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法律中的 公序良俗 ,如何判斷一件事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

時間 2021-05-10 23:37:01

1樓:

《民法典》第8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

知乎使用者:民法典編纂基本原則是什麼?

知乎使用者:什麼是「公序良俗」?

1.公序包括政治的公序和經濟的公序:

(1)政治的公序主要是保護國家和家庭的公共秩序。

(2)經濟的公序包括指導的公序和保護的公序。

在現代社會,指導的公序日漸式微,保護的公序逐漸佔據重要地位。

2.良俗即善良風俗,是指一國或地區在一定時期佔主導地位的一般道德或基本倫理要求。

公序良俗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的內容和目的不得違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

公序良俗原則是現代民法的一項重要法律原則,具有維護社會一般利益以及一般道德觀念的重要功能。

民法規範的禁止性規定不可能涵蓋一切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道德秩序的行為,因而需要依據公序良俗原則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權以處理民事案件。

知乎使用者:將個人財產遺贈給小三,法院會支援嗎?

學者在理論上將違反公序良俗行為型別歸納為:

(1)危害國家公序的行為型別

(2)危害家庭關係的行為型別

(3)違反兩性道德準則的行為型別

(4)射倖行為型別

(5)違反人權和人格尊嚴的行為型別

(6)限制營業自由的行為型別

(7)違反公共競爭的行為型別

(8)違反消費者保護的行為型別

(9)違反勞動者保護的行為型別

(10)暴利的行為型別等

吳小滿、吳小暑、吳小雪和薛立春系同母異父的兄妹。薛立春的父親去世後,其母閻某於 1958 年與吳小滿、吳小暑、吳小雪的父親吳某結婚,共同生活在睢寧縣古邳鎮陳吳村。2005 年 9 月,吳某去世,2017 年 4 月 26 日火化。

2017 年 4 月 29 日,吳小滿、吳小暑等人將閻某葬於其父吳某墓地內。薛立春以吳小滿、吳小暑、吳小雪等人在為閻某送葬時未通知其參加等為由,召集薛立夏、薛立秋、薛立冬,於 2017 年 6 月 29 日夜至閻某、吳某合葬墓地,掘開墳墓將閻某的骨灰取走。之後薛立春將閻某的骨灰葬於自己的生父墓內。

吳小滿、吳小暑、吳小雪得知其母骨灰被盜後向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找到薛立春,薛立春承認掘墓取走骨灰是其所為。吳小滿、吳小暑、吳小雪向薛立春索要骨灰無果,遂提起本案訴訟。

法院認定,薛立春、薛立夏、薛立秋、薛立冬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吳小滿、吳小暑、吳小雪損失計 20000 元、精神損失費計 20000 元,合計 40000 元。鑑於薛立春亦是閻某之子,也具有對逝者骨灰的管理權利,且骨灰已再次下葬,若公權力介入後,再責令予以返還,亦違背入土為安的公序良俗,故對吳小滿、吳小暑、吳小雪要求返還骨灰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援。

近年來,親屬之間爭奪骨灰的案件屢發。骨灰是人死亡經過火化形成的遺留物,其本身沒有經濟價值,但是其存在能承載生者對死者的悼念和哀悼,是情感凝集的物件物,所以骨灰是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物。骨灰的安置、儲存及處理,受民族、文化、傳統、習俗、政策導向等因素影響。

中國現行法中沒有對骨灰安置、儲存及處理的明確規範。雖然人死亡後不再是民事權利的主體,亦不享有民事權利和義務也不存在民事權利的保護問題,但骨灰是死者近親屬的權利客體,由其近親屬享有所有權。對骨灰權利的行使,應受到嚴格限制。

在符合民法上公序良俗的基礎上,如果死者有遺願的,最好尊重其遺願;無遺願的,由其近親屬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產生糾紛並訴至法院的,審判人員應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遵從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則,審慎予以處理

2樓:愛笑

從字面上理解就很簡單:公共秩序,良好風俗。判斷一件事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就看這個行為是否能夠引起大多群眾的心理舒適感或者不適感。

如果大多群眾都覺得應該這樣做,這樣做很正義那就是符合公序良俗;如果大多數群眾覺得這樣做不好,則是違反了公序良俗。

3樓:如履薄冰

符合公序良俗無需證明,不符合公序良俗需要證明。比如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些是法律明確規定的「自由、民主、法制、平等」等,有些不是法律規定的如「敬業、愛國、友善」,當違背不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內容時,大概率的屬於不符合公序良俗的行為。例如:

穿軍旗裝。

4樓:

所謂公序良俗是乙個統稱.

公序,就是人所共知的公共秩序。包含社會秩序和生活秩序。

良俗,就是文化傳承的善良風俗。就是大家都承認的道德標準。

通俗地講:

公序就是,犯罪人的犯罪行為,擾亂了社會的秩序,擾亂了大家的日產生活秩序。

這裡有幾個問題:

1.哪些案件可以適用公序良俗原則作為判決標準!

目前中國法律主體中,有多部法律都引用了」公序良俗「的判案原則

其中有民法、合同法、物權法為主、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對」公序良俗「的適用原則,有多部司法解釋和適用規定。

法條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十條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七條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司法解釋請自行翻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六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的解釋》

從以上法條和司法解釋總結:目前適用於」公序良俗「判案原則的犯罪行為,主要涉及

」犯案主體「和」被侵害權利人「的案件型別。

即犯罪人的犯罪行為,通過違反」公序良俗「的判案原則,侵害了」被侵害權利人「的權利、權益

2.既然存在」被侵害權利人「那麼有哪些行為,可以套用」公序良俗「的判案原則

以目前所判決案例中,」公序良俗「的判案原則,必須是影響力較大。

中國裁判文書網。是目前中國所有法庭判決的裁判結果

收錄各級法院案件判決文書共:79450933件

其中涉及引用」公序良俗「的判案原則的判決文書一共:63751件

案件主要集中在:民事案件:一共涉及60510件的案件行為中

其中,適用案件中,以下行為,會被引用: 最高的是合同類.

一目了然的結果哦!

3.如何判斷一件事,是否符合「公序良俗」。

這個問題要從判決案例中去找,以下引用案例:

1.夫妻雙方約定出軌罰款的忠誠協議、約定處罰等。不成立,違反公序良俗原則

案件號:(2019)鄂01民終7858號

2.一方以保持婚外情、或情人關係借貸,損害夫妻共同利益的行為。違反公序良俗原則

案件號:(2018)粵民申7229號

忙。晚點再更新

5樓:

我用一句話總結就是,

你覺得這事合理合道德嗎?正常人會這麼幹嗎?

如果你的回答是「不」,那這事大概率就是不合公序良俗的。當然前提是處理好跟意思自治的關係。

公序良俗在各國法律體系中佔什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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