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如何與對方當事人打交道?

時間 2021-05-29 22:26:56

1樓:無憂公子

青年律師不僅要和己方當事人交流,有時由於案件需要,迫不得已,也要和對方當事人打交道。比如離婚案件,需要和對方核對財產、債務情況;股權糾紛案件,需要和各方核實持股時間、持股比例。

律師和對方當事人會面如同《變形金剛》裡擎天柱與霸天虎談判——雙方具有天然的敵對牴觸心理,你代表的是他的對立面,所以說話要客觀公正,謹慎小心,同時做好碰釘子、掃面子的思想準備。

一、要有傾聽的耐心。青年律師和對方當事人交談,要耐心傾聽,不要隨意打斷對方講話。因為對方當事人本身對你就不信任,如果你再用言語打斷他,刺激他,會使雙方矛盾到不可調和。

律師是解決矛盾的人,不能反使自己陷入糾紛,激化矛盾。

二、不要試圖說服對方。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自己的理由。原、被告雙方都覺得自己是宇宙間最正確的人——如同兩塊磁鐵同極相對,距離越近,斥力越大。

如果糾紛簡單到律師一番話就能解決,那它也至於鬧到法院,花訴訟費請法官判決了。所以青年律師要明白,你說的話對方當事人不會相信,而你囉裡囉嗦,只講己方大道理,只會讓對方心生反感,甚至出離憤怒。

三、不要透露自己底牌。有律師為了把事情說清楚,或是博取對方信任,把案件來龍去脈,甚至相關證據都告之對方,你可能說者無意,但對方絕對聽者有心,他從你這裡佔了便宜,還會到處宣傳「這是對方律師告訴我的呦」(不但砸你的飯碗,還要砸你的招牌)。青年律師不要作《三國演義》裡盜書的蔣幹——刺探任務沒有很好地完成,還讓對方摸清了自己的底牌秘密。

四、最最重要一點,千萬不要單獨和對方當事人會面,女律師更要注意。俗語講: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句話青年律師天天誦讀,會少吃很多虧。

和對方當事人見面,最少要有一人陪同見證。

見面地點最好選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當然,很多人不願意來你的地盤),或是其他公共場所。法院的接待室、辦事大廳也是好地方。時間一定選白天,不要在晚上見面,因為漆黑的夜總能放大壞人心中的罪惡。

結論,青年律師會見對方當事人要格外小心謹慎,說話緩和公正。因為你不清楚原、被告矛盾激化到何種程度,也不了解對方當事人脾氣秉性。有些看似簡單糾紛,背後卻隱藏著深仇大恨。

有些人看起來人畜無害,憤怒起來卻喪心病狂。退一萬步,假如你頗有搏擊或逃跑的身體素質,他傷你不著,倒在你面前受傷或自殘一下子,告到律協,你仍然是百口難辯,逃不了干係。

為什麼很多律師作大以後,不再熱衷於接案子?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律師這個職業,都是單兵作戰,身後沒有組織支援,只要你接案子,風險就無法完全防範避免。所以小心使得萬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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