交通肇事罪,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之後砸人的行為,主觀上意欲故意殺人,客觀上侮辱屍體,但故意殺人的主觀故意包含侮辱屍體的主觀故意,在侮辱屍體罪的主客觀上相統一,構成侮辱屍體罪。綜上,甲兩個行為兩個罪名,應當數罪併罰。

3樓:常山趙子龍

瀉藥甲主觀上不是故意撞到乙的但是他認為乙沒死便拿石頭砸乙如果這裡甲的主觀臆斷是客觀事實的話甲構成故意殺人罪(詳情見藥家鑫案)

司法認定上來講也就是個普通的交通肇事

4樓:Satonaka

甲在空曠的地方練車,不小心撞上了乙,以為沒死(實際死了),於是拿起石頭砸乙的頭,把乙砸死。甲將自己的撞死乙的行為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請對甲用石頭砸乙的行為進行評價

不小心電動車刮蹭了人家的後視鏡。。到底應該什麼心態面對敲詐的車主?

孑一 如你所述,你已經做得很好了,是對方不像話,趁火打劫。沒辦法,我們這個階段的文明還沒到那個程度。所以,你現在肯定有這樣的心理 以後遇到事情不會再做這樣的事。其實也就是這樣,具體情況得視情況而定,如果就是乙個小點的刮漆,不會影響外觀,對方實際上也不會去修理,完全可以不管它,對方甚至根本發現不了這個...

新車打火時不小心踩著油門轟的一下這樣對車有影響麼(啟動 磨合 熱車相關)?

自動擋車,按照流行的觀點熄火前要關空調音響,打火要先通電自檢後才打火再開空調音響。最初我也是這麼做的,後來發現行車記錄儀總自動重啟,時間設定復位。分析下估計是啟動電機開停時電流波動太大導致的。後來就直接關火直接打火了。 青山狼 我不知道說傷車的,要維權的是什麼居心 你的問題就像,剛出生不舊的小孩睡著...

今天騎自行車等紅燈剛起步,不小心把旁邊的車給別了然後他就開始罵,我現在挺難受的,請問我要不要再騎車了?

直接無視嘍,有時候,擠地鐵,被人踩,踩人者反而理直氣壯罵人。遇見這種神經病就忍者神龜。總不能停車去揍一頓吧?不至於上公升到騎不騎的問題。那司機撞過一次人,以後就不應該再開車了?你不想騎車了,說明你腦子裡早就不想騎車了。這事只是由頭。 張驍 你別了對方是你的錯,給人道歉並記住這個錯誤,以後盡量避免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