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林森浩終審判決是死刑?

時間 2021-05-05 21:09:53

1樓:

我覺得啊,這個解決方法最合理的就是按照他的這個「非致死」量,放到飲水機裡,請他喝一口,也請林家全家每人喝一口,最好是認為林無罪的眾人們每人都喝一口,然後看死亡率是多少,這樣就能準確推斷是否致死。不致死你們別怕就行了。

2樓:ZXCVBNMNBV

其實無論如何結果都是死刑,有人說一開始應該賠償。方向是對了,但除非賠個幾百萬上千萬,取得家屬諒解。但林家根本沒有這個錢,所以還是死。

3樓:澤先生

故意殺了人,還想無罪辯護,而且拒絕道歉拒絕賠償,證據充足,實在找不到什麼理由不判死刑,死刑是罪有應得。

與此相反的是,我從一開始就覺得藥家鑫死的有點冤,積極賠償,有自首情節,基本是不會判太重的,結果死於民意。

4樓:

被告以為自己是6級會員和被告父親以為自己是扎古高層就亂跳。你再去看看終審,公訴人那可是個滿級boss,一直就摁著被告要死好嗎。我說證據就是證據,你死不死?

5樓:看一看的人

讓我想起了幾年前在央視上看到的新聞,乙個車主開車時把乙個環衛工人給撞了,好像重傷,然後路人都上來干預,於是車主說自己開車把環衛工人送去醫院,再報警,大夥兒看到他態度很好,就信了,結果車主卻把環衛工人帶到沒人的地方扔了,就跑了,環衛工人重傷不治,死了……請問這個車主是不是犯了故意殺人罪?應該判處死刑??

6樓:起風了

作為乙個純法律愛好者我只想說這類社會倍受關注的案件按照現在中國國情不應該是想辦法怎麼活下去再想辦法申訴麼。先道歉、賠償、弄個死緩啊。。。。無罪辯護什麼心態。。。

7樓:腹黑陳

我記得在但丁的《神曲》中,殺人者未必下地獄,投毒者一定下地獄!

文藝復興時期的人都有這樣的認識,現在怎麼還有人為投毒者洗地?良知都被狗吃了?

8樓:Yiyun Zhang

我不懂專業的法律。之前我從來不知道在證據「看起來」已經很確鑿的情況下,給乙個人定罪也這麼難。

林的投毒,做得已經非常不專業了。他用的試劑是自己的研究課題,很容易鎖定投毒人;而且致死量很小,會急性發作,很容易被判斷出是投毒;投毒方式的選擇也太簡單,居然是投到飲水機這個只有「水」和「毒物」的簡單體系裡面,很容易導致毒物被檢出。在這樣的情況下,給乙個人定罪都這麼難,那專業學化學的,或者專業學醫學的,想要殺人且脫罪,可能真不是太難的事情吧。

證據鏈條不完整就定罪的話,可能會冤殺好人。但是要證據鏈條完整的話,很多時候也非人力所能及。

正義這個東西,果然只能掌握在神的手裡。

9樓:

為什麼大家都是關注他審判過程呢

為什麼不去想想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不是我說你們眼光太近,是實在沒法說你們有冷靜思考事情的能力,你們都集中在死刑上,死刑看似是很殘忍,其實相對那種給你關個幾十年,親人朋友都沒了,六十多七十出來,社會都變了,要好得多了

10樓:

我就是復旦上醫2010級碩士,林和黃就住我對門的隔壁的隔壁寢室,平時兩個室友和林經常打籃球,我幾乎每天在公共洗漱間都能遇到林。可那又怎麼樣,不該死的人死了,該死的人一定要死。

11樓:

殺人償命啊,何況故意殺人!別的不多說了,如果是我家裡被他這樣了,即便他被判死刑了,我也會讓他家裡人乙個個的死去,這種基因就應該被消滅掉。看看林,再看看他爹你就明白什麼是遺傳了!

有些人覺得林冷靜的可怕,我覺得沒什麼可怕的,乙個劊子手而已怕什麼。

12樓:辛不平

有幾點疑惑,

1 質譜圖為什麼不公布,這對毒物定性有最關鍵的影響。怕開這個先例增加成本恐怕不夠有說服力

2 物證的提取合不合規範?是不是受過汙染或者存放時間過長?對黃的屍檢是否規範全面? 檢方對於辯方的回應有些底氣偏弱

3關於專家證人,真的沒有證據能力?

但中國法官並不是拿著懷疑的探尋目光看檢方的,而是看辯方. 所以除非辯方真的有鐵一樣的證據和無懈可擊的邏輯來反駁指控,很難贏吧(指的是無罪辯護). 而同樣對於檢方,不是根本性錯誤,也就都過去了

動機推測不是沒有必要,那是常人聊天的方式. 我們能把握的也就是程式正義。然而在中國訴訟體系中,天然認為代表公權力的檢方就是更正義的,所以程式上對本就強大的公權力更有利些。

這真是可以argue的吧

13樓:

我覺得這個結果真是一點都不意外,要是無罪辯護成功了才震撼。

而且退後一步來看,這也絕對不是單一的案件,怎麼判決,對以後的影響都很重要,這讓我想起那部電影的台詞(TED 2):

當然,這絕對不是先例,先例還在前面。而公眾判斷也絕非完全靠感性,他的確是投了毒,這是乙個不爭的事實,一條生命就這樣沒有了。

說句題外話,當初看到林父要求無罪辯護的時候,個人真的很震驚,怎麼可能無罪呢?他確實是投了毒啊!而受害人確實是死了啊!

專業知識我不懂,但事實就擺在眼前,怎麼就有一種要被歪曲的感覺呢?

另外還想說的是,同理心很重要,非常重要

還是匿了。

14樓:一不小心知了個乎

孔子說過:"以德報德,以直報怨",因為自己的私念而使別人遭受損害甚至喪失生命可以獲得被害人以外的人的諒解和同情從而不付出相等的代價,這對逝去的人和家人又何嘗公平?

如果這一次退卻容忍,那麼下一次有人再次越過線又該當如何?

法律的目的不是懲處而是約束,它的作用更多的在於申明法律允許的範圍以及當有人逾越之後可以預期的懲處和後果,從而警示和保護更多的人。

沒有人活該死去,但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想要給他乙個悔過自新報效國家的機會,那麼失去的人重新活過娶妻生子孝敬父母的機會誰來給?

法律也許無情甚至冷漠,但它遠遠比道德和情感更能夠保障我們大多數人的生活,愛有回饋,傷害,也要有回應。

15樓:陳霖

突然想起之前跟我舅舅聊天時提到過100多個復旦學生聯名的那個

他是這麼說的"現在復旦的學生不光做學問的精神不如我們那代復旦學生,現在連做人都差遠了"

16樓:

作為法盲。。說點無關的:

一直覺得死罪是中國法律很棒的設定。

因為只有死罪才是真正的威懾,才能有效的降低足夠惡性的犯罪。從而保護到普通人。

法律是用來保護弱者的。取消死刑,比如故意殺人只判無期(況且減刑幾次很快就出來了),那麼殺人的成本就會顯著變低,犯罪就會更多滋生,平民更加得不到保護。

所以覺得死刑殘忍的人,當殺人的事情哪一天發生在自己身邊時,可能才會意識到死刑的價值。

最重要的是:殺人償命,從公平的角度講,也絲毫不過啊。

17樓:薛書玉

我今天看到熟悉的字眼,也許因為林森浩的死刑讓我想起了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林當然是不可原諒的,畢竟黃洋因為他而去世,可是事情所有的來龍去脈真的是你看到的那樣,我們只是看到了事件看到了過程看到了結果,而他們兩人之間發生過什麼,我們作何評判,如果黃洋還在,他又是如何評價林的?

我看崔永元採訪雙方的父母,當然黃洋的悲劇讓人痛心,可是林父親的無知更讓我覺得無奈,那樣乙個人估計之前從未想過人生會經歷這麼多。林一直在孤獨地成長著,也許

我的父親和他的哥哥同時出車禍,他的哥哥酒駕三輪車,父親不在了,他的哥哥非但沒有任何的懺悔,甚至他的配偶一直在到處說我的父親是因為自己身體不好才會去世,這還是親哥哥呢,敢問法律當然是不會判他死刑,甚至於因為弟弟的死他沒有收到任何的影響。我承認,對此我一直耿耿於懷,可是卻什麼也做不了。

所以說生命裡有些事情那有什麼非黑即白,放在我的立場上,我寧願那個人是陌生人,我可以走法律的途徑去告他,替父親討個公道,然而不可以!

18樓:玉生煙

我也想回答一下,不是學法律的,但是法學的,見解也比較膚淺。

如果前提是該案件沒有什麼隱情或者其他關鍵性證據的情況下,

林某的死亡無論是對他自己,被害人父母,社會和司法紀律都是最好的選擇。我難以想象,乙個殺人犯或者說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怎樣去面對自己的同學,將來的同事,他的同學和同事又怎樣面對他。

19樓:

洋的死,十分痛惜。林的死,也並沒有讓人覺得天理昭昭,殺人償命的快感。這件事從洋的殞命到林的伏法,都是乙個「完美」悲劇的一環。

20樓:

說點別的,和題目無關。

我不明白為什麼因為這件事黑到復旦,復旦全校殺人了還是復旦學生欠你錢了,作為復旦學生。我只有兩個觀點:1 殺人應償命 2林phd才來的復旦,之前在中山大學,而死者,復旦嫡系,本科到博士。

若談林的行為是復旦僅僅1年能培養出的,我不信,那你們去黑中山大學吧。不要再因為個體,黑到整個復旦!

我就遛個狗,黑到復旦的答案裡都能看到你的影子。復旦怎麼你了?有時候真的是人品問題。

21樓:李雲天

他的性質肯定是故意殺人,那些說沒控制好劑量的人我就呵呵了,他可是專業的,用這個藥劑做了一年多動物實驗的。

為什麼最終死刑,因為他沒有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無論用什麼方式,錢也好權也罷,哪怕你天天去跪人家門口吃屎能讓人家諒解也行,他都不會死。

死刑國家一直很慎重,那些叫著廢除死邢戴著聖人面具的人你們就別亂叫了,幹嘛要廢除,如果你家人被殺了,哪怕除了你全家滅門,只要你說我原諒殺人者,我不想他死,國家肯定盼死緩,所以你叫個什麼勁。人家家人被殺了你看著熱鬧假裝聖人亂叫讓廢除死刑,給殺人者乙個機會,這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還有比這更無恥的不。

22樓:劉三叔

1、說他不該死的,說死刑野蠻的,這些人是用自己了解的那些英美法系的判例來樹立智力上的優越感,以區別開我和你們這些芸芸眾生的觀念。也就是說,林死不死對這些人來說並不重要,我說的話跟你說的不一樣,最重要。

2、殺人償命不是原始的不懂法的無知觀念,而是我們這個國家法律規定的,也是全體公民的法律約定,更是社會契約。林違約了,違約的處罰是死,那就得死。

3、他說給法官的動機不能作為犯罪的結論,犯罪造成的結果才是量刑標準。

4、殺人還不賠錢,自己選擇了死,咱們國家夠寬大的了,一般的殺人別太過分,別太暴力,別太野蠻,別太直面政權,只要肯出錢,都有可以活的機會。他不賠錢,那沒辦法。

5、他殺人了,他不賠錢,他不認罪。自己堵死了法律給乙個自然人的所有善意。

該!我就是乙個天天熱愛陪審團制度但是在沒改之前堅守中國刑法的土鱉,這是乙個契約組成的社會,違約就要認罰。

大家可能誤會了,我反對死刑的,確實太野蠻了。但是,在死刑沒有廢除之前,做事要有規矩,必須嚴格按規矩來。

23樓:噗嗤

自然法是要讓他死

關鍵是他腦子怎麼想的?????

其他人我不知道,但是有些情況下,自己腦子裡面會冒出非常陰冷的主意,這個時候自己都會被自己嚇到,然後雙手合十,阿彌陀佛

如此作的把這種陰冷的想法付諸實踐。還真是實踐出真理啊。

為什麼會有人希望林森浩被減刑或者無罪?

陳陽 類似的雞湯故事看的有點多。大體就是乙個人幹了怎麼怎麼樣的惡行,但是受害者家屬選擇原諒甚至是寬恕。於是有些人認為,現實中的受害人家屬為什麼不去原諒和寬恕這個罪犯,讓他在司法實踐中獲得減刑,自己可以有了新的雞湯段子又可以灌給別人,想來想去,感動的簡直熱淚盈眶。至於被害人家庭的痛苦 損失和失望,關這...

為什麼感覺林森浩案從頭到尾都是乙個悲劇?

lion 我認為最大的懷具是這個社會還有這麼多人站出來反對林森浩的死刑。特別還有來自中國高等學府中來的聲音。這不由的讓我為中國的末來擔心。 lagrangeform 哎,一時衝動,毀了兩個好孩子 黃洋開朗,性格大大咧咧,說話不注重別人感受林森浩內向敏感,一時衝動不服氣犯了錯,毀了他自己和黃洋。總結,...

林森浩對黃洋的日常瑣事不滿是什麼?

水滋潤 通過林某微博來分析他的內心世界。這是乙個挺好的思路。至於分析結果,因各人的知識基礎和分析能力的不同,會見仁見智。我個人總結微博情況如下 1 從11月27日起,林發布微博的頻率出現較大變化。之前乙個月三四條,平均七八天一條,之後乙個月七八條,平均三四天一條。2 11月27日的微博,首次提及黃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