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破壞軍婚罪

時間 2021-05-05 21:51:06

1樓:

說個大家都沒提的部分吧。

現役軍人如果在婚內出軌是不違反破壞軍婚罪的。

以前公司的乙個大姐,前夫就是現役上尉副連長。婚內出軌兒子同學的媽媽,並持續幾年之久。四口人公開出雙入對。

這個事兒大姐知道就要離婚,但前夫不同意,因為現役軍人離婚算是個汙點會影響公升遷。

後來這位大姐直接把證據拍在他們團長的桌上,這個婚才離了。家裡的兩台車和兒子全歸前夫,大姐要了存款和房子。

現在離婚已經十年了,大姐找了個比自己小八歲的年輕小伙。

2樓:

活久見自從2-3月份那個姓鄭的出軌,還是在疫情的時候,軍嫂(醫院工作)出去抗疫的時候,他和女同事出軌了……

然而,這兩個人都是軍人,所以,不算破壞軍婚,沒有罪!

微博那麼聲討,都給壓下去了,這位軍嫂真是可憐啊

3樓:珞石

這個題我會。我在部隊時曾負責政法工作,現在是一名律師,對於這個罪名還是比較熟悉的。

首先,設立這個罪名的初衷。因為大多數部隊都處於偏遠地區,很多軍人一般每年只有40多天的假期才能與妻子團聚,而且遇到演習、戰爭的特殊情況,夫妻雙方一年都很難團聚。軍人是為了保衛國家、為了他人的歲月靜好而選擇奉獻,為了保護軍人的利益,特設立了破壞軍婚罪。

其次,破壞軍婚罪的條件。根據《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屬於破壞軍婚罪。

這就要求應當符合兩個條件,乙個是,對方在明知是軍婚,如果不知道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則沒有犯罪的故意,不構成破壞軍婚罪。

另乙個是,是要求與軍人配偶同居。如果只是發生一兩次性關係,是不構成破壞軍婚罪的。當然,這裡的同居是比較廣義的,如果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長期與其通姦,且雙方經濟上相互輔助,兩個人常在一起共同生活,雙方在經濟和生活上保持特殊的關係,則被認為是同居。

再次,破壞軍婚罪的證據。破壞軍婚罪雖然屬於刑事公訴案件,但是這種案件如果現役軍人不報案,不去主動追究對方責任的話,也會很難判處刑罰的。因為要確定破壞軍婚罪的證據,包含現役軍人的軍官證,以及軍隊的相關證明。

只要現役軍人願意追究的話,其他的證據還是很好取得的。因為軍隊的保衛部門也可以出函查一下證據,人民群眾對於破壞軍婚的行為都是不屑的,也有很多人願意出庭做人證。

最後,破壞軍婚罪判處服刑的時間。根據《刑法》規定,破壞軍婚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據彙總判例的大資料來看,一般只是同居的破壞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左右。

為什麼大多沒有定格判處,因為乙個巴掌拍不響,破壞軍婚還是有軍人配偶方面的因素,所以,綜合考慮,一般都是在1年左右。

4樓:空能淨

與軍人配偶結婚或同居,你就構成破壞軍人的婚姻,如果是明知,則主觀上是故意了,這樣就構成破壞軍婚罪。當然軍人配偶與你結婚,他就構成重婚罪,你倆罪名不同。若是同居,就你乙個人構罪。

5樓:sorry521

怎麼老是有人覺得不同居就沒事?你搞搞清楚真發生這種事是你乙個人面對整個軍人階層公檢法這些部門全都有軍人人家和你乙個搞軍屬的人共情?

6樓:呂旻園

破壞軍婚是違法的,這大家都知道。我也很重視這一點。畢竟正常人沒人想坐牢。這一條看上去是保護了軍人。

但是我跟身邊女孩子都勸說選誰都可以,別選軍人。

難聽的話我就不說了,免得被抓緊去吃牢飯。

你看,當你想用暴力維護感情的時候,得到的只會是恐懼。

7樓:江城

有沒有了解的能科普下外軍(美軍,日軍,英軍,俄軍等)有莫有「破壞軍婚」這條罪名,如果有類似的罪名懲罰力度大概是怎樣?

不知道是不是中國我軍的獨有現象,但是比起在轉業,醫療,孩子公升學考試加分等等一系列我舉雙手雙腳贊同的優惠政策相比,「破壞軍婚」的特權意味更重一些。因為它同時涉及軍嫂這一群體的正當公民利益,比如離婚權利等等

還有乙個比較具體的問題,如果「第三者」沒有在實質上與軍嫂發生性關係或同居關係,而當事軍人認定第三者有破壞軍婚的嫌疑,例如言語勾引,挑撥離間等等等等,這在法理上還屬於嚴格的破壞軍婚麼?

8樓:Veritas

你和軍人的妻子有婚外情就算破壞軍婚。

這個問題很簡單,法律的適用也很簡單,但是很多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是社會問題。

我在地方上遇到這類問題很多,很多人真的不了解目前的狀況,現在軍人婚後分隔兩地的非常多,工作特殊性決定了兩個人沒辦法像正常夫妻一樣生活,十天半個月還好,時間長了你真覺得能幸福的了?這類的問題其實在現在來說比以前更常見,正常夫妻情侶現在出軌的比例都不低,長期分隔兩地分居感情沒道理更好吧,小別勝新婚可以,但是你大別還是不太好的。我接觸過類似的很多問題,但是很多時候當事人並不一定想走法律渠道,確實也是乙個人乙個觀念,有些家庭比較傳統不到萬不得已萬萬不會聲張的滿城皆知的,尤其是老人看重臉面。

我之前接觸過一些軍人老婆出軌的事情,乙個走法律渠道的都沒有,很多都是選擇重新回歸家庭吧,離婚的都很少。

9樓:廣東格明律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軍婚,是與現役軍人形成婚姻關係的婚姻。軍婚,受到國家法律重點保護,破壞現役軍人的家庭婚姻關係,應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現役軍人,是指有軍籍的,正在中中國人民解放軍、中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的官兵。

10樓:什麼鬼

那麼如果女兵的老公是個gay,我也是個gay且明知他是軍人的老公,我和他同居算什麼呢?

如果女兵的老公是個gay,我明知他是軍人的老公,而我是乙個由女性變成男性的變性人,我和他同居算什麼呢?

11樓:小二

就是說,地方上的通姦是道德問題,涉及到軍人家庭就是破壞軍婚罪。

軍人是特殊群體,副營以下家屬是不能隨軍的。這個時候,軍人家屬正好年輕,獨守空閨。有一些狂徒會趁虛而入,破壞軍婚,影響軍隊穩定。

這種事,只要證據確鑿,到法院,三年徒刑或者拘役。找誰做律師也沒用,沒有那個律師能用如簧之舌把你弄出來。

如果是軍人出軌,只要家屬到部隊找組織,基本上軍人就可以轉業了。

在部隊,男女問題是高壓線。

12樓:知乎人

軍嫂說真的,真的基本上是犧牲自己了,家裡裡裡外外都靠她,我感覺用偉大來形容都不為過,明知道是軍嫂還故意....emmm的人都

13樓:孟明視

軍婚是什麼,破壞軍婚罪是什麼,大家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反對刑法的此條款。

這是以提高軍人配偶的法律風險,來提高軍隊穩定性的行為。是乙個軍人配偶受害,軍人收益,國家受益的行為。

我認為應該通過經濟補償的形式給軍人配偶以補償,廢除破壞軍婚罪,軍人配偶請求離婚無須軍人同意,軍人請求離婚視為感情破裂。

14樓:行走的荷爾蒙

就是破壞軍人的婚姻,如果你膽子夠大可以試試國家最大暴力機構的能量,以前可能是部隊拉一車人出來弄S你,現在由執法機關出來弄S你。

15樓:

破壞軍婚罪就是保護第三者的罪名,如果國家不判你,那正牌老公動動手就在情理之中了。

普通人動手你也就是頭破血流住住院,軍人動手……嘻嘻

16樓:偶撲怒

1.軍人破壞其他軍人的婚姻怎麼算?

2.岳父攛掇軍人女兒與軍人女婿離婚怎麼算?

3.軍人不能生育,妻子非得離婚怎麼算?

4.民政部門以男女方不健康、或未達法定結婚年齡等原因,不給開結婚證,怎麼算?

5.妻子辦了假《離婚證》,怎麼算?

17樓:Wayne Wang

平民和軍人家屬(包括男女)破壞婚姻,破壞軍婚罪;軍人和軍人破壞婚姻,是生活作風問題;平民和軍人破壞婚姻,也是生活作風問題

18樓:吃撐了

破壞軍婚罪,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這裡有兩個要點。一是「明知」,二是「現役」。

所以這個罪在實踐中不是那麼容易判定的。

若某人一口咬定他不知道對面是軍人的配偶,那麼就不算「明知」。在沒有客觀證據能證明他「明知」的前提下,這條罪就很難定。

第二個好理解。搞退伍軍人的配偶不算破壞軍婚。當然,如果搞的時候人家是現役軍人,事發的時候退伍了,這就很難界定。一口咬死是在對面退伍後搞的,沒客觀證據的話,這條罪也沒辦法定。

我不是在教你鑽法律空子啊。別小看公安機關的取證能力。

最後,我有乙個長久以來的疑問。如果某軍人運氣不好和乙個深櫃同性戀結婚,那麼其配偶的同性伴侶,算不算破壞軍婚?

19樓:覓明覓明

軍人學的東西與普通人是不一樣的,講究的是制敵致勝。還是天天練的那種。

普通人遇到這樣的事,都有可能拿把菜刀出來。

如果沒有這個罪,往小裡說,軍人會殺了破壞軍婚的人;

往大里說,參照吳三桂。

但有了這條法律,就有了一層隱義,出了這樣的事,你們不要動手,讓法律來。

從某種意義來說,是保護了破壞軍婚的人。

監獄遊與地獄遊總要選乙個。

20樓:賣飯糰的葉修家

我以前想過,軍婚罪是否涉嫌物化女性。

或者說,說婚姻自由(人身權)讓步於配偶配偶忠誠(道德範疇)?

我就很不解。

然後有一天我忽然開竅了!因為破壞軍婚罪的處罰物件是不是配偶,而是配偶的小三。哈哈哈哈哈,這是我們的國家意志設立保護了一種關係(軍人的婚姻關係),然後任何第三人無權侵害這種被保護關係,但當事人自己仍然享有婚姻自由。

感覺國家好貼心,你為我保家衛國,我為你防狼防盜。

21樓:京差夜話

破壞軍婚罪,網上一查,就都有了。

畢竟軍人男性居多,破壞軍婚罪在這裡預設的都是渣男去勾引軍人老婆。雖然也有女軍人,但是女軍人大多被軍隊系統內部消化了,所以,渣女去勾引女軍人老公的情況,少之又少。

話說回來了,找情人就找情人好了,幹嘛找軍人的老婆,軍人比較受過訓練的,你又打不過,最後再被公安局拘留了,法院判了,這不是找了一顆雷抱懷裡嘛。實在想要了,飢渴了,找不著情人,找個 ,嫖完了再來找我自首,順便給我增加點業績,這多好啊,好人一生平安

22樓:bad guy

法律條文在那呢,自己查。

說起來,在性和婚姻方面,中國傳統道德可以說是和共產主義愛情完全背道而馳.....

各種有關「性」的壓抑,其實都是這一矛盾的調和產物。

當然,從現實角度上講,這些法律條文對現實的穩定的維持都有積極意義。

23樓:盛世觀瀾人

怎麼說那?因為社會環境的變化,其實對企圖破壞軍婚者的威懾變得很小。以前說你是破壞軍婚都能嚇到你魂飛魄散,現在軍隊也懶得管,懶得給你撐腰。

24樓:蘇軾的大黃

破壞軍婚罪就是指明知道對方是現役軍人配偶,依然與對方同居的話要負擔刑事責任。表現主要有三種:1 以性伴侶名義同居 2重婚 3 通姦,通姦就是導致現役軍人配偶懷孕或者生育,挑唆現役軍人配偶離婚或者虐待現役軍人(如果只是發生性關係,好像不屬於犯罪)。

為什麼會這樣呢?這是一種國家軍人的優惠政策,大體上跟「騎著母牛追航母」這位網友說的立法原理相同,因為很敏感就不再贅述了。但是軍人為國為民畢竟辛苦,也希望大家可以理解。

破壞軍婚罪到底是怎麼回事?立法和實踐中是否出現過不合理的案例?

破壞別人家庭的人罪惡不罪惡?應該不應該受到懲罰,然而現有法律管不到那麼寬。破壞軍人婚姻的更加可恨,不光因為很多軍人為國家和人民服務而與家人長期分居,更因為這種行為會破壞了軍人的生活穩定,會造成軍人的負面情緒從而影響軍人執行任務時的心理,甚至會對該軍人及其戰友造成生命威脅,那就是整個國家的損失。國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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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出 根據法律規定,暗地裡自願發生性行為沒有共同生活的男女雙方的行為為通姦。與現役軍人的配偶通姦,從立法本意上講則不能認定為犯罪。但是,若通姦行為造成現役軍人巨大痛苦而離婚或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則可能構成本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破壞軍人婚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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