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5歲孩子將女童留在電梯並使電梯執行至最高層,間接導致兩歲女童失足墜亡?

時間 2021-05-10 09:44:48

1樓:

在我看來,導致小女孩死亡的原因如下:

直接原因:護欄設定不合理,物業的過錯。

主要原因:父母未盡到看護責任;小男孩將女孩抱入電梯並按下18樓。

但是顯然大眾把小男孩視為罪魁禍首,而忽略了責任更大的物業和父母

2樓:

其實我更想知道那個小男孩在電梯到達後有沒有上天台找過小女孩,自知心思比小孩子複雜所以不敢惡意揣測,我不是追究責任,只是從小女孩的角度,身臨其境,所有的一切都好恐怖。

3樓:友情可貴

我們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出事的家長只要是正常人,一定痛不欲生!但是換個立場想就可以了,如果你的孩子被熊孩子害死呢,還會這麼善解人意為害人著解釋?你會怎麼辦?

是報仇?是反醒?是原諒?

如果你是正常的愛孩子的人,而不是生了不愛不管不問的大人,你肯定第一反應要他們賠你乙個活著的娃,要不然…「什麼你們說對不起賠不出來?那好吧我也對不住了,脖子洗乾淨了嗎?」

4樓:遊醫

恕我直言,現在很多言辭暴躁指責這個熊孩子的可能都忘了自己小時候曾經多麼熊。

拜託,5歲,你能想起來自己5歲時每天想的是什麼麼?

5歲的心智,想的大概是我不喜歡這個小孩,我不想讓他跟著我,我弄個電梯把他搞到別處去。對於乙個5歲的孩子,很大的罪過?

父母監管不到位,物業玻璃碎了沒修,哪個不比這個孩子更有毛病?

最後說一句,世界上很多事情其實是沒有辦法的巧合,物業的沒太當回事,家長的一次疏忽,孩子的乙個有心無心的不好評價是什麼樣但是5歲孩子又能怎麼樣的行為,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生。

真的有必要說的那麼激烈?

5樓:KY Lee

鍵入關鍵字,發現了另一條新聞。

驚人相似的內容。

第二第三的新聞內容看著是假新聞,明明長沙的事怎麼跑深圳去了。

點開:小心自己在10樓同樣的意外掉下來。沒有熊孩子引導沒有小孩子可以怪了吧!

你知道警察第一反應是什麼?把售樓小姐抓起來了。

去工地看樓,帶小孩,小孩意外死亡,第一反應抓售樓小姐……再怎麼著也是抓開發商吧!

無力吐槽

帶鳳凰網鏈結乙個,沒有捕捉售樓小姐部分,這是事發新聞,捉捕是後事。另外,售樓小姐的背景又是……不說了,看著似謠言,希望是謠言。

6樓:雨鶴千波

讓兩歲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範圍,不懂家長怎麼想的。我見到的帶小寶寶的父母都是寸步不離,上廁所也要跟著。

物業也是奇葩,有責任。

不管怎樣,小男孩絕不是無辜的,我長這麼大,還真沒做過這種惡作劇,做過最壞最嚴重的事就是偷了家裡幾塊錢買零食然後被家長教訓一頓……5歲絕不是乙個什麼都不懂的年齡了,已經有一定思考能力,更何況現在小孩都有經過早教,比以前的孩子懂得多。

要麼他是下意識地惡作劇但是沒料到後果這麼可怕,要麼就是有意為之。無論哪種,都令人膽寒。

7樓:李希希

我覺得小男孩做得對,這種沒人看管的小女孩是高危險人物,有多遠就送多遠,千萬別讓她跟著自己。畢竟小男孩沒有監護能力,萬一她跟著自己回家了,在家裡吃了奇怪的東西中毒了噎著了,掉進浴缸淹死了,摔傷了碰傷了,哪個不會被人找麻煩。就是毫髮無傷,說不定家長也上門說是誘拐回家的。

反正以後我不會教育我的孩子去照顧陌生的無人看管的小孩。那種孩子就是家長送去死的,只是在通往死亡的路上跟男孩同行了一段,又被監控拍下了。在沒有監控的年代,多少小孩因為照看不周莫名死了。

現在處處是監控,看到這種小孩一定要躲遠一點。道德婊們去照顧吧。

看到很多人說女孩家長一時疏忽了,也承擔了足夠的後果,我想說家長不被判刑根本沒有承擔足夠後果。只可惜在我們這個國家,因為某些原因,父母家長都被捧上神壇,「天下無不是的父母」觀念深入人心,彷彿只要把孩子生下來了,就是功德無量,至於養育、監護、教育的責任,通通都不是很清楚。家長監護不力或者失手讓孩子夭折了,總能得到大眾的同情諒解,虐待兒童都是輕判,法律也是舉重若輕,如果沒有虐待只是教養方式不當,那簡直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家長,「所有的人都是這樣的」一句託詞就完了。

這個案例要是真的讓小男孩或者他父母承擔責任,那法律真的要完了,以後大家見到無人監護的小孩都得繞著走。畢竟這樣的小孩都有乙個熊家長,自認為自己的小孩是天神護體處處安全,摔了怪地板、磕了怪桌椅、上了樓怪不認識的小男孩按電梯、跳下來了怪物業不裝玻璃。乙個正常的家長應該能知道城市並不比農村安全,話說農村小孩的夭折率是很高的,因為無人看管,大人也無可奈何,所以都要多生幾個以免夭折了,只是那些夭折的孩子不可能上網控訴。

而城市的夭折率低並不是因為城市安全,恰恰相反城市高樓大廈汽車電器這些比農村危險多了,只是在於家長的悉心照顧所以出事的少,那些不懂照料的人能留下後代是幸運,留不下是正常。

8樓:xixihahade

看到這件事情,給我的觸動還是很大的,我的第一反應就是,這個男孩為什麼會這樣幹?監護人,物業,男孩三要素是促使這件事的發生,誰也無法洗白,但還是我的第一句話,男孩的行為不是每個5歲的小孩都會做的,為什麼有的小孩從小就善意多,幾乎沒乾過有惡意的事情?看到洗白說裡面各種小孩無知,不是惡意之類的,你怎麼知道?

這個只有小孩他自己知道,3歲看大,7歲看老,難道沒有一點意義?難道這裡面沒有家教的原因?誰知道呢,估計只有搞小孩心理行為研究的人多少知道點吧,最可憐的還是小女孩,心疼,願她走好!

9樓:白井黑子

2歲啊 2歲小女孩怎麼放的下心啊 2歲是什麼年紀啊即使有人看著都可能出問題怎麼還放的下心讓她跟著5歲小孩在一起 5歲小孩知道照顧嗎更不用說會發生現在這種情況家長真的心大散養孩子到一定境界了

10樓:

我七歲的時候每天放學都要去學校附近的池塘撈蝌蚪,撈出來了以後埋在沙子裡一分鐘,然後在挖出來扔回池塘裡看它還活著嗎。

這是一件我長大之後回憶覺得很可怕的事,可是我當時真的就是想知道會怎麼樣而已。

12歲六年級了聽說四年級有個妹子在學拉丁舞,我和幾個同學從來沒看過拉丁舞,於是放學圍堵她就是想讓她跳給我們看,她要走就被我們搶了她的眼鏡不讓她走。

這是另一件我長大後回憶覺得很可怕的事,可怕點在於從某個角度來說算霸凌嗎,可是我當時就是沒有想欺負她真的想看拉丁舞而已。

我想表達的是連我這種標準好孩子定義毫無戰鬥力從小就是最害怕惹事的人,也做過可怕的事啊,對於小孩子來說,有時候真的是不知道自己在做的事其實有多可怕,會帶來怎樣的後果。

所以大人更加應該負起監管的職責啊,避免孩子受到成年人的傷害,避免孩子受到別的小孩不自知的傷害,也避免孩子在不自知的傷害別人。

這件事熊孩子的責任大,但家長更應該為自己沒有保護好自己的孩子避免受到熊孩子的傷害而負責。

11樓:又高又瘦

平時我們說孩子熊,是因為他應該有能力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比如不搶別人東西,不在公共場合吵鬧,不損壞別人的財物。

但是這個事件,那些噴熊孩子的人真覺得這個年紀的小孩有能力照看別人?

我朝每年這麼多未成年人意外,只能怪沒有給監護人判刑。

12樓:我要體重兩位數

自己小孩不管好,到處亂跑,還怪別人?

碰瓷啊?

這類新聞這麼多,不會吸取教訓嗎?

上次有個新聞,媽媽在玩手機,小孩蹲馬路上被車壓死了,司機賠錢。

13樓:曬月亮

2歲的女孩對社會處幾近於零的認知;

8歲的男孩雖小,但年齡的稍長意味他的認知必定比二歲的女孩多。

可是,男孩的認知是否正確,合乎社會共同認識,就不得而知。

那麼,對於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他對社會,對人事的理解認識來自於家庭,學校,社會三方面的共同影響。可以說,大部分來自於家庭。

所以,在這個事件中,家長教育被多數人指責。明顯,八歲的男孩沒有正確意識到將女孩單獨放入電梯間所可能引發後果的嚴重性。歸咎原因,不得不提到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在教育孩子保護自己的同時忽略孩子尊重他人生命,人格。

從另一方面講,這位家長的疏忽是我們中國社會普遍存在的問題之一。在各種公共場合,總會出現若干低年齡兒童做出不合時宜的違背社會主流的事情。但是,多數人會選擇原諒他們-----因為他們還小,他們不懂,長大了就好了。

這無疑在無意間給孩子灌輸了某種思想-----做錯事不是那麼的要緊。

基於以上觀點,家長教育往往是社會教育乙個層次的體現。社會選擇原諒,家長自然降低對孩子的要求。

在法律社會下,每個人都會有一定的規則需要遵守,可法律對不同年齡,不同身份的人給出不一樣的要求與懲戒。未成年與成年人,普通民眾與社會公眾人物的犯法判刑顯然也必定是不相同的。這就是乙個社會道德與共同認知的影響。

但是,不能夠大程度地借鑑於社會主流,主觀因素下,個人的觀點會影響法律的判斷。比如社會大眾的仇富心理,基於社會無奈的牽強附會等等。

而針對此事件,網民們批評8歲兒童家長的教育,2歲兒童家長的不負責任,物業公司的設施安全疏忽。各有各的道理,無非是責任大小的問題。

可是,在批評家長教育的同時,網民們在現實生活中,是否又真正做到對自己孩子的正確教育和正確看護。旁觀者清的是別人的事,對於自己依舊是當局者迷。

這個事件不僅僅是這兩個家庭的不幸,也是整個社會已經發生過,正在發生或是即將可能發生的問題。

故個人認為,在討伐這兩個家庭的同時,也請檢討一下自己,是否也正犯著同樣的錯誤。

14樓:iQueBOY

首先,小男孩將女童抱回電梯,送上了18樓,導致了小女孩墜亡,這已經成了既定事實,無法辯駁,也無法改變。

其次,不要再過分苛責抱孩子的小男孩了。說句實在話,我都上小學了和妹妹一起玩還不忘惡作劇呢,比如在公園玩的時候我會突然躲起來,讓她找不到我,然後大哭。雖然現在想起來她有被拐走或者走失的可能,但是以當時那個年紀我真的無法預知和評估我突然消失所帶來的風險。

同理,我真的相信那個小男孩抱回女孩真的沒有惡意,讓他去評估自己行為帶來的危險真的不太現實。

但是,女童和小男孩的家長以及物業應該承擔責任!!!家長的心真的太大了,這些人真的沒資格去養孩子!

15樓:

正好家裡有兩個男娃,乙個9歲乙個4歲。想了想:

1. 我不會讓4歲的單獨坐電梯,9歲的可以。

2. 哥哥帶弟弟玩不在我的視野,僅限於封閉場所,室內遊樂場之類的。

3. 4歲的男孩有摸高的天性,在沒外人時會跳著看最高能按到多少層。

4. 9歲的認知程度可以預知小女孩的恐懼,4歲的不一定可以。

5. 兩男孩打鬧或者躲起來嚇對方一跳時,」誤傷」到別人總是會有的。要求盡量不影響到他人,但瘋一點也會收不住,畢竟是孩子。

5歲男童按下18層電梯後將2歲女童獨自關在電梯 女童墜樓身亡 這個案子應該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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