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行業有哪些明顯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卻被當做行業規則和習慣?

時間 2021-05-06 14:29:39

1樓:彭雷

關於第四類:「(四)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相容。」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

其實這個惡意難以被認定。實施起來是困難的。

2樓:

先不從法律上講(我不懂法律)。

我個人感覺不經當事人同意,強行或缺省為使用者做決定的,都是不正當競爭。

不過貌似現在大家都已經默許。比如手機出廠的軟體不允許解除安裝,安裝乙個軟體時必須連帶安裝其他軟體等等。這些都是常見的不正當競爭。

還有一些相對隱性(大眾沒有感覺的)。比如水軍、惡意刷帖,進行惡意誘導,或者誘導消費,這些應該都是屬於不正當競爭。

這些已經成為現在網際網路企業的生存之本。

3樓:孤華

許多回答說的怎麼看都和不正當競爭無關,無法理解為什麼會有那麼多……

最近的事件有阿里和順豐的事件(個人理解的本質是菜鳥和順豐在爭奪使用者)。無論其緣由是什麼,其中至少有一條絕對是阿里的問題:淘寶發貨快遞選項中的順豐被去除,這只能是淘寶修改其系統才能做到的;而無論順豐如何「關閉」對菜鳥的「資料介面」,淘寶都不應該做任何動作才對。

還有一些我覺得比較重要(且無論當前是否可算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都是人們眼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

迅雷對BT協議的背離——當使用BT協議時,迅雷只給迅雷做種,而不給其他BT客戶端做種。(補背景知識:BT協議下所有使用者都應該給其他所有使用者做種)

另外,我個人覺得,現在大家普遍深惡痛絕的諸多行為更應該算到「反壟斷」範圍內(或是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結合),所以期待什麼時候反壟斷法也更新一下。

例如:(微部落格)

(許多網路服務)

4樓:

某網路公司老總來某甲方國企做網路負責人算麼……自己負責甲方數百萬的網路專案,哈哈~我是給他打下手的……

我相信,這個不會是個例,行業內這種情況有多少,我們不得而知,但是,還是真心希望這種現象在強大的監督下無所遁形

5樓:大武漢的阿丁

網際網路金融行業:

小額貸款公司催收部門幫助老賴借新還舊,向同行轉嫁風險成為一種職業習慣。

這事符合題主所說的明顯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但是並非互金公司普遍性行為,可以說是種從業人員自發琢磨出來的「職業技能」。

簡單點講,一些機智的從業人員擦屁股擦得不堪重負,忽然發現在這個什麼鬼都是「大資料自動審批」的年頭,直接把屎一鍋端甩給別人簡直不要太容易,那麼,一種以行業標準來看堪稱完美的操作上公升成為行業規則需要多久?

不過講道理,這只是種小聰明,難以產生行業性影響,畢竟,丟掉的節操總是要撿起來的。

6樓:戒酒客

瀉藥。一看到這個標題,我第乙個想到的就是當年的3Q大戰。將使用者的系統當作戰場,這是很明顯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而在這之前,幾乎所有的網際網路公司是默許這種行為的,直到3Q大戰鬧得太兇,驚動了工信部,這才被禁止。

市場競爭的野蠻發展,其實是很恐怖的,使用者在其中,往往無能為力。還是要有嚴格而細緻的立法來保護才行。

在網際網路行業的專業人士眼裡,網際網路行業目前的情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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