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比其他動物更高貴嗎?

時間 2021-05-12 02:34:32

1樓:君子以懿文德

一日就是一生。迷惑的時候是短暫的,只有清醒是一生的追求。

迷惑也是清醒,清醒也是迷惑。

很多東西不要產生分別,自然就不會難以理解。

人就是乙隻螞蟻,螞蟻就是乙個人。

螞蟻一下被按死,有什麼不可以理解的?

人一下就死掉,有什麼不可以理解的?

人的生命不比螞蟻高貴,

螞蟻生命也不比人低階。

不就多了個思維嘛,可那又有什麼用呢?

帶來了科技?科技又有什麼用?

總有一天灰灰滅。

帶來了痛苦?這倒是真痛苦!

怒喜思悲恐。

罷了罷了,愛咋咋地~

我是一棵樹,這棵樹就是我。

我想東西的時候我是人,

我不想的時候就是一棵樹。

樹和人沒有分別,基因有百分之六十相似。

都是生命,

都會死的。

你說:那我要當乙隻貓。

沒用,你是也不是!

識得真空不空之理。當個人吧!

告訴你是一棵樹,

是讓你不要看重自己的情緒,自我本我。

但是你畢竟不是樹,

所以還是以人的方式活著,吃好睡好。

生亦何歡,死亦何苦。

活著只是活著,存在也只是存在而已。

當生則生,當死則死。

能活著的時候就好好活著,

如果不能那就離開,到該走的時候,

也不必說再見!

2樓:Samuel Solomon

隨誰怎麼想怎麼看,因為沒卵用,沒人能夠超越本能慾望。

王小波對此有著極為精確的描述:想愛,想吃。

有如E=mc2一般的簡潔明快

其實也並非絕對沒人超越,儒釋道堅持專業提供修煉法門數千年,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

但是,代價仍然會有,如同能量守恆。

讓我們換個角度來理解下面這段話:

做奴隸雖然不幸,也並不可怕,因為知道掙扎,畢竟還有掙脫的希望;

若是從奴隸生活中尋出美來,讚嘆、陶醉,就是萬劫不復的奴才了。

其實,沒有刻意的引導與一定程度的馴化,沒人會喜歡上做奴隸的。

也就是說,魯迅先生如果是以醒悟眾生為目標,他肯定是乙個失敗者。

他若不是呢?看到人們在紀念並記住他,大概就明白了他應該是乙個成功人士。

前乙個失敗了的成功者是被掛在牆上的畫像當中的孔子所希望的永遠都不會變成現實,還要區分高貴與否,純屬給自己添堵。

3樓:道理我都懂

人與動物不同,動物完全依賴自然的生活條件,只能在自然提供的一定範圍內活動,而人卻能掌握自己的命運,有選擇的自由。這正是人比動物優越的地方。

馬克思在《青年在選擇職業時的考慮》裡寫的。

4樓:Yy Vvv

願意也罷,不願意也罷,我們就是萬物的主人。一方面,我們實際上已是21世紀的人類,非常富於新知識,具有著萬物一家的觀念;而另一方面,又仍是19世紀之民,穿著帶釘的皮靴,踏在大自然毫無遮蓋的臉上,使它臣服,使它開化。而且,我們不能夠停止這種控制的行為,除非我們自己從山腳下消失。

真實情況是,我們的捲入之深,超出了我們的想象。我們這樣坐成一圈,認真地憂心著最好怎樣保護地球的生命,這件事本身就最能表示出我們捲入控制地球上的生命的程度。並不是人類的妄自尊大,把我們引向這一方向。

這是自然界最自然不過的事。我們就是這樣發展和成長起來的。我們就是這麼乙個物種。

連「高貴」這個詞都是人類創造及定義的,我覺得已經高貴到不用再辯解了。。。

5樓:

憑什麼我就不能認為我高貴了?

螞蟻都可以認為自己高貴我為什麼不行嘛(假設螞蟻的語言裡有乙個語彙跟高貴同構)?

說好了眾生平等的嘛!我又不一定真高貴,想想不行?

有點犬儒伐,不過跟人犬儒可能先zuo後die,在知乎上抖個機靈無所謂嘛(端正自己的位置,我就是來逗機靈的),我家水表裝在小區保安室裡哦~

本來就是想想的事何必太認真~

嗯,嚴肅點說呢,幾個最長的答案都沒讓我真正覺得這個問題解決了,想好好答一下。。。低頭看了看明天要交的半斤卷子。。。答你直系親屬的女性子代個體啊!!!勿噴勿噴,我態度端正。。。

6樓:賽博鐵犁

存的猴類和猿類共有193種。其中的192種身上遍布體毛。唯一例外的物種是一種全身裸露的猿類,他自詡為人類(Homosapiens)。

這個物種無與倫比、成就卓絕,不惜花費大量的時間去考察他高雅的動機,與此同時卻故意對自己的基本動機棄之不顧,或者不惜花費同樣多的時間來掩飾這一點。

------裸猿 D.莫里斯

7樓:李燃末

在獅子眼裡,人屬於可以吃但味道一般的食物。

在斑馬眼裡,人是和猩猩差不多的一種動物。

在細菌眼裡,人是個很好的宿主。

既然樓主來知乎問,肯定是問人類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其實也不用問,凡是覺得自己生來高而且貴的都會說高貴,這些人也覺得自己肯定比某些人高貴,同時也覺得自己比另外一些人低賤。

多說一句,所謂眾生平等,所謂平等觀念,大概就是自己的腦子裡沒有高貴這個詞吧。

8樓:trigkit4

高貴?其實上流社會的人就比底層社會的人要高貴嗎?高貴,是社會地位高而又富貴,人類處於食物鏈頂端,只不過rule了其他動物罷了,其實,你如果看到一條寵物犬和他的主人睡在一起,再看看街邊的流浪犬,會不會覺得這條寵物犬的社會地位比流浪犬高一點?

但你如果拿流浪漢來和寵物犬比的話會不會覺得怪怪的,因為沒有可比性嘛

9樓:玟清

只有人類自己認為自己高貴,螻蟻也會覺得自己神聖不可侵犯。如果有一種強大地多的生物,在他們眼中,也許,人和瘋長的浮萍沒有兩樣,佔滿生存空間後,同歸於盡,只剩一潭死水。會造工具又如何,茫茫宇宙中一樣渺小。

人比動物高貴在哪,為動物犧牲人合乎理性嗎?

平等?是瘋了吧?我來做個惡人,你問他以後是否會介紹個狗給他孩子結婚?是否會把一半遺產留給他家的狗?他敢不敢自己去非洲大草原溜達一圈?他是否尊重了他家寵物狗的所有權利?他為什麼和人類生活在一起而不去和野獸們長廂廝守?平等!我先說聲抱歉,我也知道這麼樣不好,但我還是有一句 他真TM缺心眼!我一定要講。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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