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權問題 法律問題?

時間 2021-05-11 10:49:45

1樓:一葉知秋

前面已經有人回答過了,著作權包含人身權和財產權。人身權一般是不能轉讓的,但個人認為其中的發表權是可以轉讓的。題主所說的收購您的文章,應該是將文章的所有除不能轉讓的人身權外的權利都轉讓了。

具體還是建議合同約定明確。需要注意的是,財產權包含很多項權利,可以單項轉讓,也可以多項轉讓。如果是將文章的所有除不能轉讓的人身權外的權利都轉讓了,那麼題主不能再就文章進行發表/投稿等。

題主僅被動的享有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2樓:論文發表

正常來說文章是不可以買賣的。如果你自己完成,就不要再去糾結這篇文章了,也不要再用。不要給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煩。理清思路再寫一篇。

3樓:青芒法服

我來強答一下吧。智財權很多,你說的應該是著作權。著作權有很多細分權利,主要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

人身權包括署名,發表,修改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其他為財產權。說這些是為了說明,人身權部分永遠屬於你,只要你不放棄。除非你想不開,偏偏讓別人署名,發表,那誰也沒辦法。

所以你說的情況不存在。以上。

如何看待智財權這類問題?

靜靜 我覺得這事分幾個方面看,比如想一想為什麼我們要保護智財權,個人認為,這是對於人類可持續創新的一種獎勵政策。你創造發明著作了,你就有乙個源源不斷的資金聚攏手段。另乙個就是,為什麼要聚攏這些精英創造的資金。政治上考慮,這樣才能使自主權牢牢掌握在精英階層手中。所以我不覺得保護智財權是件多公平的事情,...

我們應該如何看待智財權問題?

高鵬友律師 智財權不是知識與產權的簡單結合。智財權所要保護的內容 客體 有的是知識,例如著作權中的作品 專利權中的技術成果,有的不是知識,例如商標權保護的商標。智財權的保護不是絕對壟斷的,籠統來講都是有期限的,期限屆滿 有例外 相應智力成果將成為人類共同的財富。 為創新而來 眾所周知,人類文明發展史...

土地法律問題?

stilllucky 我是不是之前回到過這個題?首先你應該分清楚這 幾公升地 分別是啥。中國對面積的法定度量衡是公頃或者畝或者平方公尺,陞是體積計量單位。你這幾公升地,宅基地多少,用於耕作的農田多少,分出來。其次分給你的地基,我理解是宅基地。你說辦理了房產證在你父親名下,是什麼樣的房產證?辦房產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